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保护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推动化工企业排污管道整治)
    发布时间:2021-07-01 16:4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潘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长江岸线生态环境推动化工企业排污管道整治建议收悉。从当前我市化工企业污水管道的实际情况来看,您的提案切中要害,建议十分中肯,对提升我市化工企业污水管网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经与您联系和沟通,并综合市工信局、水务局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情况

    “十三五”时期,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推动实施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全市22个国省考断面和7条省控入江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平,其中长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平,位列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达“十三五”期间最好水平,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围绕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化工企业整治。2017年以来,通过实施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市累计关闭退出化工企业156家,实现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主城区“零化工生产企业”目标。截至20213月,全市纳入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范围的化工生产企业共147家,其中90家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其余57家主要分布在金陵石化周边、南京经济开发区、六合区红山精细化工园、溧水区、高淳区等区域。

    二是开展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重点对重污染企业遗留地块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对1135家企业基础信息进行采集,总调查面积近90平方公里。选取污染可能性较高的319个地块进行初步采样调查,进一步详查土壤污染风险,形成了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在历史上化工企业众多的栖霞区燕子矶片区,市政府成立了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先行先试,坚持政府主导、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年来该区域按“先修复后利用,不达标不建设”的思路,累计完成16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调查面积约167万平米,6个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总修复面积约133万平米,在全省率先对已修复地块开展跟踪监测。

    三是强化在产化工企业监管。我市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共50家,督促其履行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等法定义务,对外公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并将以上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及分析评价。我市两个建厂较早的化工企业已逐步更换、改造地下管线,金陵石化公司大部分水泥管道已换成钢管,2019年启动建设雨污水管网可视化项目,实现对污水管网的智能化管理;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大部分生产装置建于2000年以后,新建装置的污水管线均为碳钢管等材质。

    四是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我市组织开展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情况、园区雨污管网建设情况、园区水平衡处理情况等,落实了19项问题整改,完成了全市工业企业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可行性评估工作,并将此项制度常态化落实到新建项目审批中。

    五是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年以来我市对长江干流南岸2公里、北岸3公里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计排查出长江入河排污口2389个,其中规模以上化工企业入河排污口11个,目前正在开展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六是加强排水许可与监管。对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污的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重点核查雨污分流情况,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强化批后监管工作,对不少于20%的已办证排水户进行检测抽查。加强水务、环保、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对不达标排水户督促整改、依法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十四五”期间,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化工污染整治与监管,结合您提出的对策和建议,重点推进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改造、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化工企业污水排放监管等方面工作,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推进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全面落实省、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推进化工企业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严格化工企业关闭退出验收工作,按照《江苏省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验收标准》做好验收,坚决防止现场污染物二次污染,真正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和清设备、清物料、清污染物)。定期对近年来关闭退出企业进行现场“回头看”核查,对危废固废处置、土壤调查及修复等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已关闭企业的厂区环境恢复、厂房出租以及转型发展等方面监管、引导和服务工作,杜绝监管缺失,巩固化工整治工作成果。

    二是推动开展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排水行为,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制定《南京市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工作指南》,旨在规范统一工业企业排水管网排查评估、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和监管,推进和引导已建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排查评估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导新建工业企业内部排水管网建设,在规范新建雨污管网的同时,逐步解决老旧雨污管网问题。

    三是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按照202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我市正在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轮次隐患排查,此后每2-3年开展一次,明确地下水储罐和地下管线为必查区域,确保及时发现污染隐患或者土壤污染,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管控风险,防止污染或者污染扩散和加重,降低后期风险管控或修复成本。

    四是加强化工园区和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巩固重点工业园区“水平衡”专项检查成效,重点关注园区和化工企业总体工业用水和排放废水之间的关系,研判是否存在废水去向不明现象,打击偷排直排、稀释排放、清污混排等违法行为。

    五是分类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对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实施“户籍”管理,按“一口一策”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以系统整治为主,末端整治为辅,工程整治为支撑,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注重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相衔接,做到整治完成一个转入日常管理一个,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保证入江水质稳定达标。

    六是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做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对长江保护法开展形式多样、多层次的宣传,提高法律普及度,凝聚社会共识。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本市范围内包括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在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生态环境部门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期待您为南京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