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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巧代表:
您提出的“将‘中小学饮水安全’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饮用水关系着全市中小学百万师生的健康,牵着千家万户,影响着社会稳定。您所提的宝贵建议,与我们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的方向。我市的主要做法如下。
1.加强涉水产品监管。目前我市学校涉水产品实行属地化管理,建立学校涉水产品采购(添置)会商机制,现各区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了学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采购会商机制,学校集中采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或学校自行采购(添置)时,均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产品资质会商,共同对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严格把关。
2.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我市高度重视中小学(含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校长(园长)是校园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管理档案。
3.规范校园直饮水管理。各学校根据不同饮水方式,建立了学校直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定期开展饮水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根据学生数、使用频率定期对饮水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及时更换滤芯、滤料等工作,每天用75%酒精对出水口消毒,同时做好工作记录。新学期开学前,更换滤芯、滤料,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为合格后为师生供水。对从事学校饮水制水、供水、设备运行维护、保洁、水质检验的工作人员,要求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在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4.加大培训和抽检工作力度。加强与市卫健委工作联动,组织参加有关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增强学校从事饮用水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落实学校直饮水水质检测制度,由卫生监督部门对检测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反馈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供水,直至整改完毕,检验合格后再继续供水,及时消除学校饮水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4.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加强部门联合。我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每学期对全市各区学校进行抽查,市直属学校全覆盖;二是组织市中小学卫保所实施飞行检查,每学期对各区抽取两所学校(不重复)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市直属学校必查;三是结合国家、省、市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行政部门开展全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高学校对生活饮用水安全红线意识,防范涉水产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扎实加强学校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监管领域盲区,全面排查校园生活饮用水风险隐患,完善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目前全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总体较好,但个别学校仍然存在不足,需要完善。我们将不断强化校园饮水安全,持续守护师生健康。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校园饮水安全的关注,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