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民革界别组:
贵界别组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康医院,规范强制医疗执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1月,省政府就省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征求意见后,初步明确由南京市首先建设市一级强制医疗所,后期加挂省强制医疗所牌子。根据省、市领导指示要求,我局在省、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积极推动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一、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情况
(一)多轮调研论证。我局高度重视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于2019年11月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常和平副市长多次召集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会商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亲自深入原下关区看守所实地调研,专题听取关于强制医疗所筹建工作进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情况汇报,并作出具体部署。前期,我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局等有关单位,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多轮论证调研。2020年1月省政府专题研讨会后,我局又先后与市卫健委、南医大二附院、四附院、脑科医院、青龙山精神病院、省建筑设计院等相关领域专家交流对接,对强制医疗所选址、经费、运行模式等开展深入研讨,并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了论证情况及意见建议。
(二)多地考察学习。我局政治部、警保、监管、法制、人口等相关部门,就强制医疗所编制需求、警力配备及安全管理等建设运行模式多次开展专题研究,并分别前往杭州市安康医院、湖南省强制医疗所、广州市强制医疗所、福州市强制医疗所等地考察,学习相关省、市强制医疗所筹建、运行和管理的经验做法。
(三)多次实地勘察。为确保科学论证、合理选址,我局多次实地勘察论证选址事宜,并邀请省建筑设计院、造价公司、设计公司等专业机构对选址进行建设、改建的可行性论证。在前期否定了江宁南山医院、江北桥林监管中心、原下关区看守所3处选址后,目前已初步确定依托青龙山精神病院建设强制医疗所的选址方向,具体筹建方案及需求正在论证中。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强制医疗所各项筹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综合前期调研论证情况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目前主要存在2个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细节尚未明确。省政府仅初步明确了强制医疗所为正处级执法勤务机构,警力编制由省公安厅内部调剂解决。市委编办认为,强制医疗所正处级级别定位过低,不利于未来与全省各地市平等协商对接。关于警力编制是直接从全省划转,或由各地临时借调人员参与,也未予以明确。我局政法编制目前已超编,市委编办表示无法再提供相关编制。
二是资金负担模式尚未明确。目前,省政府初步明确工程建设经费(不含征地)由省、市共同负担,由省财政按比例予以补助,但未明确具体的省、市负担比例。市财政局认为,强制医疗所作为省公安厅直管单位,且南京市已经提供了建设用地,省、市负担的模式不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我局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制定筹建方案。根据市政府“依托青龙山精神病院建设强制医疗所”的选址方向,推动相关事项尽快落地。同时,参照公安部《强制医疗所建设标准》及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精神专科病院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邀请专业建筑设计机构对青龙山精神病院地块现地勘察、专业论证,并会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深入测算建设规模、用地规划、经费需求等具体细节,重新拟定筹建工作方案。
二是商定运行模式。针对全市精神专科医院普遍面临的医护人员招不来、留不住,医护力量、医疗资源较为紧张等问题,积极与市民政、卫健等部门对接,依靠省、市政府高位协调,努力提高强制医疗所精神专科医护人员的薪资待遇,为顺利实施强制医疗所诊疗康复工作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三是协调机构编制。会同市委编办,加强与省公安厅、省委编办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上级理解支持,针对强制医疗所先由南京市成立还是先由省成立,以及相关警力编制配备形式等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解决。争取先由省委编办直接批准成立,核定为南京市副局级单位,再加挂市强制医疗所牌子,警力编制直接从省公安厅存量编制中调剂。
四是理顺医管关系。综合前期考察情况,在处理强制医疗所“管”与“治”的关系上,与市卫健、民政等部门积极磋商,坚持“医管结合、管治并重”,尽快明确强制医疗所建成运行后医疗诊治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五是明确经费保障。积极与市财政、市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确定工程建设经费、人员经费、运行经费、治疗经费等费用的具体来源及省、市负担比例。
感谢您对我市监所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