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081号建议的答复
(加快研究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路径,推进低碳立法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30 18:08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慧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研究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路径,推进低碳立法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的建议非常重视,会同市司法局专题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南京市紧扣“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定位,围绕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为契机,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强化低碳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完善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理念等系列举措,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成效显著。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时期,南京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超2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约6.5%,林木覆盖率提升至约31.3%,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并先后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获评国家生态市、“2019中欧绿色智慧城市”综合创新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称号。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能力建设,夯实温室气体减排基础支撑。一是组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了2010-2019年度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初步掌握了全市温室气体排放家底,为碳减排工作筑牢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低碳发展规划研究。组织编制低碳发展规划(2019-2030)、“十四五”温室气体减排方案研究报告,并围绕碳排放达峰路径、低碳社区建设、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机制等重点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突出试点要求和南京特色,提升低碳城市建设水平。三是加强重点碳排放企业管理。协助国家、省开展温室气体排放MRV(监测核算/报告/核查)工作,组织重点排放单位编制2013-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指导首批纳入碳市场的14家电力企业办理国家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户并组织参加国家、省碳市场交易、配额分配试算等系列培训会,为全国碳市场启动做好准备。四是强化工作机构支撑。做好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调整、人员转隶及资料交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成立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协助市低碳管理部门具体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及低碳宣传工作等。依托东南大学成立全球首家碳中和研究机构——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支撑。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城市生产生活低碳转型。一是以低碳理念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出台《南京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按照生态低碳理念,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制定《关于优化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等配套制度政策文件,引导街镇差别化发展。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建立规范高效、衔接一体的空间规划协调机制。二是积极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转型。出台《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打造“4+4+1”现代产业体系,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2.4:40.3:57.3调整为2020年2.0:35.2:62.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以年均20%的增幅保持高速增长。出台《“两钢两化”企业转型发展方案》等系列文件,提前完成“十三五”化解产能目标任务。实行煤炭消费总量管控,通过严控煤炭品质、关停燃煤机组、压减企业用煤、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手段,全市煤炭消费量削减至2997万吨。因地制宜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十三五”以来,新增光伏并网总装机容量超600MW,风电并网总装机容量约39.5MW,生物质并网总装机容量约70MW,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约7%。加快推动农业生产的精细化、绿色化,截至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积极发展森林碳汇,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实施森林抚育,改造低效林,2019年底,全市林木覆盖率达31.3%。三是积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制定《关于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和配套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全市累计地铁运营里程位居全国第六,主城区公交车辆除过江隧道车辆外已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出行分担率超63%。出台《南京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南京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十三五”时期,我市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累计发展量居全省第一。大力推广绿色建筑,2017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标准,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超700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超27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600万平方米。

(三)完善体制机制,构筑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保障。一是推进低碳立法工作。为加强低碳城市建设的法律保障,我市于2018年启动了《南京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目前正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要求,围绕条例起草做好相关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建立碳排放目标考核机制。按照国家试点要求,我们将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指标纳入南京市市对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强化考核约束作用,引导各区(园区)重视绿色低碳发展。三是构建全民参与机制。依托“我的南京”APP,推出了南京全民低碳出行公共服务平台,对市民步行、公共自行车、地铁、公交车及重污染天气不开车等绿色出行实行碳积分奖励,截至目前,平台每天点击量超250万次,总参与人数突破百万人。四是建立国际交流合作机制。与C40、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国际组织机构积极开展沟通交流,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并成为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指导委员会东亚区副主席城市之一。五是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结合世界环境日、国家低碳日,举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低碳环保进地铁、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引导大众参与,普及低碳经济知识,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二、面临问题挑战

(一)排放总量强度大。我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位居全省第二(仅次于苏州),单位GDP碳排放、单位国土面积碳排放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产业结构优化难。钢铁、石化、化工、发电、建材等传统高耗能行业仍占据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极,疫情期间更是经济压舱石,行业高碳锁定效应明显。

(三)能源优化空间小。能源转型主要依靠煤改气或区外来电,不具备中西部和沿海城市大规模部署可再生能源的禀赋,优化空间和潜力不大。

(四)城市发展任务重。国家对南京市提出了提高城市首位度的目标任务,发展任务重,人口增长快,加之新都市、新产业、新基建、新消费等“四新”工程中,5G、数据中心、芯片制造、新能源电池等新型产业均属于高耗电产业,服务业及居民生活用能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王慧等9位代表就我市如何做好低碳发展工作,提出了“梳理碳排放现状和薄弱环节、加强‘双碳’路径研究并制定行动计划及加紧推进低碳立法”等3条具体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后期,全市将针对目前控制碳排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并将您的建议体现到全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工作之中。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基础能力支撑。一是强化低碳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双碳”路径研究,在全面摸清全市碳排放底数和结构基础上,组织编制南京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系统推进12个板块及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编制达峰行动方案,逐步构建全市“1+3+12+N”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系统推进低碳先锋城市建设。二是强化低碳发展组织领导。推进各级政府设立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完善碳减排工作格局,项目化推进低碳任务,并力争在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设置实体化部门,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稳步推进“双碳”工作。三是强化碳排放数据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南京市温室气体监测统计体系,常态化编制南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能源平衡表,扎实做好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强度、结构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研判、及时预警,为南京绿色低碳发展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二)推动规范管理,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扎实推进低碳立法。按照地方立法程序,在前期《南京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基础上,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最新要求,积极推动低碳立法,逐步实现碳排放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目前已启动立法研究课题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立法调研及草案起草,明、后年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二是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机制。结合南京实际,在完善能源消费“双控”机制基础上,探索制定碳排放“双控”考评办法,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等减碳指标纳入南京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督促各板块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全市“双碳”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加紧研究环评增设碳排放评价专章相关规范,主动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两高”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三是探索建立碳排放权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服务指导电力、建材、钢铁等8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超1万吨标煤)开展MRV(监测、报告、核查)工作,有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按时履约。依托“我的南京APP”,在南京全民低碳出行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场景应用,完善绿色积分奖励制度,探索推进“碳普惠”机制,逐步建立企业、个人碳资产管理平台,打通数据樊篱,打造“智慧、低碳、生态”城市管理体系,运用市场化手段来引导激励低碳发展。

(三)坚持先行先试,积极倡导全社会参与。一是加强试点示范。对照《南京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推进重点支撑项目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手段,稳步推进南京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各层级、各类型低碳试点示范,围绕区域、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争创一批国家、省级试点,积极参与近(净)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重点打造江北新区碳中和示范园区、南部新城零碳城及新加坡生态科技岛零碳城,在探索低碳发展经验同时,在全省全国打造示范标杆。二是加强低碳宣教。持续开展低碳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讲绿色低碳理念、普及低碳知识,并通过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深化绿色低碳意识,践行低碳生产生活。

三是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家研究机构、兄弟城市的交流,并依托C40城市联盟、WRI等专业机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内外交流合作。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开展与国外企业、研发机构、非政府组织合作,着眼低碳前沿领域,推动低碳适用产品技术“引进来”、“走出去”,提升我市低碳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感谢您对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