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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 稳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10:51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孙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 稳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为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研究,相关答复如下:

    2016年开始,南京启动新一轮的老旧小区整治,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整治老旧小区1282个,房屋11266幢,受益居民39万户,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身的不足,我们非常认同您提出的,大部分老旧小区内仍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在解决居民高度关注的停车难、上楼难和公共空间不足等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突破空间。二是资金需求总规模较大,居民出资积极性不高,社会投资意愿不强,财政压力较大。三是老旧小区治理力量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物业费收缴困难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改造成果维持难度大。今年,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旧改[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共同缔造、居民自愿、多元化运作、功能优先、建管并重为原则,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便利、提升生活品味,打造人性化城市、营造人文化气息、缔造人情味生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关于“尊重居民改造意愿,因地制宜确定整治方案”的建议。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更加注重惠民实效,把困扰居民的难点痛点问题作为小区改造的核心,突出保基本促提升,财政投入以基础类项目为主,市场化、居民投入以完善、提升类为主。着手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实行菜单化改造,具体改造什么、怎么改,由小区居民选择和决定。坚持问需、问计于民,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调查问卷表,召开座谈会、议事会等形式,根据群众所需所求制定改造方案。关于你们所提到的因地制宜地实施改造,与我们新一轮改造工作的放心高度契合,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征得居民同意且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统筹利用公有住房、闲置厂房和锅炉房等存量房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对在小区内及周边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低效零星碎片化土地,以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的土地上,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家政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详细规划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

    二、关于“集聚整合项目资源,为老旧小区功能品质提升服务”的建议。你们所提出的以小区整治项目为龙头,一体化推进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在我们的《实施意见》中也专门提到了,老旧小区改造必须规划先行,以项目为龙头,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环卫、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供气、排水、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当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改造一步到位。你们提到了部分改造项目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综合整治类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免于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根据《实施意见》,我市政府主导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照建筑面积不超过每平方300元标准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属于修缮类项目,主要风险点集中在外立面出新,我们高度重视安全施工管理,专门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精细化管理方案》《施工技术导则》《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和要求,并建立了南京市老旧小区整治工程不良行为通报制度。还出台了《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试行)》,明确了加装电梯建筑、结构、机电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我们将继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施工现场的检查、巡查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通报不良施工行为,限期整改。

    三、关于“建立受益主体共同分担成本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的建议。《实施意见》已明确了多元化筹资机制,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并重,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主体积极性,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群众出资,探索金融支持;建立利益分享机制,以改造促进小区价值和环境功能整体提升,真正实现改造成果群众共享。包括:1、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对于申报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积极推动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缴、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2、结合改造模式,分类确定财政支持政策:大片区统筹改造模式,按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既有政策执行;跨小区项目组合改造模式中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落实财政既有政策,形成组合类项目实施;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由市、区两级通过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补助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居民履行相关改造内容的出资责任;小区内自我改造模式,通过市场化实现自我平衡。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融资主体,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优化贷款流程和授信进度,提供信贷资金支持。4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经产权所有人同意,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依法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产权所有人(受益人、使用者)与专营单位协商,明确出资改造和后续维护管理事宜。

    四、关于“注重长效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成果”的建议。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构建行之有效的长效治理机制是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1、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造。2、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引导小区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立完善小区管理规约及议事规则,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对暂不能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支持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相关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3、提升小区社会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鼓励社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交叉任职,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建议和指导!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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