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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198号建议的答复
    (对我市核心区域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17 11:3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董云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核心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汽车逐步成为市民生活必需品,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以及停车收费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014年,原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出台《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宁价规〔2014〕1号);2018年,对停车收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原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出台《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宁价规〔2018〕1号),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引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优化出行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核心区域的交通压力。

    (一)公共停车场概况。截至2021年6月,江南六区道路临时停车场和收费公共停车场共有2260个,停车泊位32.93万个(不含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其中:道路临时停车场934个,停车泊位6.13万个;公共停车场1326个,停车泊位26.8万个。

    核心区域共有停车泊位1.89万个,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0.21万个(干道389个、支路1695个),公共停车泊位1.69万个。核心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占江南六区道路泊位总数的3.4%,占江南六区收费停车泊位总数的0.6%。

    (二)停车收费管理政策。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停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以及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独立专业机械立体(住宅区域除外)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共停车设施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违停成本高于规范停车成本的差别价格政策。核心区域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收费标准为,白天时段:干道4-5元/15分钟(16-20元/小时),支路3-4元/15分钟(12-16元/小时),公共停车场2元/15分钟(8元/小时),夜间时段:1元/小时。支路临时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可执行包月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所在区制定。

    二、近期开展工作

    (一)出台停车难突出片区收费政策。2019年,市领导专题调研停车难问题突出片区综合整治工作,选择兰家庄等十个片区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实验区、创新区和突破区,突破现有停车收费政策体系进行探索实践,出台具有针对性、片区性、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挖掘片区停车资源,引导停车资源合理利用,缓解停车难问题。市发改委会同各区对兰家庄等十个片区停车泊位设置、停车资源使用效率、停车供求矛盾产生原因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调整建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了河西儿童医院片区停车收费等级。

    (二)推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时收费政策。2020年,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委托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选择游府西街等7个路段,设置高周转临时停车泊位,开展白天时段分时收费试点,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形成了《南京市路内停车泊位分时收费(试点)实施方案》。市发改委会同市城管局结合我市实际以及东南大学交通学院的研究报告,拟定了道路高周转临时停车泊位白天时段分时收费试点方案,拟选择游府西街等7个路段、38个泊位开展分时收费试点。目前,试点方案已经报请市政府审批。

    (三)加大挖潜停车泊位资源力度。2021年,城管部门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对停车乱象较为集中的支路街巷开展重点调研,将其中具备临时泊位施划条件的道路及时上报公安交管部门审批,落实好应划尽划。同时,城管部门不断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盘活闲置停车泊位,积极协调周边政府机构停车场开放夜间错时停车,弥补小区内部泊位不足。挖掘闲置土地设置临时停车场,为周边群众提供停车服务,减少停车压力。目前,新街口地区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对外开放,包括新华报业大厦停车场和工人文化宫停车场。同时,市政府台城地下停车场和河西新城大厦停车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地下停车场等都已对外开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停车难的矛盾,有效提高停车资源的使用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核心区域范围为新街口、夫子庙、湖南路地区,属于停车矛盾较为突出区域,我们通过价格杠杠引导车辆向非核心区域分流,促进市民转变出行理念,倡导公共交通出行、绿色出行,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矛盾和交通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一方面,在核心区域选择部分路段,推进分时收费试点,短时间停车减少支出,长时间停车增加支出;另一方面,在核心区域推进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各区参照周边公共停车场或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包月标准核定收费标准;通过不断完善核心区域停车收费政策,调节停车供求关系,缓解停车难矛盾,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