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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243号建议的答复
(实现内部区域深度合作,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3 18:22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顾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内部全区域深度合作,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的目标愿景,明确了“南北田园、中部都市、拥江发展、城乡融合”的市域空间格局。近年来,我们聚力围绕“一核三极”功能布局和南北两端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发展格局,一体化推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更好地支持功能布局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助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

一、关于优化产业布局。一是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自2017年起,我们对全市产业先后进行了两轮梳理,形成了“4+4+1”的主导产业发展框架,也按照“1+1+1”原则对主导产业进行了再突出、再聚焦。在此基础上,全市确立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5大产业地标。二是突出功能区产业定位。产业园区以制造业功能为主,着力提升能级,打造承载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功能、代表国内制造业一流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社区着力提升产城融合、功能复合,增加科技研发、企业总部、公共服务配套等功能。三是加速产业优化集聚。引导产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聚,力争打造出更多富有南京特色的产业集群。目前已经形成了集成电路“一体两翼”、生物医药“一谷三园”、新能源汽车“一带多点”的产业布局。

二是关于统一招商引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投资南京”品牌建设。市投资促进局打造了“投资南京,选择XX”品牌,设计统一形象标识,开展品牌传播活动,系统化、一致化、持续化推广。统筹板块、部门整合优化各自品牌,形成以“投资南京”为主品牌、板块、部门多个品牌相互关联相互促动的品牌集群。拓宽境外推广渠道,建立完善“投资南京”英文网站和社交媒体矩阵,实现海外推广平台更多突破。积极组织各区、平台板块等,以“南京”名片统一参加中国(宁波)城市土地展等招商活动。二是集成发布招商政策、项目及土地资源。进一步整合市级各职能部门惠企政策、全市各板块园区重大招商项目,实现投资政策“一网式”集成和发布,更新《投资南京政策索引》,在南京产业投资地图、投资南京微信公众号上实现定期、分类更新发布,便于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尽览南京各类惠企招商政策、项目及投资要素。三是强化土地资源招商推介。市国土资源局每年制定全市土地招商推介方案,今年的重点是以促进周边城市同城化发展为主攻方向,目前已举办各类招商推介活动10余场次,在宣传我市优良的土地市场环境的同时,重点推介全市范围内优质土地资源。四是创新招商推介模式。以“云招商”模式、使用360度全景看地和VR技术、开展首个以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为主线的大型土地招商推介论坛等举措,实现与目标企业“点对点、面对面、点对面”,提高全市土地招商推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关于加快协同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速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优化,我们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市区产业聚焦、招商引资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2021年,市投促局印发《关于加强高质量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全市各区、省级开发区和高新区主导产业招商指导方向目录(试行)》,对主城区、老五县以及省级开发区、高新区的产业类别、产业招商都提出了指导方向。引导各板块结合自身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开展精准招商、定向招商,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产业格局。二是为避免无序竞争,实现跨区域协同发展,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跨区域产业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19〕25号),建立了竞争有序、共享共赢的发展机制。该政策措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跨区域落地、存续产业跨区域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型初创企业跨区域转化、先进制造业总部企业跨区域基地建设等四种需要进行跨区域产业利益分享的如何分享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通过架构区域间财力分享和支出保障通道,推进资源要素高速聚集。同时,市投促局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合理流转,避免项目流失和区域过度竞争,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通知》。通过对流出区加分等措施引导招商项目合理流转,协调共享发展,通过对分享区加分、不流转不分享扣分等措施,鼓励招商项目信息流转,促进联动招商。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组合拳,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存量招商,促进增量提升,着力形成全市招商“一盘棋”工作格局。市投促局将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流程,完善现有产业投资地图,设立投资热线,提高招商引资效率。

四是关于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存量盘活挖潜拓空间。(1)严格贯彻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以新增建设用地配置倒逼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盘活;(2)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低效用地盘活力度,优先供应已批未供和收回收储建设用地;(3)深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定出台了《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推进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实施,探索拓展有机更新实施范围,健全完善存量更新政策体系。2021年计划全年多渠道盘活城乡建设用地1.6万亩。二是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1)会同市工信部门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京市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土地供应管理操作细则》,严格产业准入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转型退出机制,服务产业强链、集群发展。(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决策部署,聚焦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牵头划定了产业用地红线,以土地要素集中集聚引导创新要素的集中集聚。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产业用地利用效率。(1)对新出让的产业项目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双合同管理,明确项目进入时的投入产出要求。(2)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覆盖产业用地项目准入、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到期续期等环节监测核查机制,实施全覆盖、全过程的联动协同监管体系。(3)对存量用地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现状,鼓励产业园区、产业社区内的低效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增资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五是关于财政收支方式。财政收入是区域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真实反映,国家和省对其管理有严格的管理要求。一是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宁委发〔2018〕5号),进一步明确了“权责对等”的原则,全市企业应按照实际生产经营地、行政管辖地、收入归属地三统一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二是严格规定地方管理权限。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地方不得对收入、增幅及税比进行考核,无权也不能调整财政收入统计口径。所以,您提出的财政收入“双计双考”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全力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助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