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012号建议的答复
    (减少各种名目的检查,让企业心无旁骛地搞好生产经营)
    发布时间:2021-07-30 18:04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沈时洲代表:

    您提出的《减少各种名目的检查,让企业心无旁骛地搞好生产经营的建议》已收悉。建议中对我市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的现状分析得十分透彻,指出了我市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两条对策。我局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的基础上,对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以及部分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着力查找我市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法治保障措施,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我市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表现优异,参与评价的18个指标中有16个指标领域进入全国前20位。其中,市场监管指标在全国排名第10位,被评为标杆城市。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文件要求,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宁政办发〔2019〕32 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打造南京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我市近7000项权力事项及相应的行政执法流程、723个行政执法主体、1.8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平台进行了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归档保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执法记录信息可实时调阅、核查。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均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单位确定4800多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减少执法检查次数。2018年,玄武区承担全省县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区级层面综合执法。2019年12月,秦淮区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67项行政处罚事项集中到城管局、市场监管局,162项行政处罚事项集中交由街道行使,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次上门、全面会诊”的“秦淮经验”。2020年2月以来,我市积极依法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了11个区(除江北新区)工作方案和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经市政府同意报省政府批准,现各区正逐步有序推进街道综合执法。

    (三)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检查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均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行政检查,取代了原有的巡查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区两级共有302个部门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设立了4785条抽查事项,303个部门通过平台录入了1.28万名执法人员,365个部门设置企业类检查名录库,226.25万户检查对象入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共制定了1744项抽查任务,合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5万户次。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双随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联席会议印发《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制定《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实施。

    (四)严守安全底线,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监管。我市始终贯彻重点领域及事项严格监管的思路。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面,我市对列入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实现每年全覆盖抽查,对环境信用评级差、群众举报投诉多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针对特定区域、行业或环境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方面,我市按要求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工作要点,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据统计,2020年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执法检查各类企业6482家,其中规上企业2234家,出具执法文书20503份,立案总数3133件。

    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率,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是在此次建议的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对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以及部分企业的调研,也发现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涉企执法检查缺乏统筹。以江北新区某街道为例,该街道初步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工作计划中对辖区内规下工贸企业采取全覆盖检查,原则上一年检查一次,规上工贸企业一年检查两次。但是,在每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上级部门抽查检查前、督导组进驻前,还会对企业进行“快餐式”检查,再加上各类专项整治,部分涉及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企业每年被检查次数甚至近百次,往往出现前一次整改要求尚未完成,下一次检查已接踵而至的情况。究其原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缺乏统筹,计划管理仍显不足。制定执法计划和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到行业、领域特点,在横向上相关领域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可以联合部署检查的未充分整合到位;纵向上市、区、街道三级监管执法同样缺乏协调规划,可以合并开展的检查未合并到位,多层重复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专家参与检查模式不够完善。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代表提出对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参与检查模式的一些看法,认为专家意见有时存在局限性且未能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执法部门唯专家意见适从,实践中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困扰。参与调研的企业代表也反映有些参与检查的专家提出的意见适用的技术规范有误,不符合实际情况,甚至出现前后两个检查组的专家意见相左的现象,让被检企业无所适从。更有企业代表认为部分专家是为了提出问题而提问题,并没有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出现上述情况,一方面是由于专家入库审核不严,部分入选的专家专业水平不高、实践经验不足,损害了专家群体的形象,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少数执法人员存在过于依赖专家的倾向,对借力第三方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认识不清,自身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服务企业理念不足。建议中提到“这些貌似合法合理检查也有许多是搞繁琐哲学和形式主义的东西”,“一些街道甚至社区以及一些无关的机关单位、组织也经常到企业来,要统计数字,要纳税情况,要发展预期,弄的企业不胜其烦”。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在一些专项整治以及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执法人员会让企业填写一些基本信息表、情况表、隐患排查表等。诚然,掌握必要的信息是政府部门完善监管的需要,但是重复提供信息、提供非必要信息无疑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就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情况而言,目前,市场主体绝大部分信息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掌握,有些信息已通过系统平台实现了多部门之间互联共享。出现让企业多次填报数据的情况,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数据资源未能充分共享利用;另一方面,在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认识中,让监管对象提供材料“理所应当”,比起从其他部门获取相关信息,他们更愿意去“麻烦”企业。究其根本还是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继续强化规范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服务与监管的意识,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统筹制定监管任务。各职能部门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统筹制定全市监管计划任务,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严格落实“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监管制度,统筹制定计划和方案,采取跨部门联合检查为主、部门单独检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合理调配执法资源,推动联合检查任务的实施。例如:安全生产领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教育培训领域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等等。在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避免重复检查和过多的分散检查,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二)创新监管方式。各职能部门将继续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量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守法履约、社会责任等,探索对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评级结果,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数据可对比、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加快市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优化平台应用场景、数据填报内容及方式,使数据更鲜活、应用更智能、监管更透明、共享更充分,努力实现预测预警、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应急救援、追责问责等一网通办、全程跟踪。

    (三)完善专家参与检查模式。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专家入库审核,注重专家的实践能力考察,强化专家库日常管理,加强专家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专家职业素养。在日常专家聘请使用中,积极推进专家的绩效管理,谨慎认真地使用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探索实施“专家+行政”的模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责任心培养,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每一次及时发现、查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当作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执法素质和水平的好机会,举一反三,加强学习。

    (四)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积极探索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新模式,在行政执法中融入柔性举措,审慎监管,动态提醒,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鼓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五)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检查信息共享、处理结果互认,严禁多头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做好引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及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大幅取消审批事项,擦亮“不见面审批”“宁满意”“企业家服务日”等金字招牌,推进惠企政策即申即办、免申即享,将“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延伸到企业服务,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市法治工作建设,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建言献策。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