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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033号建议的答复
(进一步刺激消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2 16:55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陶玉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刺激消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落细上级各项政策。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过去的2020年,我市奋力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抗洪三场硬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万亿元、增幅居GDP超万亿元城市前列。服务业增加值9306.80亿元,增长4.1%,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大力实施新基建、新消费、新产业、新都市“四新”行动计划,全年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03亿元,同比增长0.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06元,同比增长5.2%,高于GDP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21元,同比增长7.2%,高于城镇居民2.3百分点。今年1-5月份,全市实现限上批零住餐销售额7923.2亿元,实现社零总额3375.2亿元,预计上半年实现社零总额4240亿元,实现“双过半”。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农民消费能力和环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农业生产及补贴发放方面,抓好农业稳产保供,落实强农惠农举措,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面积202.4万亩,粮食产量19.56亿斤,全年蔬菜播种面积121万亩,产量280万吨,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共发放耕地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近11亿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方面,加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力度,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经营主体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积极推进“金陵惠农贷”,2020年累计发放贷款48.72亿元,贷款余额14.25亿元,累计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611户,积极推广乡村旅游、民宿行业发展,2020全年休闲农业接待游客3002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05亿元,不断完善农村消费流通网络,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

三是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医疗方面,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实名制就诊和预约诊疗,启动便捷医疗服务试点,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优化地区健康资源布局,加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提高“两病”患者保障,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提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养老方面,完成2020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3188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居保丧葬补助金由2000元调整至275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每月440元调整至470元。抓好养老事业,全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达21.01%,完成适老化改造5112户,为全市高龄老年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免费照护服务,向2000多户居家重度失能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带动养老产业,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养老顾问”体系,近2000名专业养老顾问通过“坐诊”“巡诊”,免费提供养老政策咨询、量身定制养老方案。支持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承接政府服务项目来“导流”,依法拓展老年产业项目,激发中高端老年人群消费潜力;教育方面,持续推进教育民生改革,不断提升教育资源供给和保障能力,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今年计划新建和扩建达省优标准的幼儿园30所,新开办义务教育学校12所,共计增加学位28000个;住房方面,坚持“房住不炒”,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保持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优化供应结构方式,加强房价监测预警和舆情引导,维持市场秩序,切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建立符合市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四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化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在城乡低保标准从900元提高至945元以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对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启动条件、补贴标准、责任分工等内容作了完善,尤其是将低保边缘户正式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加大了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2020年1-3月CPI均超过3%,连续3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889.02万元,惠及65.28万人次。其中2、3两个月,在现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50%、100%,共增发2758.52万元。

2021年以来,虽然我市月度CPI均未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但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密切关注物价运行态势,积极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提前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的各项准备,一旦达到启动条件,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并仔细测算核定补贴对象,缩短发放时长,做到应发尽发、不漏一人,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五是关于消费券发放的说明。2020年3月,在疫情防控形势稳步向好的情况下,为激活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我市面向市民和困难群体发放总额3.18亿元、共计七大类的消费券。消费券的发放,有效提振了消费信心、激发了消费意愿,在推进市场主体复市复商、增加商户营业收入、释放消费市场潜力等方面成效明显。不过消费券属于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本质是政府给全民或特定群体的消费补贴,是一个非常规的短期刺激手段,通过财政资金发放消费券还涉及资金来源、使用效率、公平公正等问题,不能作为常规刺激消费的手段。拉动消费关键还是在于市场力量,我们将继续支持鼓励企业、协会等市场主体通过发放礼包、优惠券、代金券等类促进消费。

总之,进一步扩大内需、有效促进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循环畅通,增强发展活力与韧性的需要,更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所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各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积极顺应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升级趋势,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促进我市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南京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为抓手,不断提升南京消费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抓好农业稳产保供,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增强粮食产能和效益;扎实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辐射更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营造良好农村消费环境,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三是持续做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巩固基本性、增强保障性、提高均衡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市民百姓;顺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服务需求的蓬勃增长趋势,不断提升供给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