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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彦委员:
您提出关于民族英雄“邓廷桢墓”亟待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邓廷桢(1776-1846年),字维周,又字懈筠,江宁(今南京)人,清嘉庆进士,历任安徽巡抚,两广、闽浙和陕甘总督,是鸦片战争中力主禁烟抗英的民族英雄,以爱国和精于吏治、办事果断公正而受人尊敬,并著有《双观斋诗钞》、《青山解堂文集》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卒于西安任所,归葬灵山。邓廷桢墓为邓廷桢夫妇合葬墓,现位于栖霞区仙林街道仙鹤门社区灵山下。1982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期以来,市、区文物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邓廷桢墓保护工作。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四有”工作的同时,投入经费,安装视频监控,确保文物安全,并指导管理单位仙林大学城管委会定期进行巡查和日常环境维护工作。目前邓廷桢墓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良好。
1.我局支持您提出的将邓廷桢墓申报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并积极向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汇报,同时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2.应从文物保护角度出发,系统考虑邓廷桢墓保护问题,不能简单地实施迁移。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国务院、中央两办相继发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按照文物保护要求,文物的原址保护应放在第一位,保留文物历史信息,采用最小干预原则,不应因项目开发或工程建设等因素对其实施迁移。另外,对文物迁移势必会破坏文物本体,也会造成其历史价值的缺失。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