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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时洲代表:
感谢您提出的“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建议,经综合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南京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扣“坚持用户思维、对标国际惯例、落实改革要求”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狠抓惠企政策兑现,以更大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升级。
一、聚焦“精简+优化”,在降低准入门槛中有新方法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精简行政许可、优化审批流程,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一是对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及扩大试点地区的535项和35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累计惠及企业13218家。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模式,目前容缺受理清单已由2019年的110项增加至278项。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梳理21类123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引入竞争机制,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全年共废止文件11份。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前期改革基础上,探索将企业开办链条延伸至社保、公积金领域,现已实现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税票和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登记六个事项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填报信息实时共享。线下实现申请材料“一个窗口”一次领取,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理效率在全省、全国领先。四是进一步放宽集中经营场所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仅栖霞区进行“一照多址”登记的市场主体就有3397家。
二、聚焦“平台+共享”,在提升经营生态中有新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国家“民营28条”、市委市政府“民营经济30条”政策及中小企业政策的持续落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开展涉企政策不落实案例排查、核实工作。2020年全市共通报营商环境政策负面典型案例11个。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9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试评估报告,我市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和4个直辖市的双创城市示范区中综合排名第1。二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年为5100余家供应商减少资金占用约1.6亿元。鼓励采购人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研发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实现投标保证金收退全自动、零干预,大大缩短企业资金占用时间,同时加强与银行合作,为投标企业提供申办、缴费、交付全流程在线的投标电子保函办理服务。三是畅通出口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渠道,市商务局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举办出口产品转内销市集及展销会,展销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时长达30天以上。精心组织40家重点直播电商MCN机构和外贸企业参加开展出口转内销外贸企业的上线行动。与阿里、京东、苏宁易购等大型平台建立合作沟通机制,重点针对外贸企业,打造线上直销渠道,大力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四是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推行“一证经营”、跨地互认通过用。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颁发了全国首张零售药店《行业综合执业证》。目前已实现书店、医疗诊所、民办培训机构等14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累计发放各类综合执业证5000余件。
三、聚焦“区域+联合”,在推动工程改革中有新模式
一是优化投资项目前期评估审批,市生态环境局指导15家省级以上开发区以环境现状评价为基础、以细化进园入区重大项目为重点,深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组织召开6次专题会,对实施细则、工作目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关系、环境现状数据的规范性进行了解读,对部分园区多次进行个别指导,着力解决空港开发区、江北新区在区域评估推动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全市15家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均已完成。2020年下半年,各园区共86个项目环评报告引用了区域评估成果,共计节省环评编制时间200余天,节省编制费用16万元,缩短审批时间约38天。二是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我市作为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不断加大创新力度,2020年在浦口区率先启动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审批培育试点,填补了以往在“864”改革带方案出让审批方面的空白。“友乔卫星通信设备生产项目”、“国际化名医中心项目”等一批建设项目,均在2个月内完成开工前所有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目标,企业报建总时间减少60%以上,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该制度获得省政府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通过搭建协同办理平台、优化联合办理流程,构建了“1+4+1+N”的并联审批模式,获得了住建部高度肯定。三是深入推行“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市规划资源局于2020年1月1日、7月1日、9月30日分三期持续落实和深化改革工作。打造系统、流程、人员“三合一”业务深度融合模式,推行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四合一”办理,办理时间缩短 60%,推行招拍挂出让用地规划许可证即时领取,实现土地勘测定界图和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两图融合”。
四、聚焦“便利+助企”,在服务“新发展”中有新作为
一是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市税务局在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率先实践“2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缴退税全程网上办理、试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创推“税企服务智能平台”,非接触式办税比率达到90.5%。二是融资便利度显著提高,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积极鼓励辖内银行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开展融资业务。同时,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推广工作作为征信促融的重要抓手,2020年共办理融资业务2127笔,金额647.27亿元。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市民政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集中攻关,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重点核查。四是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金陵海关积极推进“两步申报”改革,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提前申报”叠加“两步申报”,进一步加快进口货物通关速度。2月份,“两步申报”参与企业15家,报关单520份;1-2月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60.21小时,较2017年压缩65.88%。联合各部门做好“单一窗口”一口受理、一窗通办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0种监管证件实现“单一窗口”一口受理。五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主动对港口码头相关企业开展行政服务。市交通运输局“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在服务管理对象提出申请时,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均积极予以办理;需要多部门协调的,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为企业协调。在近年来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了沿江港口企业的好评。
五、聚焦“便民+惠企”,在激发市场活力中有新局面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事项线下服务专窗(区),公布事项清单。持续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与南京市合作地区“跨省通办”。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互通共享、开展跨地区政务服务,目前132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并在全市率先实现省内、省外企业异地办理“零”突破。二是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截止目前,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较为频繁的使用了国家以及省市的438个数据集,汇集的总数据条数约235.43亿条,数据存储容量达3.58TB,日交换数据量约为7.9GB,实现国家以及省市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接口169个。建设上线了南京市政务数据共享申请网站,部门共享全流程线上办理,并于2020年10月编制发布《南京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实施细则》。三是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市大数据局基于区块链技术,对外提供查询接口105个,共对接29个部门、45个业务系统,实现2.5亿张电子证照的归集。截止目前,市区两级共计780枚印章模板已完成电子化录入备案,市应急管理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业务部门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对电子材料进行盖章已达144843次。四是建设“宁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立惠企政策事项库,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办”。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推进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六、聚焦“服务+解难”,在强化“先解决问题再说”中有新高度
一是健全“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针对部门职责不清、管辖争议等疑难复杂问题,完善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全链条处理机制,到问题现场推动问题解决。实行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倒追责任,杜绝部门间推诿扯皮。二是加快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归并,完善12345“一企来”服务热线。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为企业提供“一键直达”,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快速通道,并推进企业服务专项知识库、“政策专员"专家服务库建设,市各部门对涉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政策兑现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三是健全“企业家服务日”工作机制。市工信局已组织429位企业家参加9场企业家服务日早餐会活动,并对会上反映的650个问题进行了交办、跟踪,会同督查部门进行回访、督办。早餐会活动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新闻阅读量超6000万人次,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国内重要媒体相继报道,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日益增强。2021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公开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充分肯定了我市设立“企业家服务日”的做法。四是进一步巩固与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营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民营企业,主动听取关于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回应,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七、下一步工作
沈时洲代表,您的这份建议非常精准的切中了当前我市优化营商的痛点和制约“放管服”改革的堵点所在,是一份务实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高质量提案。近年来,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深圳、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还有一定的差距,提升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当务之急,也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结合与您沟通时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市政务办将坚持问题导向,以“宁满意”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惠企宁10条”、“创新名城建设”等文件要求,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推动大厅各进驻单位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掌握必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推广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的做法,每月定期组织业务集中强化集训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市政务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除部门壁垒,从各自业务角度出发,深入各区对行政审批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业务培训,确保行政审批局能够快速、有力的承接具体业务,方便企业群众。
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代表、城乡居民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担任政务服务监督员,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市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办理效果等进行督察,对一网通办、手机APP、综合自助机等方式提供的政务服务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过程需解决或改进的问题线索,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营造全民监督氛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进一步放大企业家服务日效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组织开展企业家服务日早餐会活动,邀请中小制造业企业参会,打造企业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常态化交流的平台。广泛宣传、免费发放2021年惠企政策汇编,积极宣传2021年创新名城1号文件等惠企政策,推动政策不断落细落实落地,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建立常态化的诉求办理平台,积极宣传推广市工信局官网的“南京企业诉求办理平台”,广泛征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对企业提交的问题诉求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协调推进力度。
四是探索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根据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意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合理划分执法事权,解决多层级重复执法和层层下放执法权等问题。明确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名称及所属行业领域,按确定的周期进行执法检查。对于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方式执法抽查。全面推广“安全信用脸谱”系统,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基础,综合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专业评价数据,精准刻画企业安全信用脸谱,实行“红、黄、蓝、绿”四色管理,使安全生产与企业生存发展挂钩,进一步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积极推广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检查,优化检查计划,加强精准执法,切实减少企业迎查负担。
五是对应环评名录和排污许可名录中登记管理类别,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防疫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临时性建设使用、改扩建或转产的,豁免环评手续。优化审批和监管方式,在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减少对环保信任企业的检查频次,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豁免政策,加强对环保信任企业的正向激励。
六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组织相关部门和沿江港口码头企业、航运企业开展《长江保护法》系列学习活动,依据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沿江港口企业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