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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19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南京市供热发展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09:59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顾磊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196号“关于南京市供热发展建议”收悉,您的建议提的很好,为我市推广集中供暖工作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市人大代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为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秦岭—淮河是我国南北地理分界线,长期以来,该线以北地区冬季集中供暖。而南京位于秦岭—淮河线以南,不属于集中供暖城市,至今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未建设热源、市政管网等集中供暖设施,未开展集中供暖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城市集中供暖,常用的热源模式主要有:一是以煤炭为燃料,燃煤热电联产或燃煤热水锅炉供暖;二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燃气热源供暖;三是利用电厂冷却水余热供暖;四是地源热泵或空气能热泵供暖。其生产经营涉及煤电油气多领域,由多部门依法开展监管,参考北方城市的管理模式,供暖行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发改部门(负责能源和价格)或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和燃气)或工信、市政等部门。供热工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1、关于“政府像农村‘煤改气’、多层老小区安装电梯那样出台发展采暖相关政策,提高利用率,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建议。

    目前为止我市供热只在少数小区进行试点,从试点情况看,还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主要原因:一是新建小区已全部精装修并安装了地暖;二是老旧小区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已自行安装暖气;三是我市不属于我国规定供热地区,也无相关标准和规范。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将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借鉴北方地区的先进经验,并向市政府建议统筹研究,在相关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城市集中供暖行政管理职能。

    2、关于“老旧小区以及不便于发展区域供热的小区,仍以发展天然气分户采暖的方式开展集中供热……”的建议。

    您提出的这条建议对实施部分地区供热落实具有指导意义,在现状难以实现城市集中供暖全覆盖的情况下,分户采暖和区域供暖相结合,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其中,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许可阶段,统筹考虑区域供暖设施布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居民积极配合、现场施工条件好、资金筹措落实的小区,优先建设供暖设施,做一片成一片,示范推广。关于您所提出的“保留原华润电厂并改造为天然气热电厂、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的建议。分布式能源站是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通过动力与能源的转换,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其行业主管部门是发改部门,我们将配合发改部门研究相关可行性。

    3、关于“建设分布式天然气能源站,实现区域冷热点三联供”的建议。

    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区域供暖项目,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源情况。正如您所说“虽然此功能方式被认为是能源利用率最高的用能方式,但由于受制于投入和运营成本等因素,在南京地区未能得到发展”。因为,天然气消费的季节性差异明显(当前南京冬季用气量约为夏季的4.2倍),冬季天然气保供形势严峻,一旦部分小区天然气管线和气源未进行扩建增容,可能出现供气紧张状况,影响周边所有用户正常使用。同时我市管道天然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供暖项目建设方和使用方除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外,还应提前与燃气企业对接,协商确定气源调度、外部管线接入、后期管理维护等具体事宜,确保供用气足量平稳有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京市集中供热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