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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0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的提议)
    发布时间:2021-07-16 11:07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石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的提议》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商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作为民政部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制度措施“精准化”,织就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探索“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未保工作模式,基本建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未保工作机制。

    (一)坚持制度先行,完善“政策保障网”。推动立法保护,市人大通过《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系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中首部地方性法规,并在全国首先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8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7个配套性政策文件,分别在保障对象、补贴发放、关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形成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政策法规体系。坚持规范引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建设,先后制订《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象和寄养家庭评估细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流程》《儿童社会工作督导规范》等儿童服务的工作流程、服务规范。

    (二)坚持分类施策,织密“兜底保护网”。精准排查,每年开展困境、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按照“主动发现、科学评估、政策上门、分类保障”的原则,组织基层人员与社会力量开展规范排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保障,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全面实现“同城同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的100%、50%发放生活费,贫困家庭儿童分别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结对服务。针对困境儿童难点问题,落实结对机制,逐一制定解决方案。目前,共创建24家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为各类儿童开展课业辅导、假期托管等服务。

    (三)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工作协同网”。上下联动,明确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未保委办公室设在同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主任由同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部门联动,市未保委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教育局、检察院、法院等27家组成,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定期召集会议,形成工作常态。机构联动,构建覆盖全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市、区未保办下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和紧急庇护,目前全市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3个。

    (四)坚持社会参与,共筑“社会关爱网”。强化普法宣传,2016年以来,坚持每年开展“六月未保宣传月”、“博爱童行号”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进社区、派出所、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政社互动。目前,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超过100家,是2014年的4倍,主城各区有等级的为小类服务社会组织均超过10家。市、区、街(镇)三级设置公益创投项目、建立孵化基地、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库,不断加大对未保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

    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的提案,我局及相关部门做法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市在财政上积极完善政策,做好资金保障,支持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金保障工作。首先加大困境儿童资金保障力度,我市建立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每年7月1日提高保障标准。经逐年调整,今年7月1日起,我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达2670元/月、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达2200元/月,重病重残儿童标准达1100元/月。2020年未成年人供养资金达3000余万元,比2019年增加近600万元。其次,不断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经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截止5月末,市财政已下达554万元专项资金,其中:市级工作经费85万元、对区级补助经费349万元、对24个新建成的儿童“关爱之家”奖补经费120万元。目前,社区儿童主任由各区自主招录、聘用。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社区的建设、管理职能在区级,相应经费由区级财政安排。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支持政策,进一步做好资金保障。

    (二)教育部门建立市区校三级未保工作联络机制

    1、协助组织未保讲座进校园活动。邀请检察院、法院、民政等部门的骨干同志到中小学为师生、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未保工作者和家长的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2、完善教育系统未保工作体系。建立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三级工作网络,完善市、区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即“陶老师”工作站和各区分站)和学校心理辅导室三级辅导网络。实施“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分层开展教师培训,举办2期“南京市中小学中级心理辅导师培训班”,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督导员专题培训等。

    3、指导家长开展未保工作。开展家长互助项目,成立家长成长学院等,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家庭生活指导,增强未成年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是加大学校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德育队伍强基计划,启动德育骨干培育计划,加大班主任队伍培训力度,健全校-区-市班主任培训三级阶梯式工作机制。注重用好“陶老师”工作站等成熟品牌,发挥市属高校资源优势,加强对未保队伍的指导和培训,提升未保队伍工作能力。二是构建家校共育良好格局。制定并推进南京市促进家校共育十项举措,推进“家长互助示范团重点项目”活动,开展教师全员家访等工作,密切家校沟通。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关工作的意见》,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医教、警校合作,探索多部门平台联合预警机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三)民政部门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队伍。为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我市目前建有101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有108名儿童督导员和1226名村(社)儿童主任,服务全市万余名困境儿童,做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儿童主任多为社区工作者兼任,是由各区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面向社会选拔录用。我市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已实现实名制管理,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全面掌握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基本情况。

    2、加强业务培训。为提升未保工作队伍的服务成效,自2016 年起,市民政局开始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每年开展未保上岗人员初训和在岗人员复训,已完成50多批次、4000余人次的培训任务。今年上半年,组织212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为小服务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初训,由市民政局和省内高校的未保专家等解读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策,分析今年新施行的《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条款,讲授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实务、入户技巧,分享典型案例,并就市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培训后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书。各区民政局对于基层未保队伍的专业化培训也高度重视,针对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其中建邺区民政局今年已探索制定《儿童主任工作手册》,发至儿童主任手中,手册中明确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工作政策及指南、儿童服务案例和日常服务表格。

    3、组织征文评选。上半年,面向全市儿童工作者启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优秀案例暨儿童主任的一天”征文评选活动,经多名专家评审最终共遴选出42篇获奖作品。在省民政厅举办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市在全省获奖的60篇作品中获奖15篇,取得优异成绩。

    4、开展社会宣传。为更好展现基层儿童主任工作风采,提升儿童主任专业服务能力,以儿童主任日常工作为内容拍摄专题宣传片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播放,促进社会公众知晓、了解儿童主任及其工作。在“南京未保中心”微信公众号推出“儿童主任的一天”专栏,展现部分优秀作品,讲述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日常工作中的点滴故事,记录和分享儿童主任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工作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关注儿童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

    5、统筹社会力量。市未保中心每年面向全市未保成员单位、各区联络员、儿童督导员以及为小社会组织开展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的主题培训,年培训人次超千人,并开发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课程,受训人群扩展到医疗、教育、公安等未保成员单位一线未保工作者,通过在全市开展强制报告轮训,提高儿童保护意识,推动了部门合作。同时引进国际方面和社会组织方面的专业师资力量,在社工中培养专业未保工作力量。近年来,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南京各高校建立专业的合作共建关系,目前已是十所高校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上半年,市民政局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走进高校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授课,安排36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市未保中心和区未保中心实习并组织实地参访,召开实习期中座谈会,跟进学生实习情况,努力为我市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后备力量。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一是整合专业化力量,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即将启动的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中。研究探索依托街道社会工作站建立儿童社会工作分站,将未保工作与社工站深度融合,统筹资源,引入社工人才专业力量,会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服务力量,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理念、方法和技巧,为困境儿童等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二是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兜底保障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逐步探索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由专业化儿童社会组织承担购买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努力助推新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新格局。三是加大与市属高校的双向联动机制,引进高校师资参与儿童主任培训中,共建合作项目促进儿童社工的培养和推进儿童主任专业化发展。四是以“儿童之家”为依托,进一步关注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工作。困境儿童个案档案中增加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家庭教育状况等专项内容。五是完善儿童主任工作手册,用于指导儿童主任工作,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感谢各位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南京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