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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亮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对公共自行车的维护和管理》的建议收悉。如您所述,公共自行车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城市公共交通组成部分,以其低碳环保、接驳便利、价格亲民等特点,倍受市民青睐;但也确实存在车辆设施维保不及时、站点被占存取不方便、早晚高峰调度不得力等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您提出的加强车辆检查维修、及时清理社会车辆、增加收拢投放频次等建议,对于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完全赞同。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及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共自行车概况
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为市民提供绿色出行、解决“首末一公里”问题的重要公共产品。2010年起,我市在河西、仙林、江宁等地试点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深受市民欢迎。2015年,我市出台《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发展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5〕77号),组建市、区两级共8家公共自行车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运作的原则,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公共自行车站点2731个,投放公共自行车98915辆,基本建成设施完备的车辆调度体系和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了市域公共自行车全覆盖。
二、关于加强检查维修
目前,主城范围内设置近6万个车桩,投放运营车辆6.2万余辆,运营多年来,部分车桩及车辆出现老化问题,您提案中列举的各种日常故障确实存在。针对这些问题,运营单位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按照规定对老化严重且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作报废处理;二是组建专门维修团队对车辆、站点设施等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三是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对市民反映的故障问题随报随修,目前,日均维修保养工作约700件。
三、关于及时清理站点其他车辆
如您所述,公共自行车站点尤其是部分出行热点地区站点日常易受共享单车及其他非机动车侵扰,导致公共自行车存取困难等现象。为维护站点运营秩序,近年来,我局会同城管部门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一是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指导协调各区在停车难、停车乱地段统一设置规范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在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商业区及居住区等区域规划预留非机动车停放区,为共享单车及社会车辆有序停放提供更多空间。二是积极引导共享单车有序停放。市城管局牵头,联合各区停车中心和共享单车企业,逐条摸排区域内道路状况,划定疏导区和落锁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三是持续加强公共自行车站点巡查。督促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加强站点巡查力度,开展现场劝导,给乱停乱放车辆贴上“温馨提示”,提醒市民文明用车、规范停放。
四、关于增加早晚高峰车辆收拢投放频次
受城市潮汐客流影响,公共自行车在部分站点、局部时段确实存在空、满桩现象,导致市民出行无车可用、无处可停的尴尬现象。为缓解此类情况,目前运营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动态调度。根据后台监控系统,实时组织点对点投放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二是分时调度。将运营调度分为三个班次,早、午、晚全天候组织车辆调度,避免早晚高峰道路拥堵造成调度不便。尤其是夜间调度,较好解决了主城区道路狭窄、白天运行不便的难题。三是重点调度。在早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对取、停车辆矛盾突出的重点地段,采取增加班次、实时保供、优先保障等措施,最大化地满足市民用车需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建议,积极协调停车管理部门和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运维管理,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更好的服务体验。
一是进一步提升车辆设施维保水平。督促运营单位完善定期排查、站点巡查等机制,及时发现故障,快速响应诉求,动态做好维保,适时更新车辆,不断提升市民骑行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停车秩序整治水平。继续从场地供给、秩序整治、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优化公共自行车停车环境,着力解决公共自行车站点“钉子户”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升车辆投放调度水平。指导运营单位在深入研究市民出行规律、站点供给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车辆调度工作,安排调度人员对需求站点做科学、统一调度,努力满足高峰期市民用车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