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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实施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经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现有新闻媒体资源,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垃圾分类专题稿件5000余篇,宣传视频报道2000余条。将垃圾分类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等系列主题公益广告相结合,通过各类电子屏、户外广告牌、建筑围挡、公交站台、横幅海报等宣传载体刊播超过300万次。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万人“跟着垃圾趣旅行”、垃圾分类家庭PK赛、“垃圾分类进万家”主题直播、“绿叶行动”、“有口皆杯,分就对赖”、见“圾”行事生态金陵2021“绿叶杯”南京市垃圾分类短视频大赛等活动,广泛吸引家庭小手拉大手以及商户、学生等更多的群体参与垃圾分类,形成了全媒体、广覆盖、高频次的浓厚宣传氛围。
2、推进学校开展垃圾分类。一是规范校园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学校按要求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撤桶并点,合理布局和设置学校办公室、教室、图书馆等场所垃圾分类容器,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二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写完成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垃圾分类读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开展宣教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与健康教育、科学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联系群等阵地,采取讲座、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师生参与率。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至每位学生,组织以生态文明教育和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开展“追随新时尚,我是行动者——2020南京市青少年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推进活动”绘画大赛等系列线上线下垃圾分类主题活动,通过APP、网络、微信等多媒体联动,提高孩子们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的意识。四是加强过程性考核。根据《2020年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教育局对区内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市教育局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对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垃圾分类检查检查考核并通报、整改、回头看,有力促进校园垃圾分类工作。
3、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为保障生活垃圾集中投放,制定《2020年南京市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推进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建成9780个收集点,在建250个。秦淮、鼓楼、六合区有10个小区采用车辆流动收集方式,还有一些区在部分小区采取固定点和流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玄武、秦淮等区探索老旧小区规范化桶点设置,着力破解收集点落地难问题。
4、完善分类设施规划。对于住宅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考虑新建和既有居住小区不同的实施条件,分类实施规划管理:
对于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按照《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要求,一是在规划条件出具阶段,明确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须按照《导则》要求进行设置,不得漏项;二是在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许可、批前公示阶段,明确各类垃圾分类设施(主要包括:一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可回收物暂存区以及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等收集点)的位置与规模,并按照《导则》要求进行审查,纳入公示内容;三是在规划核实阶段,将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纳入核实内容,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不予核发规划核实合格书。分期建设的项目,明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对于既有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市规划资源局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出台了《南京市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相关垃圾分类收集建、构筑物纳入《清单》分类指导,消除规划管理死角。《清单》明确,既有住宅小区采用装配式构筑物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利用既有建筑进行改建的垃圾收集点,设计方案审定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推进差异化收费。我市现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制定于2001年,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城管部门负责征收。市发改委为推进制定差异化收费制度,一是调研外地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与国内同类城市发改部门对接,学习借鉴外地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目前,省内城市收费模式与我市基本类似,省外很多城市已经实施按量或差别化收费,如:北京非居民按量收费300元/吨,上海(居民不收费)非居民差别化收费,干垃圾40元/桶、湿垃圾60元/桶。二是研究和论证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可行性以及具体操作细则,实地调研了解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和成本构成。三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本监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南京江北转运站等9家垃圾处理企业2018年、2019年度垃圾处理成本进行审核,并出具成本监审报告。四是研究制定调整建议方案。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城管部门多次共同研究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整建议方案,就生活垃圾收费分类、收费包含的内涵以及征收主体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目前初步形成建议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全方位深入宣传动员。整合联动市、区新闻媒体平台资源,多平台、多角度做好垃圾分类主题新闻宣传报道。制作垃圾分类长图、H5、宣传短片、动漫短视频等一批新媒体产品,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文明南京”新媒体矩阵、各区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展示推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宣传报道声势。同时,积极刊播公益广告,发挥南京市公益广告阵地建设和宣传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各区各系统各有关单位通过电子屏、广告牌、宣传栏、海报等各类宣传载体刊播“垃圾分类”主题公益广告。与南京市广告协会、南京创意设计中心等联合举办金梧桐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广泛发挥社会各界、高校、组织等力量,征集遴选一批高质量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市展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加大青少年教育力度。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提高学校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内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宣传不同的垃圾分类知识,从娃娃抓起,通过不断努力,培养学生养成垃圾分类意识,实现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的总体目标。
3、做好分类设施规划建设。指导单位按照《南京市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做好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新建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审批管理,落实既有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设施建设做好规划服务保障,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
4、继续做好小区收集点建设。完成剩余小区垃圾分类房亭建设,探索根据不同垃圾种类,设计不同的投放口和投放方式,让前端分类投放更加人性化,提升设施硬件水平;对没有空间条件和收集点难以落地的小区,采取车辆流动收集、设置规范化“桶点”等方式进行分类收集。所有垃圾分类房和有需要的垃圾分类亭安装除臭设备,加强净化、通风。加强收集点内、外地面随扫随清,外立面、投放口每天至少擦抹一次,对地面、立面油垢、污垢进行水洗,树立和保持收集点清洁、卫生、美观的良好形象。
5、制定差别化收费办法。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城管、财务部门研究制定收费办法,并按程序报批。积极探索垃圾分类计量收费,探索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按桶计量”等差异化收费方式,调动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性,推进制定出台新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