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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69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规范“共享护士”服务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7-02 09:53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唐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共享护士’服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增多,很多带病生存的老年人对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激增,但服务缺乏规范、没有收费标准、医疗风险不可控等因素都使得这项惠民便民工作困难重重。2019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在江苏等省市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2019年4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制订了《江苏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月我委在省内率先启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从提供主体和基本条件、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和手段、相关责任、建立分工协作体系、政策保障体系、质量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制度规范体系、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试点内容,要求各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我市明确了首批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 ,并鼓励愿意参与试点并符合江苏省试点方案要求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备案开展试点工作。南京护理学会是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培训机构,负责对从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开展相关培训。从事“互联网+护理服务”必须是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的注册护士须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门从事专科高风险护理项目的各医疗机构均派出专科护士上岗。并要求各试点单位、试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省里允许开展的43项护理服务项目,根据医疗机构实际能力开展护理服务的风险控制、确保护理服务安全。市、区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对我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与指导,确保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规范开展。各试点区和试点医疗机构及时总结“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可以自建平台、也可以使用第三方平台,但必须与省平台接通,接受省平台的监管。

    我市正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以来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实体机构为主体,明确试点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主体为实体医疗机构。首批试点区为江北新区、建邺区和雨花台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为南医大二附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江北人民医院、浦口区中心医院、华世佳宝妇产医院、福寿康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鼓楼护理站。第二批试点单位为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第二中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栖霞区医院、高淳人民医院、溧水区人民医院、乾中护理院。鼓楼医院、秦淮区为省级试点单位。目前,南京地区参加试点的三级医疗机构12家、二级医疗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家、护理站1家和护理院1家。

    二、积极探索实践,打造区域特色。“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医疗机构参与度高,二、三级医疗机构组建以专科护士为主的服务团队,初步形成以专科护理为主、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补的创新服务模式。经半年试点,基本构建了南京特色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三类平台:一是以鼓楼医院为代表的公立医院自建平台;二是以南医大二附院为代表的借助第三方平台,三是区卫健委牵头,形成区域化的服务模式。栖霞区以栖霞医院为龙头,在三级医院指导与参与下,构建二级医院为核心、一级医院为基础、护理站为特需服务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江北新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同一平台内、三方联动,配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节约了护理资源,促进了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规章制度,确保有序发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各自定位,建立联动机制,注重差异化发展。三级医院主要承担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和引领,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具体落实各项护理服务。各医疗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以省“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服务项目名录为基础,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特需服务。同时,确定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明确提供服务的护理人员资质要求,组建以专科护士为核心的网约护士团队;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包括病人、护士和互联网的安全保障、风险防控措施等。南京护理学会积极参与,组织专家定期督导并制定“互联网+护理服务”考核细则。通过试点,初步探索了我市的相关收费价格以及利益分配机制。

    四、勇担社会责任,彰显专业价值。疫情期间,南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的护理团队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勇担使命,坚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更换胃管、静脉采血、导尿、维护中心静脉PICC导管、换药等护理服务,为老年人的健康保驾护航。为应对“互联网+护理服务”带来的风险,上门提供服务的护理人员均认真做好二级防护。南京护理学会制订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护理服务防控关注要点》下发各级医疗机构,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防控管理、居家管理等四个方面指导严格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好科学防控,确保“互联网+护理服务”安全、有效地开展。截至4月底,通过线上预约,完成线下服务共计2240例,其中疫情期间坚持服务423例。

    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调研组对我市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2019年12月下旬在海口召开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总结会议上专门介绍了我市的做法。省《医改动态》也先后两次刊发了我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情况。

    试点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和问题:一是平台的建设问题,因为经费的原因,医疗机构各自使用自建平台和第三方平台,不利于群众选择。二是 “互联网+护理服务”物价不能核准收费,试点工作不能长久持续。三是医保对“互联网+护理服务”不能报销,使接受服务的患者负担较重。四是护士上门安全问题,需要有护士人身安全保险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对可复制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成熟模式加大宣传及推广力度,按照护理风险等级控制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质量管理,确保护理服务安全。开展社区专科护士、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及社区护士的老年护理专业培训,提高基层护士、社区护士为老年患者的服务能力。加强引导、推进家庭病床的开设及管理工作。力争通过精准的统筹施策,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健康”的推进工作中,不断完善“互联网+护理”工作内涵,将巨大的护理服务需求和专业护理力量通过“互联网+”整合,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护理服务。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