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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285号提案的答复
(多措并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20-07-29 10:2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袁全超委员:

您提出的“多措并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的建议具体详实,前瞻性强。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专题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空气质量总体趋好,整体呈现改善趋势。2013-2019年,我市空气优良率总体逐年提升,在52.1%~72.3%范围内波动上升。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指标总体呈较明显的下降趋势,与2013年相比,PM2.5浓度从78微克/立方米(2013年度)下降至40微克/立方米(2019年度),降幅约48.7%。2020年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截至6月底,全市空气优良率80.8%,PM2.5浓度34.1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空气优良率分别位列全省第1、5位。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一)高位协调,系统谋划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始终把治气降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出台系列文件。市政府逐年印发年度治气工作方案,制定出台蓝天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特别是2019年下半年,为了扭转大气污染形势,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史上最严格的“大气攻坚40条措施”,2019年下半年全市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2020年初,为了全面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在国内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专题研究出台年度臭氧污染防治方案。二是建立相关机构。市政府层面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蓝天行动计划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先后设立“扬尘办”、“巡查办”、“餐饮整治办”等实体化运作机构,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压实压紧责任。每年以责任状形式落实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在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生态环境、“263”专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环保类指标占到25分(城区23分)。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制订出台《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坚持按月排名、按月通报。2017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调度环保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源头治理,推动结构调整

一是推动转型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构建“4+4+1”的全市主导产业体系。2019年,全市七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19%,较2018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以来,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8万千瓦,淘汰炼铁250万吨、炼钢360万吨、焦炭58万吨、水泥326万吨、印染5180万米、玻璃207万重量箱。开展工业布局调整和整治,完成“三高两低”企业关停整治609家,关停、转产化工企业100家以上,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实现“零化工生产企业”。三是控制煤炭总量。2013年起,率先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先后完成第二热电厂、协鑫热电、秦源热电、法伯耳关停,累计完成1247台燃煤锅炉关停或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减煤量170万吨。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域。全市煤耗总量从2013年峰值3490万吨逐年下降,2019年为2931万吨,下降16%。

(三)全面推进,防治工业污染

一是实施工程减排。全市累计实施完成污染减排项目800多个,在省内率先完成全部35台燃煤电力机组、8台钢铁烧结机、6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硫或脱硝工程。进一步推进电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在用27台燃煤电力机组已全部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焦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截至2019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十二五”初期下降42.1%和44.5%,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二是强化提标整治。严格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推进电力、石化等行业废气提标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先后完成22家水泥企业、140家铸造企业、261家砖瓦企业整治,取缔关闭158家。三是加快VOCs治理。在省内率先开展VOCs污染治理,推行石化化工提标改造与LDAR技术,并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印刷、整车制造、干洗、汽修等行业综合整治,完成省“263”专项行动763家企业VOCs专项整治。2020年度,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年度125项重点工程已完成99项,133家重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已全部完成,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

(四)车油并重,加强移动监管

一是加强尾气检测。实行机动车安检、环检并行,定期检测率超过90%。环保、公安联合创设“环保警务室”,省内首创。二是实施限行淘汰。在全省率先实行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累计淘汰“黄标车”7.8万辆、高污染车辆8.1万辆,发放补贴超9亿元。三是车油同步提标。全面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对轻型汽车、重型燃气车和公交环卫邮政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四是发展绿色交通。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48公里,绿色公交出行分担率63.1%,为全国首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五)高压严管,控制扬尘污染

一是推进绿色施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精细、高效实施工地监管,累计建成1568家。升级实施工地“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清扫保洁、裸土覆盖、工程机械、油品、渣土运输车辆达标;签订油品使用、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二是加强道路保洁。不断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和标准,以克论净,城区、郊区机扫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三是严格渣土管理。全市8719辆渣土车全部更新为新型渣土车,实行全过程监控。2013年以来,我市国控点降尘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2年的6.92吨/平方公里·月,到2019年的3.85吨/平方公里·月,下降44.4%。

(六)多措并举,落实面源防控

一是全面实施“禁放”。2014年,在全市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全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连续三年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二是全面落实“禁烧”。建立市、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三是全面治理油烟。建成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95条,整治餐饮企业6802家,有效缓解油烟扰民问题。

(七)常态防控,实施精细管理

一是开展常态防控。制定《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起连续五年出台“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制度化实行冬春季大气污染两级防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实施精细管理。科学制定管控清单,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豁免,坚决不搞“一刀切”,促进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强化巡查检查,督促落实管控措施,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八)科学施策,探索精准治气

一是探索区域共治。建立与周边城市定期协调沟通联络机制,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重大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应急管控,统一指挥、协同协调、合力保障,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强化基础建设。已建有基本覆盖全市的国控、省控、市级、区级四级自动监测站点网络,监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依据。三是探索精准治气。我市是国内最早开展PM2.5和VOCs监测的城市之一,并率先试点PM2.5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为精准治气提供支撑。邀请中国工程院、中国环科院等专家专题会商,会诊南京臭氧问题。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走航监测,精确发现存在问题,实时开展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

各位委员就如何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规格化管理”“加强大气研究”“征收污染费用”“支持污染治理技术”等4条具体建议,条条指向精准、内容具体,对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非常赞同。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年,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南京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和副省级城市前列,我们将把各位委员的各项建议体现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工作之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大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各相关部门签订“书记版”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责任书,切实压实各方责任。一是严格实施点位长制。切实按照“大气管控40条”“臭氧污染防治30条”等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点位长”治气责任,继续加强重点区域管控,落细、落实管控措施,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指标排名,严格考核、通报,倒逼治气责任落实,大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企业五级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实现溯源追因、精准监管。当前,系统平台已基本建成。三是严格落实部门责任。由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各板块、各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按月调度并通报,对推进不力、进度不明显的予以督办。四是开展广泛宣传引导。运用“一台一报一网”以及“两微一端”等开展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正面典型,对履职不力、响应迟缓、进度滞后、整治拖拉、空气质量恶化的问题,坚决予以曝光,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治气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更大力度开展污染攻坚。一是调结构。推动扬子石化自备电厂等老旧燃煤机组关停淘汰,推进钢铁企业去焦化,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动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治废气。完成一批重点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要素达标排放。落实臭氧防治30条,开展重点区域、行业、企业VOCs深化整治,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治理VOCs,确保比2015年减排20%以上。三是控扬尘。加强工地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水平,严格渣土车管理,逐步扩大渣土白天运输。四是管油烟。对餐饮整治开展回头看,对重复投诉多的实施强化整治,年内完成重点管控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整治,扩大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安装,妥善解决群众身边大气问题。

(三)更大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一是持续增强技防能力。加强科技治污能力建设,加强臭氧防治研究和系统评估,系统评估减排措施对空气质量达标改善成效。利用走航观测、红外成像等手段,对VOCs污染高值区域精准溯源,不断提升精准治污能力。二是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加大科研投入,与高校、院所紧密合作,重点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局地环境对站点影响以及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坚。三是加大污染天气应对。在污染天气持续开展洒水、雾炮等作业,加大抑尘力度。建立气象、环保部门联动机制,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由市气象部门及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商,开展人工增雨。四是强化规划建设引领。在城市规划中,保留城市通风廊道,减少污染物聚集,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四)更大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差别管理。全面优化大气应急管控,实行差别化管理,对排放低、管理好的企业、工地实行豁免并实施动态调整,坚决不搞“一刀切”,实现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双赢”。实施更加严格、精准、高效的环境监管,修编完善应急管控预案和管控清单,针对我市“夏秋臭氧冬春霾”的污染特征,逐家细化管控要求,及早及时实施精准管控,切实做到可操作、可评估、见成效。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放到位、管到位、罚到位”。二是引导主动减排。切实利用经济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2018年1月1日起,国家统一征收环境税,各地已不再设立排污费收费项目。我市将继续有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树立“环境资源有限、资源使用有偿”的理念。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实施煤质与供热价格挂钩,促进供热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推动企业进一步优化燃煤品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