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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51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我市对家庭养育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0 15:32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革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对家庭养育政策支持与保障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优化人口生育各项服务管理

市卫健委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服务事项一城通,简化基层办事流程,推行就近受理申请、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等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生育服务信息化改革,全市生育登记APP线上登记超2.44万例,同比增幅33.33%

1.构建多元优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目前我市已有政府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606个,社会力量办的托育机构713个。近2年开始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2020年已建成23家。全市现有托位数达2万个,能满足10%0-3婴幼儿家庭入托需要。2019年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2021年出台《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每年新建一批托育机构、打造一批示范机构,并大力支持各类主体兴办规范的普惠托育机构。

2.不断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市域现有妇幼保健机构14家,其中省、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各区均建有一家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六合、溧水区设有二级妇幼保健院,江宁、江北新区正在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1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妇儿保门诊,承担各辖区妇幼保健基本公卫服务。全市已形成三级妇幼保健管理服务网络。全市共有助产医疗机构46家,其中三级22家、二级17家、一级7家,共有产科床位2058张。设有新生儿科的医疗机构25家,新生儿科床位521张。全市先后涌现出一批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科、儿童、遗传基因检测、辅助生殖领域知名专家和领军人才,培养江苏333人才18人。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获批国家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及国家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鼓楼医院获批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

3.积极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影响跟踪评估。围绕城市首位度”“中小企业社会责任”“二孩家庭需求等热点议题,开展了宁聚计划背景下全面两孩生育配套政策课题研究,荣获省社科联优秀课题一等奖、省人口学会优秀课题一等奖。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技术性等五个方面,对2017年新修订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进行立法评估,对规定的实施效果、社会影响、现存价值等进行综合分析。

二、公办园、民办普惠园和中小学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针对3-6岁学前阶段学位短缺矛盾突出的问题,集中资源最大程度保障3-6岁幼儿入园需求。

1.完善相关入园举措。2012年,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幼儿园服务对象的通知》(宁教初〔201214号),明确各级各类幼儿园服务的对象是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公办园要全力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不举办托班、亲子班;民办幼儿园在充分完成区域内3-6岁幼儿入园招生任务后,如学位有空余,可考虑满足周边0-3岁幼儿的入托需求。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实施学前教育三项工程,全市幼儿园学位紧张问题总体缓解,但仍处于紧张态势,部分区域矛盾仍然突出,短期内释放大量幼儿园学位资源用于提供托育服务难度较大。

2.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相关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部门职责划分,市教育局将积极配合卫健委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着重抓好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在保障3-6岁儿童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支持相关幼儿园利用空余资源开办托班,满足百姓入托需求;加强家园共育,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利用互联网等各类平台,开办家长学校,向周边居民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3.加强中小学午间托管工作。目前我市中小学普遍提供午餐,由老师照看或学生在校自主午休,学校安排午间阅读、体育、科普等课外活动。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卫生监管、午间课后服务,保障学生午餐和午休质量。

三、积极开展女职工的维权和关怀工作

市总工会立足职能,通过落实政策、依法协商、打造阵地等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给予关怀扶持。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严格执行并大力宣传关于女性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等政策法规,在企事业单位中通过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对于男职工,保障其15天的护理假落到实处,并大力推广《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2.依法协商延长女职工哺乳假。鉴于婴幼儿发展需要和托育机构的现状,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因该条款系非强制性,我会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的同时,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签订集体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等方式,让更多的女职工享受特殊时期的保护。

3.扶持建设爱心母婴室。为切实解决职场女性特殊时期的实际困难,让更多的背奶族妈妈得到帮助,在全省率先大力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自2014年启动以来,爱心母婴室建设数量、质量逐年递增,并发布了《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及星级评定规范》(DB3201/T261-2017)。同时,逐步健全爱心物资捐助、发放、公开、反馈等系列工作程序,不断完善新妈妈爱心大礼包制度。2018年以来,累积发放爱心大礼包1000多份。

4.倡导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先后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扶持职工子女托管中心的通知》,鼓励基层工会利用职工之家、爱心母婴室等场地,采取自筹建立、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办职工子女日托班、应急班、假期班。市总工会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各类托管班进行实地考察,给予资金补贴,目前已有11家托管中心得到资金扶持。2018年起,鼓励基层工会因地制宜,创办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

5.参加协会专业推进早教事业。市总工会加入了南京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为提高全市保育员的素质,合作举办技能大赛。2020年,开展首届南京市托育机构保育员职业技能竞赛,今年这项竞赛已列为全市技能大赛一级竞赛项目,正在筹办中。

四、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7号)要求,妇联组织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按照这一分工,市妇联主动发挥优势开展相关工作。

1努力推动高新园区开展托育照护服务。针对高新园区人才聚集、托育服务需求量大的现状,市妇联积极推动全市高新园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妈妈带宝宝去上班成为可能。自2019年起在江北新区开展试点,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年3,市妇联在江北新区举办南京市高新园区妇联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邀请高新园区妇联主席、部分婴幼儿照护机构负责人参会,特邀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对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进行政策解读,解答各方疑问。实地走访雨花台区软件谷、白下高新园、江北新区等园区,搭建平台对接资源,帮助园区开展托育服务,帮助园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2.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全市打造66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该项工作被列入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以及第一批省市共学共建实事项目。目前,各个示范社区都组建了家教志愿者队伍,开展走访入户工作,摸清家庭教育需求。市妇联打造宁姐137空中课堂(每周三晚七点),共推出小脑袋里的大问题儿童哲学启蒙课程100余期,提升家庭教育理念。每年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大巡讲近百场,累计组织家教指导活动4000多场,线上提供家教咨询800余例,让家庭享受到有针对性指导服务。

3.整合资源建立社区母婴服务站。市妇联面向孕产妇、新生儿和3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在全市各区打造12社区母婴健康服务站示范点。组建省妇幼、市中医院等专家志愿者团队,开展社区母婴健康知识讲座等宣教活动;上门为有需求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1次包括孕期及产褥期女性身体调护、新生儿照护、母乳喂养等内容的孕护到家健康服务;面向示范点社区的孕产妇和0-1岁幼儿,赠送母婴和儿童健康用品。

针对你们提出的对策建议,下一步,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职能加强合作,积极向省、国家层面呼吁,争取政策支持,尽快健全完善生育保障和优生优育的制度机制,全面提高育龄人群生育积极性。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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