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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第038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闲置工业厂房改造成产业园区完善手续路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9 11:27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王胜华代表:

    您提出 “关于闲置工业厂房改造成产业园区完善手续路径的建议”收悉,综合市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投促局等协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聚焦主城区的“退二进三”工作,针对目前存量工业用地、闲置用房转型升级再利用过程中存在的消防、环评等方面具体问题,提出了推进政策配套、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招商引资等合理性建议,感谢您对我市存量空间再利用工作的关心。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从现实情况看,我市人口密度大、功能承载多、环境容量小、文保要求高,已经到了必须向“存量空间”要“增量价值”的发展阶段,而闲置工业厂房作为一种存量空间的再利用,是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一环,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有效策略。近年来,关于低效产业用地、闲置厂房活化利用,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主要有《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办发〔2019〕3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1〕7号)、《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1〕2号),以及今年市委1号文的配套文件《南京市空间要素保障创新计划和若干配套政策》(宁规划资源〔2021〕111号)等。

    为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的空间及用地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保障措施:

    (一)在产业发展空间方面。

    加快组织划定全市工业用地保护线,研究出台工业用地保护线管理政策,进一步稳定工业用地总量规模,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结构,确保到2035年工业用地空间不少于300平方公里的底线,充分保障产业发展需要和科研创新需要,在空间布局上加强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发展空间。基于划定的工业用地保护线,服务全市主导产业发展以及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配合市工信、投促、科技等部门,组织编制基于工业用地保护线的全市产业招商图。

    (二)在规划空间和用地计划保障方面。

    优先保障创新名城项目,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要求,在各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中,优先做好重大科创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名城建设项目的上图入库工作,并确保不低于市下达预支空间规模指标的20%。同时,在市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列20%,按照先报先得的原则,用于保障上述项目需求。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确保不低于20%的空间规模指标、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创新名城项目。

    (三)在项目审批服务保障方面。

    我局组建创新名城项目保障服务专班,统筹推进、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项目涉及规划资源工作的“全链条”服务保障。充分利用我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牵头有关单位提前介入和指导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助推项目后续顺利落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市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等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举措,符合条件的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开工建设所必需的规划资源审批手续;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划条件“四合一”办理、工程验线告知承诺改革、区域评估、不动产登记“交房(地)即发证”和“不见面服务”等改革举措,实现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再提升。

    (四)在产业载体提质增效方面。

    多渠道、多维度筹集创新载体、提供产业发展空间:一是鼓励高校院所、工业企业利用存量用地更新改造,在满足自身发展条件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房屋建设科技创新、城市硅巷载体,并兼容建设配套服务、租赁住房等设施,可维持原用地主体、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不得销售和分割转让。二是鼓励利用低效用地发展新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再开发项目,可享受按原用途使用5年并免收土地年租金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再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手续。三是鼓励老城内工业企业改造建设都市型工业功能区,老城外工业企业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建设科技研发载体,位于工业用地保护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鼓励“退二优二”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不得随意改变工业用途。四是鼓励大中型企业自建自用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鼓励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租用高标准厂房,降低用地成本。

    (五)在不动产登记方面。

    在我局今年出台的《南京市空间要素保障创新计划和若干配套政策》(宁规划资源〔2021〕111号)中,明确 “加大力度推动产业用地、研发办公、科研院所等创新载体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解决,针对因历史原因不符合不动产登记申请条件的土地和房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积极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细化操作办法,加快完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帮助形成有效资产,减轻企业压力。”

    (六)在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方面。

    1.优化规划及消防手续办理。2018年,我局(原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消防局制定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消防联合审查办法》(宁规范字〔2018〕5号)。消防审查和备案职能由消防部门转至建设部门后,我局会同市建委重新制定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联合审查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审查办法》),并联合市建委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审查办法》明确针对下述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由房屋产权方或建设单位在开展方案设计前提出申请,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在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遇到难以判断的情形时;或者认为原规划许可内容不明确,需函询的,也可书面征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意见,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回函,包括利用既有建筑改为养老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租赁住房、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小企业创新基地等;工业、研发建筑内部增加餐饮、商场、超市、健身房等配套设施的;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内部改造,改变现有功能的;行政办公及工业、研发等企业办公建筑内部改造,改变现有功能的。此类调整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动产登记用途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由房屋产权方或建设单位在开展方案设计前提出申请,规划资源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在取得规划同意调整的意见后,可按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调整需改变土地用途或不动产登记用途的,应当按新建项目的程序办理规划许可并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后,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同时,通过全国首创《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指南(试行)》,打通了既有建筑因缺少新老规范适用标准带来的堵点,成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平台,为消防审验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2.规范环保手续办理。我市环保部门落实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调整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部分项目直接豁免。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环评法,除项目代码以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审批无其他前置要求,环评审批已经实现和其他审批并联办理,简化了改建项目的环保手续办理。

    3.加大财政支持。一是城市硅巷奖励,2021年市委1号文提出“鼓励高校院所利用闲置校区、厂区建设城市硅巷,完善人才公寓、商业设施等配套,按硅巷年度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侧重于鼓励学校周边闲置空间资源利用。二是都市工业奖励,2021年市委1号文提出“建设都市型工业功能区,对市级都市工业示范园区按绩效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侧重于老城区的高新园区、开放街区、商业楼宇和工业厂房的闲置空间资源利用。今年4月,我市已发布首批都市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名单,分别是秦淮区双龙产业园、雨花台区创业创新城、建邺区新城科技园。通过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包括闲置工业厂房在内的存量载体的盘活利用,支持我市“城市硅巷”和“都市工业”建设。

    通过以上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基本打通了闲置工业厂房活化利用的审批路径,并通过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更快地支持项目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代表所提建议落实情况

    在政策配套方面。自然资源部目前正在草拟新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我局将根据新的政策,结合正在研究制订的《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对全市既有政策进行优化,出台新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促进存量用地和建筑的更新利用。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审批全周期监管平台和“阳光电力”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工程建设并联审批系统功能。同时,将依托今年出台的《审查办法》,打通规划核实、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环评手续办理一系列审批流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作用,建立健全问题受理、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多方监督的全链条处理机制,积极协调处理在闲置工业厂房改造成产业园区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

    在强化招商引资方面。将继续强化主导产业招商,立足产业优势和功能定位,全面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确定强链补链的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细化产业链招商图谱,实施精准招商,进一步集聚高端创新资源,着力提升楼宇招商成效。同时制定入驻企业培育计划,帮助企业办理项目申报和政策兑现,引导风险资本、运营主体共同成立投资基金,加强对入驻企业的扶持培育,助推产业转型发展。

    三、市人大领导督办意见贯彻情况

    该建议作为市人大领导督办重要建议,通过现场调研和座谈,我局深入了解了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和实际遇到的问题。同时,市人大领导也对我局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做好新出台政策的宣传工作,既要发挥新媒体传播及时、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又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企业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畅通沟通渠道,通过主动服务实现政策落地。

    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为解决闲置老旧厂房在活化利用中实际存在的产权不清晰、审批手续缺失、消防新旧标准不一致等问题,相关部门均从各自职能出发,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法和政策。下一步将加大各部门间配合统筹力度,做到有不同意见及时沟通、及时研究,形成综合性的办法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重点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对改造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工业遗存的保护工作,在审批阶段严格审核,在施工阶段全程监管,切实防止出现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市规划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