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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俊委员:
您提出关于“以‘监帮促’为抓手,建立‘亲清’的政企关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保持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1,保持省内最低。
虽然我市近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是隐患风险依然存在。各位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的“一些企业家政治觉悟不够,对严格的监管形势存在观望的侥幸心理,对企业发展“等靠要”的错误心态,没有认识到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企业数量的激增,带来了快速发展和企业管理要求不平衡的矛盾,必然带来管理人员不足和管理能力水平低的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把监督检查向重点行业领域倾斜,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工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严防安全生产事故,明确重点查处内容。对初次检查发现企业因疏忽而存在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加强执法服务指导,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杜绝“刮地皮”“凑数字”等简单粗暴执法现象发生。对于确实应当处罚的,以及当前处于处罚执行期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经集体研究决定,可以视情采取减轻处罚、缓期缴纳、分期缴纳罚款等措施。上述做法和措施与各位委员提出的建立以“监帮促”为抓手建立“亲清”的政企关系不谋而合。
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健全法规标准。待《安全生产法》修订颁发后,适时修订《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依据《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2020年7月1日实施),加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豁免行为清单和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豁免清单;推进移动端执法,实现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综合执法,深化纪委监委嵌入式执法监督机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探索将其列入刑法,加强“两法”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现场执法说理、调查过程说理、执法文书说理、督促隐患整改说理,努力增强执法工作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全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安全法治环境。
3.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和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目前,正有序开展的“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社会反响较好。
4.全面推行企业“安全信用脸谱”系统。我局于6月16日上线“安全信用脸谱”,为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规模的企业及各类小型场所,量身定制了“个性化”“自助式”安全评价模板。对监管部门而言,系统汇集了企业(小型场所)自评、网格员复评,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数据,社会舆论监督以及行业领域专家检查评价等四个维度的评价数据,再通过数据建模、智能分析,为每个企业刻画出自己的“安全脸谱”。对安全信用等级高的,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减少检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安全信用等级低的,视情采取吊销许可证、限制项目审批等联合惩戒措施,使安全生产与企业生存发展挂钩,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加快研发安全生产“双随机”暨“联合执法”系统。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依据“安全信用脸谱”区分监管对象,引入专家队伍力量,实现精准执法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6.继续推行“专家+安监”机制。去年以来,我局利用南京大型化工央企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资源,聘任了一批在职或近期退休的安全生产行业专家,常驻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协助应急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坚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工作。深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进驻各政务服务大厅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效能的督查、督办、统计,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政务数据归集和应用工作;发挥“不见面审批”优势,推进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政务数据归集;采取“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不见面”的举措,根据国家“四级四同”要求,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的精细化标准和程度。目前所有事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应上必上”,实现全上网、真上网,实时统计线下办理和线上申报的频次,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于监督管理,建立“亲清”政企关系。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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