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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3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冷链物流监管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16 19:04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朱玲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冷链物流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冷链物流监管工作的关心。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交通局、大数据管理局、金陵海关等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协商会,实地考察冷链企业,对提案内容专题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进口冷链食品始终是疫情防控的聚焦点和风险点。南京市坚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持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关口前移、强化监测,闭环监管、全程溯源,全力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紧绷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市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多次带队前往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和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视察和督导。市政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多次专题调度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完善防控体系。202011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市场及物流专项组增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班,实体化运作,常态化运行。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分级分类处置的通知》《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工作指引》等多个配套文件,强调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我市对冷链物流企业采取了市、区财政分担补助办法。2020年集中监管仓产生实际运行费用全部由市区财政承担。2021年起,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按照市财政、属地区财政和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进行分担。

(二)严格精准防控,把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

一是建成全国首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202011月,我市在江宁区建成全国首批、全省首个集中监管仓,20212月,在六合区建成并启用第二集中监管仓。对进入南京市场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检测消杀,同步开通我的南京”App集中监管仓预约系统,实现电子化出入库管理。截至目前,已累计集中监管进口冷链食品82123批次、24.43万吨,采集核酸样本249933个。

二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监管。口岸环节:通过省内口岸直接进口的,海关部门实施抽样检测消毒;通过省外口岸进入南京的,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实施消毒检测。交通运输环节: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市冷链物流企业和车辆全面摸排;引导企业在车辆厢体内配置温度自动记录设备;在全市主要交通卡口发放宣传页;强化路警联合机制,对进入我市的冷链运输车辆必须直达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杀,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装卸货物。生产经营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推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食品包装、设备器具以及场所环境进行消毒。

三是加大冷链食品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目前,全市已累计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17.3万家次,查扣问题冷链食品87.2吨,立案查处32件,货值金额80.9万元,发布冷链食品安全执法典型案例6件。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对流入我市的涉疫冷链食品做到精准判定密接人群,精确追查问题食品,精细落实处置措施,已开展问题冷链食品协查21起。

(三)加大检测力度,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一是落实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周周检制度。自202010月起,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按照应检尽检原则,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已累计检测216205人次。研发启用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平台,从严落实核酸周周检和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全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5270人,疫苗接种率100%;国产冷链食品从业人员9216人,疫苗接种率91.4%

二是强化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采样监测。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常态检的要求,先后组织全市冷库、进口乳清粉等专项排查检测,近期特别要求各区重点加强来自印度等周边国家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提高抽检比例,消毒至拆解到的最小包装单元。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展冷链食品监督检查29.1万家次,人、物、环境核酸检测67.42万份。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源头防控

一是优化调整集中监管仓预约工作流程。考虑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能有所滞后的情况,将集中监管仓预约录入信息调整为企业信息、车辆信息、海关信息、食品信息、预约入库时间。其中海关信息和食品信息的录入依据均为报关单,检验检疫证编号作为非必填项,进一步提升预约效率。

二是做好外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证明互认工作。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已取得外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可以不再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消毒检测。我市已开通异地监管仓互认在线申报,制定制式表格,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取得外地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冷链食品申报备案工作。

三是继续对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实行分担补助。按照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由市财政、属地区财政和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费用按照每季度先预拨再清算的方式进行分担补助。

(二)严格落实“人、物、环境”检测消毒

一是规范冷链食品及冷链物流车辆消杀。按照《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规范落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工作,包括消毒范围与对象、消毒器械与药剂、人员要求与防护、消毒方法、消毒记录等。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强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对照每周全检测、疫苗全接种的目标,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核酸周周监测实施动态监管,做到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和不愿接种疫苗的及时调整岗位。

三是加强高风险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指导督促冷链食品产业链的从业人员分岗位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进入集中监管仓月台工作的等特殊重点岗位,必须采取二级防护,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三)健全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

一是强化江苏冷链溯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在全省率先实现集中监管仓平台与江苏冷链溯源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交互基础上,一站式通过冷链溯源系统全面掌握底数及流向,实现对企业和监管人员的双预警功能,达成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闭环管控。

二是实现冷链食品信息溯源三应尽。做到进口冷链食品主体应入尽入、企业信息应录尽录、食品信息应传尽传。督促要求全市所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使用江苏冷链系统;全面录入企业详细信息;严格按要求上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进行首站赋码、录入产品溯源及流向信息。

三是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精准溯源。对外地通报的涉疫冷链食品信息,第一时间利用冷链溯源系统对同批次食品流向进行溯源倒查。充分发挥溯源系统精准定位作用,为及时高效处置涉疫产品及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着力强化冷链食品疫情科学精准防控

一是统筹抓好冷链食品日常监管检查。充分发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及物流专项组和冷链食品监管专班的牵头抓总作用,专项组和专班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科学制定检查督查计划方案,统一明确检查标准尺度,切实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继续保持冷链食品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票证缺失,以及进口冷链食品冒充国产冷链食品、私自切割分装、绕道监管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名单纳入征信系统。

三是分级分类处置涉疫冷链食品。对发现的疑似涉疫产品,严格把握研判依据,综合分析冷链食品来源地疫情形势、污染状况、消毒措施、病毒活性等多种因素,基于风险级别执行差异化采样检测、预防消毒、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冷链物流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请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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