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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城区摩托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31 17:54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吴国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摩托车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增加摩托车牌照供应量”的建议

    1986年,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限制市区私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发展的批复》规定,我市市区(不含三区两县)对私人摩托车(含轻摩)采取由市发改部门每年无偿发放1000个“准购证”上牌,社会单位摩托车凭社会购买力“批准书”上牌。1994年后,经市政府批准,先后三次实施私人摩托车(含轻摩)竞购上牌工作,社会单位摩托车停止上牌。1999年之后,我市市区摩托车(含轻摩)全部停止上牌。根据《关于南京市私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上牌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报告》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外牌转入手续。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只允许办理报废更新手续,即报废一辆再更新一辆,总数保持不变。因此,考虑到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现状,我局认为目前暂不适合增加摩托车牌照供应量。

    二、关于“延长摩托车车辆报废期限”的建议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通知》(苏商建〔2013〕516号)规定,我省普通摩托车强制报废年限是11年,严于国家13年的标准。从历史情况分析,当初制定严于国家报废规定,主要是基于对摩托车限制发展政策和对摩托车属于高污染车辆的基本认定。但是,随着国家摩托车制造业水平的上升,过去二冲程摩托车已上升到四冲程,全国也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有的进口摩托车甚至超过一辆轿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整体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由于使用年限过短,一些高档摩托车虽然车况很好,就已达到报废标准。综合上述因素考虑,我局认为延长摩托车报废年限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对此,我局正在抓紧开展研究,积极向省厅建议,努力推动延长摩托车报废年限。

    三、关于“部分路段对摩托车适当开禁”的建议

    根据2007年《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牌摩托车禁行区域的通知》规定,悬挂外市号牌(含我市五区号牌)的摩托车不得在我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含南京长江大桥)的区域行驶,主城区范围内仅限市区号牌摩托车通行(高架隧道不得通行)。摩托车在高架隧道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高架隧道路段旁有相应的地面道路用于摩托车通行,因此应继续执行“高架隧道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规定。

    四、关于“加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管理”的建议

    我局始终加强对摩托车通行秩序的管理,特别是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手紧抓宣传教育,一手紧抓顶格处罚。同时,联合交通、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组建专项整治执法队,在乡镇的主干道和国省干道上设置固定检查站和流动检查站,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和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查处的无证驾驶摩托车情况,在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关于“加快推动本地摩托车制造产业发展”的建议

    针对此项建议,市工信局将进一步推动本土摩托车企业全面转型升级,加快技术研发,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对标国外高端摩托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的环保指标和安全性能;挖掘小众摩托车爱好者的深层需求,融入竞技、娱乐文化概念,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不断加大对本土摩托车产品的推广力度,鼓励本土摩托车生产企业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市体育局将加快推进“溧水汽车运动旅游示范区”建设,结合万驰汽车文化公园现有的汽车摩托车资源,持续推动汽车露营营地和中小型赛车场建设。充分利用溧水自然人文特色资源,举办拉力赛、越野赛、集结赛等不同规格赛事,不断完善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同时,针对越野赛场地不足及公路赛组织难等矛盾问题,积极整合越野场地资源,尽可能多举办面对不同摩托车爱好者人群的赛事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