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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8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推进家庭托育,缓解生育压力,提高出生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0 15:30 来源:市妇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孔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家庭托育,缓解生育压力,提高出生率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卫健委、市人社、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卫健委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1.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2011年,形成政策法规近20个。20202021年分别颁发《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2021年南京市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等文件,制定南京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办公室,对托育机构予以法人登记,证照齐全备案,形成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

    2.优化人口生育各项服务管理。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服务事项一城通,全面推行承诺制,落实首接责任制。简化基层办事流程,计划生育政务窗口在为市民办理服务事项时,推行就近受理申请、数据网上流转、批件快递送达等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生育服务信息化改革,融合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引导群众网上办理登记服务,提倡手机预约服务,全市生育登记APP线上登记超2.44万例,同比增幅33.33%

    3.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坚持政府+社会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全市现有0-3岁以下托位数已达2万个,入托人数除上海市外排名第二。全市有各类服务设施1319个,其中,区级中心6个,街道中心70个,社区亲子室464家,政府办540个,民办740个,已备案机构270个。从业人员共34443人,覆盖全市0-3婴幼儿大约2万名,约占全市0-3婴幼儿总数的10%左右。

    4.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度。1)研发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相关课程,免费印发《科学育儿报》,免费发放亲子活动体验卷,提高家庭、机构的科学育儿能力。(2)开展新生儿家庭上门访视、疾病筛查、脑发育促进、健康管理等指导服务工作。(3)联合工会,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维护职工休假、就业等合法权益。(4)建立职前、职后家长学校等多个培训基地,全市每年培训将近2000人,已有1500名中高级育婴师。在市妇幼保健院增挂南京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的牌子,开展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

    5.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已列为国家和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2021年市政府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全面推进一区一街镇一普惠相关工作。目前我市已建有普惠托育机构23家,2021年拟建设20家,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托、幼有善育。

    二、市教育局积极开办相关专业

    1.目前,全市共有南京财经高职校、南京玄武中专校、南京商业学校、南京六合中专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5所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和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在校生共计1188人。我市的幼儿专业已开办多年,课程设置成熟,学生学习婴幼儿照护基础知识,开展相关训练。

    2.各相关学校及专业均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和相关幼儿或托幼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共同开展学生实习、专业教师培训等工作。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在进行相关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相关资格证书培训,为多家家政公司的在职人员提供技能培训。

    三、市民政局积极培育相关组织

    1市民政局依托街道(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为小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的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方式,重点培育为儿童或者困难家庭青少年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用于社区为小、为老社会组织服务活动的面积不低于50% 

    22012年,市民政局启动公益创投,重点扶持在社区提供养老、为小、助残、调解治理等服务的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公益创投三级培育机制,重点培育扶持能够提供为小、助困、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托市各级培育载体空间,推动市推、区培、街引、社用社会组织培育功能布局。配合卫生教育部门在社区街道设立托幼机构,提供基层保育服务,帮助家庭分担儿童照料责任。

    四、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我国的职业分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开展相关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评价须在大典目录下并且具有《国家职业标准》方可进行。目前暂无家庭托育师、婴幼儿照护师的职业名称和标准发布。市人社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人社规〔20202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参加培训的愿望,开展新项目研发已成为常态化工作之一,例如母婴护理培训合格证项目已对社会开放,参培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目前南京市已有26家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的育婴、保育等项目培训,仅2020年全市就培训并补贴育婴员15900人、保育员14916人。

    五、市妇联开展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7号)要求,妇联组织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按照这一分工,市妇联主动发挥优势开展相关工作。

    1努力推动高新园区开展托育照护服务。针对高新园区人才聚集、托育服务需求量大的现状,市妇联积极推动全市高新园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妈妈带宝宝去上班成为可能。自2019年起在江北新区开展试点,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年3,市妇联在江北新区举办南京市高新园区妇联婴幼儿照护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邀请高新园区妇联主席、部分婴幼儿照护机构负责人参会,特邀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对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进行政策解读,解答各方疑问。实地走访雨花台区软件谷、白下高新园、江北新区等园区,搭建平台对接资源,帮助园区开展托育服务,帮助园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2整合资源建立社区母婴服务站。市妇联面向孕产妇、新生儿和3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在全市各区打造12社区母婴健康服务站示范点。组建省妇幼、市中医院等专家志愿者团队,开展社区母婴健康知识讲座等宣教活动;上门为有需求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1次包括孕期及产褥期女性身体调护、新生儿照护、母乳喂养等内容的孕护到家健康服务;面向示范点社区的孕产妇和0-1岁幼儿,赠送母婴和儿童健康用品。

    按照您的反馈意见,现将办理意见做如下补充:

    六、关于家庭托育工作的情况

    南京市的私托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缓和当时市区3周岁以下婴幼儿入托难、解决双职工子女就近入托的问题,南京市人民政府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发文《关于委托妇联管理私人办托工作的批复》(宁教幼【935号),指出: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拾遗补缺、协调配合的作用,做好私人办托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委托妇联管理全市私人办托工作。

    19935月,南京市妇联正式担负起全市私人办托的组织管理工作,成立了南京市私托户托儿站管理办公室,设在儿童工作部使私人办托成为当时幼儿教育的一个补充形式。2007年,教育、卫健、消防等部门认为私人办托在安全和消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从规范化管理托育工作的角度,自2007年起停止对全市私托站(所、班)的登记注册工作。

    关于家庭托育提供者以自己的家庭为场所,利用家中现有资源,包括空间、设施、人力等,以收费的形式为邻里或社区内近距离无人照料孩子的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我们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将积极向发改委、卫健等部门沟通,在人员上要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专门师资培训,在场地上要按照消防要求建设,在托育课程上要按照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托育机构要在卫健委正式备案,给入全市托育机构的统一管理。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拓展与幼儿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推动相关职业院校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做到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市人社局将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及培训机构加大托育、婴幼儿照护等培训新项目的研发力度,进一步扩充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清单,多渠道提升从业者职业技能水平。市妇联将继续立足职能,推进高新园区婴幼儿托育服务,将社区母婴服务站工作落地做实。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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