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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曙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安全管理与住房保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京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我市已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1片(其中中国历史文化街区2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9片),历史风貌区28片,一般历史地段38片,已公布不可移动文物2463处、历史建筑279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颐和路、门东三条营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小西湖、第二机床厂等历史风貌区均开展了保护更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我市已开展工作
(一)编制各类保护和专项规划
我市11片历史文化街区均已编制了保护规划,在各保护规划中对街区的规划范围、目标原则、价值特色、保护对象、保护利用要求、建设控制要求、用地功能结构、交通市政设施、实施政策建议等均进行了明确。除保护规划外,对部分历史文化街区还编制了城市设计、复兴计划、功能策划、微更新单元等专项规划,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工作提供规划引导。
(二)创新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文件
一是出台并施行《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品质优先,从规划(灵活划定用地边界,简化控详调整程序、适度放宽技术指标)、土地(整合统筹,灵活供地,征而不拆,减免公共服务设施成本)、资金(拓宽经费来源,减免税费,享受信贷资金政策)和不动产登记(直接登记至国有平台,暂保留划拨土地权利性质)四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加快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切实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是出台《关于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建立了规划、消防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共同对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保护建筑修缮设计中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组织审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
三是印发《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对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及进行规划确认、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查效率。
(三)推进一批保护利用项目实施
一是全面开展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文化复兴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知名专家、规划资源与现场指挥部负责同志组成的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总设计师五人小组,并与同济大学常青院士团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街区复兴规划研究、11和13片区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及规划方案调整、单体建筑修缮设计以及全过程规划咨询等工作;修缮原墨西哥大使馆,并作为以色列亚洲商会科技文化展示及中以文化交流场所使用。二是开展夫子庙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作,自2014年科举博物馆竣工投入运营以来,又开展实施了内秦淮河东五华里夜景提升工程,状元境步行街、琵琶街等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成建康路过街地下人行通道和西街大巴停车场,并建立分级标识指示系统,使历史风貌更加协调,客流动线更加流畅,功能配套更加齐全。三是推进南捕厅、荷花塘等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工作。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整合串联甘熙宅第、评事街等历史文化资源,以历史街巷为载体,以市井生活为依托,修缮文物保护建筑等重要历史文化遗存20处,全面提升品质环境,打造特色商业、文化旅游、娱乐休闲汇聚的文创旅游示范区和旧城更新示范工程。目前,“甘熙宅第”后花园及周边配套街区、部分传统风貌街区、大板巷示范区等重点示范地区已开街运营。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2处不可移动文物,8处推荐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建筑,风貌建筑及一般建筑整治及改建面积8200平方米,同步结合地块条件对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等落后的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谢公祠18号、20号吴良镛旧居保护修缮为名人展示馆。四是试点推进秦淮区小西湖(大油坊巷)历史风貌区的保护与再生。探索“小尺度、渐进式”3.0版的更新模式,采用“自愿、渐进”的征收搬迁政策,在充分尊重民意和尊重老百姓产权的情况下,以“院落或幢”为基本单元,采取“公房腾退、私房自愿收购(租赁)腾迁、厂企房搬迁”方式进行更新,同时探索实施微型市政综合管廊,采取了小型市政共同沟,敷设排水、给水、供电和燃气等所有市政管线的做法,既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又让老百姓享受到现代化城市生活的好处。
(四)开展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依据《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已纳入既有房屋安全日常监管机制。目前,按照《全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已于6月底完成全市既有房屋建筑隐患问题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消险整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纳入危险房屋专项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吸收采纳委员所提建议,继续推进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颐和路、荷花塘、小西湖、浦口火车站等一批历史地段的保护更新项目,做好规划服务和用地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继续研究制定各项政策规范文件。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划土地配套政策和实施机制,保障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正式发布实施《南京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南京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制订本级应急预案,构建完善市、区两级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三是继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宣传展示工作。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