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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7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优化落实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9 16:01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陈桦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落实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进入了依法治理生活垃圾、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新篇章。现阶段,我市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1.加强浓厚宣传动员氛围。组织2万余名垃圾分类志愿者,广泛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召开小区居民议事会、“垃圾分类大家谈”活动8000余场。组织数千人次“跟着垃圾去旅行”活动。成立企业垃圾分类自治联盟。编写完成全市幼儿、小学、中学《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全市主次干道、商业体户外大屏、10条地铁线广告屏、南京电视台高频次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条例实施首日全网直播垃圾分类实况,观看量1500万人次。推送微信朋友圈垃圾分类公益广告2次,累计曝光1865万余次。市、区召开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近百场。开通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垃圾分类积分、垃圾分类词典等便民服务功能。形成全媒体、广覆盖、高频次的浓厚宣传氛围。

2.规范小区收集点设置。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既要方便居民投放,也要适度集中,并在两者间找到平衡点。过去小区楼栋、单元,甚至楼层设置的投放点,数量多、位置分散,居民分类质量难于监督,垃圾分类流于形式。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市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正是为了加强对垃圾投放的刚性约束,通过科学管理,促进居民垃圾投放习惯的转变。2020年,我市学习借鉴上海等城市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和《南京市住宅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实施导则》。导则对收集点的面积、功能、样式、宣传展板等提出了参考标准,一类收集点服务范围宜为300至500户,二类收集点服务范围不宜超出200户,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米。同时要求收集点方案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因地制宜设置。各区广泛采取了宣传栏公示、上门发放材料、召开居民议事会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告知和意见征集,组织了数千人次“跟着垃圾趣旅行”活动,让居民到已设置收集点的小区参观。至今年5月,全市已有4295个小区建成8628个收集点,还有278个收集点在建,设置收集点小区比例达93%,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投放时间上,厨余垃圾早、晚定时投放,以保证分类质量,数量最多的其他垃圾投放时间没有做硬性要求,很多小区延长了投放时间,基本上是“随到随投”,避免居民“扎堆”投放。日常管理上,也采取了错时巡查、定点监控、靶向指导等方式,及时发现,加强劝导,乱扔垃圾现象明显下降。

3.开展“微风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便民惠民“微风行动”,推动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居民身边的痛点难点问题,增强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微改造、微宣传、微奖励”,在细微处下足“绣花”功夫,培养居民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实效。

持续开展“微风行动”。截止到7月1日,全市已排定计划小区数3907个,已完成小区数609个,已完成小区“微改造”项目共加装洗手池146个,洗手桶41个,烘手机3台,破袋器432个,垫脚台92个,灭蝇灯97盏,遮雨棚120个,15个收集点配置了洗手液,4个收集点加装了脚踏板,3个小区加装了收集点监控设施,23个小区进行了路面改造,43座环保屋加装空调设施,46座环保屋加装除臭装置,环保屋摆放绿植130盆;“微宣传”类共开展路演72次,小区广场活动17场,培训会117场,发放环保布袋300个,发放垃圾分类微创意产品250个,发放宣传小礼品1560个,小区入户宣传275次,宣传户数25153户,发放宣传页27996页;“微奖励”类共开展积分兑换活动219次,积分抽奖7次,红榜家庭发放奖励55次,有奖晒自拍活动50次,有奖问答活动32次,评选最美督导员2次,颁发社区环保优秀家庭荣誉证书1次。

4.关于可降解垃圾袋。我市垃圾主要处理工艺有:高温好氧发酵、厌氧发酵、生物转化(黑水虻)、焚烧等。我市居民小区厨余垃圾采用的是破袋投放方式,破袋后垃圾袋归于其他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可降解垃圾袋由于降解时间较长适用于卫生填埋工艺和现阶段生产成本较高的原因,暂不适用于我市垃圾处理工艺和实际需要,只在溧水区进行了试点发放,未进行大面积推广,有待进一步讨论研究。

5.完善回收体系。建立12个区级垃圾分类回收中心和150余个街镇垃圾分类回收站,配备分类收运车辆2800余辆,全部涂装垃圾分类标识,实行“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分类收运。垃圾分类回收分拣设施在“一区一中心”、涉农街道“一街一站”基础上,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的回收、分类和转运。

6.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今年我局编印了《南京市餐厨、厨余垃圾分散处置设施案例汇编》供各区交流学习,截止到今年1月,案例设施统计表中已经有5家商超综合体、7所院校、5家医院、3个公园、2个菜场安装了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

下一步,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收集点宣传栏设置。《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和《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都对垃圾分类宣传栏、收集点的设置,垃圾分类的宣传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的小区增设宣传栏,在垃圾亭房设置宣传墙,对各种类型的垃圾进行简单易懂的介绍,无垃圾分类宣传内容的将予以扣分和整改,切实保障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到位。

2.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了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四分类标准分类,收集点设置数量不足的小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后,可适当补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或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进行错时投放。对无空间条件设置固定垃圾分类收集点或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居住区,采取车辆流动方式,解决分类投放垃圾的问题。

增加垃圾收运频次,特别是垃圾投放高峰的清运频次,垃圾中转站延长开放时间,保障垃圾及时清运、不积压。下一步,探索小区厨余垃圾“非满即收”模式,减少垃圾在小区的滞留时间,并在收集点加装除臭装置,避免气味过大影响小区环境。

收集点无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小区,需进行增设,有条件的小区应划定大件垃圾固定收集区域,探索建立回收驿站,开展大件垃圾、旧家电预约上门便民服务等。志愿者垃圾分类入户宣传需指导居民对大件垃圾、旧家电等正确分类、投放。

3.持续开展“微风行动”。下一步,市垃分办根据行动计划表时间节点要求,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无洗手池的小区,要求加装洗手池、放置洗手液等,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积极整改和解决,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4.推进建全政策制度体系。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出台南京市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以奖代补资金方案等。探索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按桶计量”等差异化收费方式。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城管、财政部门制定收费办法,并按程序报批。

5.规范就地处置设施设置。市垃分办将出台指导性文件,通过政策导向、收费激励机制等,对商超综合体、院校、医院等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确实需要设置餐厨垃圾就地处置设施的,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处理机的设置,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处理后的产物如何处置等。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