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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国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对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物业行业基本情况
(一)住宅小区情况。我市共有住宅小区约6200个,包括3100多个商品房小区,2600多个(处)老旧小区和400多个保障房小区,总面积约3亿平方米。管理情况: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准市场化服务的住宅小区有4600多个,约2.1亿平方米;剩余1600个(处)左右的小区主要是由街道社区提供基本服务。
(二)行业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有2400多家,从业人员近15万人。综合实力方面,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总体水平省内领先、国内靠前。目前共有全国百强企业5家、全省50强企业10家,上市企业4家。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在改善居住环境、吸纳劳动就业、完善公共服务、稳定社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行业监管方面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正向激励举措。一是联合总工会、公安局开展系列评先创优活动。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和平安秩序小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全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二是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劳动技能竞赛,促进物业服务人员技能提升,在物业行业培育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广大物业企业和从业者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物业“五心服务”系列活动,在全市小区内举办“五心服务”特色活动,开展“五心服务”优秀员工和“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在全市物业行业掀起比服务能力、比服务水平、比服务质量的热潮。
(二)坚持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建立行业信用监管工作体系,强化物业行业后资质时代的动态监管与常态监管。建立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网格化系统,加强全市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失信信息的披露。2018年和2019年,我们连续两年推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手册制度。具体做法是向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发放线上信用手册,并通过信用手册公布并披露物业企业年度获得业绩及被征集失信信息的情况。目前,我们共向508家企业发放手册,涉及物业管理项目2450个,其中住宅小区2051个。
(三)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大力优化日常行政监管,创新开展物业管理项目专项检查。我们组建了专家团队,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备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区级检查中出现问题比较多、业主投诉和舆论负面报道较多的小区有针对性的检。要求区级检查每个月开展一次,全年做到辖区全覆盖。
(四)积极开展行业培训。历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要求每个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参加为期一周的物业管理专题培训,课程涉及法律法规、服务规范、设施设备管养和现场交流等,考试合格的颁发《继续教育证明》,共有3000多名项目经理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持续提高行业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培育行业发展的储备力量。
(五)制定完善法律法规。2017年,《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我们共出台了22项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本市的物业管理“1+22”创下了南京地方立法工作中创设制度最多、配套制度最全、立法周期最短的“记录”,中物协由此评价我们是“2017年最勤奋的物业管理部门”。在配套文件制定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行业监管、业主自治、资金监管、行业标准等多个领域,力求制度有针对、可操作、真管用。条例实施以来,我们会同公安、质监、城管、民政等多个部门落实了条例创设制度,建立完善了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管控等多项制度。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上万人次的《条例》制度培训,力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物业管理活动主体进行法制教育,有效规范行为,形成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秉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力推进“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我们积极学习先进城市经验,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计划通过三年持续努力,切实改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能力,让小区更宜居。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我市住宅小区分类管理,至2021年,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管理覆盖率100%;加快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引导住宅小区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良性氛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培育100家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500名具备专业素养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理队伍;进一步强化物业信用动态监管,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手册”制度,到2021年信用手册覆盖全市80%物业服务企业。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完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引导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提高物业服务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网上签约机制,全方位采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信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在小区内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投诉监督电话等。探索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供价格评估服务,促进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场环境。
2. 研究落实物业服务行业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省、市物业条例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的要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多元化发展,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带动物业管理全行业转型升级,大力扶持优质品牌企业输出品牌管理资源,扩大经营管理规模,提升集约管理效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落实省、市物业条例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有关财税扶持和奖励政策,对公益性服务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减免措施,对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3. 强化物业行业监管。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正向激励、负面清单”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履约、守信经营。强化信用在物业项目招投标、物业项目评优等环节的应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手册制度,有效发挥信用手册的信息载体和企业评价标识功能,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结合全市政务一体化工作推进,积极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加强主管部门对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工作力度,有效解决因前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纠纷。
4. 树立物业服务行业窗口新形象。开展物业管理行业文明创建和竞赛活动,树立标兵榜样、带动行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五心服务”、“最美物业人”评选等系列行业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班组、项目经理和一线人员。建立多层次的行业队伍培养机制,加强岗位培训,培育若干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物业工匠”。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并恳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监督、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做好全市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0年6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