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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街道社区协同联动加快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案收悉,该提案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加装电梯的工作,提升南京市老旧住宅百姓生活质量,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为此,向各位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开展工作情况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不动摇,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形成了“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进一步畅通加装电梯渠道,加快工作推进, 2019年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2020年市政府下发《关于修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宁政规字﹝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截至2021年5月31日,我市累计2647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2392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521部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1402部已办理施工许可,在建143部,完工1101部。
二、关于“探索‘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社会协同’的加装电梯工作模式”的建议。
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原则,按照《民法典》规定,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加装电梯的建设者,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加装电梯的工作自始至终是由业主为主体,首先由业主提出申请,再由相关部门跟进提供相应的服务。目前,我市各区都有专职的增设电梯服务机构,各个街道也有负责专门办理人员,2017年,我局组织对全市街道和社区的加装电梯服务开展了多轮的专项培训,同时,出台了《关于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第三方服务内容涵盖政策咨询、现场勘查、初步设计、规划初审、专家审图、安全评估、综合服务,从七个方面给欲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专业性服务和指导。
三、关于“强化社区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作用”的建议。
从实际工作来看,大部分社区的工作人员已构建了加装电梯协商机制平台,并从中斡旋让业主尽可能达成一致。加装电梯在推进过程中的矛盾有着多样性,遇到的制约瓶颈是高、低楼层业主意见不统一,究其原因是加装电梯涉及的各楼层业主之间利益的再分配、再平衡问题,加装电梯占用了公共空间,对低楼层业主通风、采光、通行等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基层社区组织调处矛盾力度的同时,也需要高楼层业主本着换位思考原则,增强主体意识。部分高楼层业主认为加装电梯应当是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强力推进,往往忽视了低楼层业主的切身感受。加装电梯业主之间都应秉承“真诚友善、理性大度、守望相助” 邻里关系,加强沟通联系,互相理解和帮助。
四、关于“充实基层网格力量,整合社区工作者协同联动”的建议。
加装电梯过程中,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力度: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提升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办理能力。督促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助制定调解方案,化解矛盾。二是加强宣传广度。借助媒体平台,立足不同角度宣传加装电梯工作中,邻里和蔼可亲,互帮互助,共创文明和谐加装的鲜活事例,正面宣传引导居民主动加装电梯。三是加强模式创新。学习借鉴杭州经验,由人大代表牵头,融合基层党组织、社区工作者、热心居民志愿者、技术人员成立加装电梯工作室,在党建引领下,更接地气的为业主提供政策宣讲、指导民意协调、法律咨询、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化解因加梯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交流分享既往加梯经验等全方位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给予建议和指导!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21年7月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