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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实验室污染排放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0 18:3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徐天骄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实验室污染排放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南京市实验室监管工作面对的诸多问题和挑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治,推进实验室污染排放规范化管理工作,现结合提案相关内容,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实验室污染排放监管情况

    随着科学教育的发展和环保工作不断深入,实验室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我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实验室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相关问题。

    (一)依托信息化平台,摸清实验室底数

    针对数量众多且分布零散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依托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省、市、区三级的获证机构查询,强化机构明细筛选比对,形成动态新增实验室目录。通过与省级层面协作,拓展平台自动导出新增实验室名单功能,区级层面协作,缩小筛选范围,提高工作效能。针对在宁64家科研院所实验室,根据辖区进行划分梳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分布档案,依托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安全风险电子地图(一表一图),实施重点监管。针对高校、中小学校实验室,依托“181”平台摸清底数,形成《南京市教育系统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要点》与防范整治措施。

    (二)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环评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内容,实验室根据不同情形,需采取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其中,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实验室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以上两种类型实验室均需报相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日常工作。对于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实验室不需进行环评报批,但仍需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三)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做好服务指导。组织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座谈交流、专项协调,要求处置单位提高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要求各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规范实验室废液的分类、包装和贮存环节。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印发《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南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宣传教育资料》等文件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做好实验室废弃危化品管理工作教育部门依托学校共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基地,开展实践操作培训。卫健部门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网上培训4100人次参加三是加大硬件配套投入。要求新建学校配套建设危废储存室,安排专项资金,在已建成的学校新增独立的危废储存室。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废弃物处置风险点识别和评估机制、安全检查机制,针对危险废弃物排放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推动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按时完成《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相关处置项目建设,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7家,合计处置能力30万吨/年,处置方式涵盖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物化、超临界氧化等国内主流工艺,建有兜底难处置类危险废物的刚性填埋场,可满足辖区发展需求,并兼顾周边

    (四)严格执法监督,推动问题整改

    一是各司其职强化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对前期需开展环评审批但未开展的实验室,督促其主动整改上报通过日常“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根据整改情况及相关手续完善情况教育部门草拟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办法,推动市属高等、中小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务部门将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纳入重点排水户进行监管,要求分析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取得排水许可证方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强化许可证批后监管,重点检查排水单位按证排水情况、核查基本生产设备、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排放口与证书内容是否一致、水质是否符合《GB/T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核查是否有私接管道、随意倾倒污水等行为。卫健部门定期检查第三方医学实验室PCR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加强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的分类收集监督检查科技部门针对在宁64家科研院所,市区联动开展专项督查,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44家涉危科研院所实施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

    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市场、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实验室联合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实验室监管名单,针对手续不全的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关停取缔卫健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废物联合检查的通知》,对全市核酸检测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暂存等环节的卫生防疫和污染防治管理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各核酸检测实验室立即整改问题,完善管理规程。教育部门联合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一学校实验室检查标准、记录账册、处置标准,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实践操作培训标准,开展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

    一是通过宣传、座谈、督导、联席会议等方式推进实验室建立和完善环保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实验室前期建设论证时的政策宣传,及时做好环评等工作的对接服务。组织高校实验室师生参观学习管理较好企业、高校实验室及处置单位,开展互帮互助管理活动。

    二是鼓励实验室购买第三方服务,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做好问题整改和日常管理工作。在建邺区和雨花台区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统一购买服务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全市范围,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推动小微收集试点,按照区域全覆盖、种类全覆盖的要求,细化做好项目布局重点突破解决部分实验室距离集中利用处置企业距离较远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验收,有序稳妥推进现有实验室硬件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排水系统不完善的实验室,开展管网改造,建设预处理设施,将实验室废水收集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市政污水管网。规范污染源管理,对高校实验室,逐步实现实验废水排口实时在线监控。指导贮存设施不规范的实验室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规范贮存设施,并加强管理。

    二是严格做好排水监管,以沿街、沿河为重点,摸清环境监测类分析实验室排水户的排水水量、水质、预处理和接管情况,建立问题和任务清单,通过定期巡查、联合监管、执法通报等措施,加强对污水乱排等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将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三)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

    一是结合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做好全生命周期系统应用,做好危废系统与181监管平台的对接,采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运用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实验室废液偷埋偷倒、违规贮存等违法行为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立足长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监管制度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消除监管盲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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