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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贵单位的提案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为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机制,破解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努力补齐各项工作短板,加快构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体系,持续抓好小区综合治理长效常态。
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发展,已经逐渐趋于成熟化、专业化。综合实力方面,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总体水平省内领先、国内靠前。目前我市共有住宅小区约6200个,包括3100多个商品房小区,2600多个(处)老旧小区和400多个保障房小区,总面积约3亿平方米。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准市场化服务的住宅小区有4600多个,约2.1亿平方米,剩余1600个(处)小区主要是由街道社区提供基本服务。已有24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备案,从业人员近15万。
一、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督促业委会履职尽责
(一)群众诉求排查整治工作。近年来,我们聚焦民生问题,做好居民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和诉求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小区综合治理。2020年,房产部门建立“关口前移、接诉即办”的一线受理群众诉求制度,部署排查解决“12345”政务热线群众反映“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相关工作,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建立舆情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小区治理中的重点问题,建立“12345”工单诉求分析季报、月报、周报制度,对全市各区物业舆情密切监控,并对各区诉求量进行排名,要求区局、街道分类梳理诉求 ,及时协调化解矛盾。对于诉求量大的区局,以及重大物业舆情,我们到基层现场给予指导和监督。
(二)提高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一是在老旧小区整治中,注重实效,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整治精细化水平。2020年,全市主城完成整治老旧小区68个,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房屋779幢,涉及居民3万户。在整治过程中,同步做好垃圾分类、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工作,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加装电梯等工程。二是针对老旧小区狠抓整治后的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安全管理、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车辆管理等水平。目前,已整治老旧小区管理覆盖率和未整治老旧小区基本服务覆盖率均达100%。2020年,鼓楼区天津新村街区入选省级宜居示范街区试点。结合宜居街区建设契机,天津新村街区实现封闭式管理,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实现标准化管理服务。建邺区以“国资托底”的方式,推动区属新城房产集团全面接管全区所有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组建欣城物业公司,让居民享受到专业的物业服务,促进城市更新和社会治理的工作做实做好。
(三)专业化培训。《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属地街道办事处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机关。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政府对其监管应把握好度,在监督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运作的同时,要考虑充分保障业主享有的权利,为此,我们聘请物业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不定期对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知识培训,明晰权利与义务,规范业主自治活动。同时,要求街道、社区加强对业主自治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升物业企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社区环境
(一)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2016年,在市人大主要领导的直接关心支持下,本市首部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顺利出台。2017年至今,陆续出台了24项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覆盖物业行政监管、行业信用监管、业主组织指导、专项资金监管、物业服务标准、第三方评估等各个方面。今年,我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上位法的要求,配合市人大修订《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征集各区局、市协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市条例修订稿,并上报市人大。根据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会同城管局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对垃圾不分类等不文明行为处罚,提升业主文明素养。根据行业党建需要,完善业主自治活动导则,将业主自治组织纳入基层党建范围。修订业主自治活动指导手册,合理设置示范文本,有效规范业主自治活动。
(二)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一是把党建引领和物业服务功能紧密融合,逐步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小区综合治理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和物业网格管家作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委会”共同参与的三方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取向的服务,进一步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促进小区和谐。二是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设立业主党组织,鼓励党组织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同时发动小区居民中的热心党员对业主自治组织开展工作进行监督,用党的领导规范业主自治组织的行为。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邀请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兼任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督导员,推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承担和参与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2020年南京市物业行业党委和12个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党委均已获批成立,实现党组织全覆盖。行业党建成效凸显,在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全市共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党组织210个,打通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百米”。“江苏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工作,累计已有12个企业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示范点。
(三)健全小区多元共治体系。强化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综合治理。自2017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针对物业矛盾多发高发的问题,会同法院、综治、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形成,抓好小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和业委会的监督作用,形成居委会社区管理,业委会自治管理,物业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三方联动”态势。对业主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开展针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民法典、省条例及市条例宣贯培训,增强业主法治观念和自治意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鼓励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发挥作用,逐步建立面向社会公开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执行标准、评估办法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作、考核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信息平台建设,落实行业监管措施
(一)开展物业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深化建立行业信用监管工作体系,强化物业行业后资质时代的动态监管与常态监管。自2018年起,实施了年度物业企业《信用手册》和失信名单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2020年全市近5600个物业服务项目纳入信用评价管理。2018年、2019年、2020年我们连续三年推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手册制度。制定和发放年度信用手册,信用评价综合覆盖率达到90%,圆满完成2020年“开展物业机构信用评价,覆盖80%以上小区”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线下主动参加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守法诚信教育,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智慧家园”信息平台。南京市“智慧家园”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于2020年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功能项开发,正在按计划有序开展功能推广和上线运行工作。针对物业管理行业受众面广、参与主体多、监管难度大和过程性事项复杂等特点,通过信息数据技术,建立标准化、精细化、高效化的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业务流程,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用户,业主、物业企业两大市场主体和相关专业第三方机构,通过事项梳理实现行政服务全接入,涉及行政事项29项,为各方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办事渠道,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实现物业行业监管的便捷高效。我们依托“智慧家园”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监管体系,具化监管内容,运用大数据记录交互分析功能,对物业服务企业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正向激励举措。一是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联合公安开展平安小区项目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全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提高物业区域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我局联合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按照居民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爱国卫生月活动、平安小区创建相关要求对小区重点部位进行全方面检查。针对小区小广告乱贴、非机动车乱停放、飞线充电、不文明养犬等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抓好小区综合治理长效常态。二是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劳动技能竞赛,促进物业服务人员技能提升,在物业行业培育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广大物业企业和从业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我市物业代表队参加省、全国技能竞赛屡获殊荣。三是深化“五星服务”“最美物业人”系列活动,在全市小区内举办“五心服务”特色活动,开展“五心服务”优秀员工和“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在全市物业行业掀起比服务能力、比服务水平、比服务质量的热潮。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路径,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恳请贵单位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