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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233号建议的答复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19 15:19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建议收悉。我部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立即组织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会商研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面向公众广泛开展升旗仪式,营造浓厚氛围

《南京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渡江战役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升国旗、国家公祭等仪式及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国庆期间,组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举行升国旗仪式,鼓励沿街商户、居民家庭在适当位置悬挂国旗”。从2019年开始,每年4月23日均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在渡江胜利纪念馆渡江胜利广场举行庆祝渡江战役胜利暨南京解放**周年升国旗仪式,省委宣传部及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参加过渡江战役的老战士、老同志、支前民工的亲属代表,先进典型代表以及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从2019年开始,每年10月1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唱响国歌、礼赞国旗、致敬国徽”活动,在全市70多个示范点(11个区、江北新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同步组织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我与国旗合影、我为祖国祝福”等群众性主题活动。市城管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利用路灯设施营造节日氛围设置相关内容的管理规范》,于重大节日期间,指导督促各区在道路上设置国旗、灯笼等氛围营造设施,鼓励沿街商户、居民家庭在适当位置插挂国旗,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各级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扩大爱国主义教育覆盖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明确,“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仪式教育,各校按要求举行升旗仪式,以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部分学校成立国旗班、管乐团等,增强升旗仪式的仪式感。每年组织百名左右中小学生参加“国家公祭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各区各校组织师生赴丛葬地举行祭奠活动,所有单位降半旗致哀。特别针对学前幼儿,鼓励幼儿园开展“争当升旗手”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幼儿们的升旗参与意识,让爱国意识在一次次庄重的升旗仪式中慢慢扎根幼儿心中。

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将会同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指导要求我市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开展升旗仪式,大力营造爱国氛围。一是进一步普及国旗法,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国旗及国旗升挂方式,鼓励大中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在工作日升挂国旗;条件不具备的单位,鼓励就近前往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摩升旗仪式或举行社教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升旗仪式的指导,鼓励幼儿园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并通过开展“争当升旗手”等具体活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爱国主义情感。三是进一步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进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特别在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推动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设计,力求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加强我市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我们将不断深化工作举措,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