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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委员:
您提出“发挥后发优势,将数字医疗打造为南京数字经济的支柱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健康中国2030》提出了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明确了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等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发展现状,两位委员深入剖析了发展数字医疗产业的优势、机遇以及挑战,并提出“535”发展策略,对下一步工作提供了发展思路。
一、医疗服务产业概述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近年来,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医疗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优化多元办医格局、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服务产业发展事关国家稳定、人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世界大多数国家均将医疗保健服务纳入政府财政计划范围之中,采用各种方法予以调节、控制。如限制医疗服务价格、调节医疗服务市场等,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要。这就使医疗服务具有了“准公共品”的特性。在医疗服务产业中存在有供方医疗技术资源、医疗设备和医药产品等物质资源、医疗技术劳务等,也存在有需要利用这些医疗资源和服务的患者,因此,医疗服务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毋庸置疑。
医疗服务的需求者、提供者、第三方付费者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它既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有偿性,又决定了其价格偏离价值要求的必然性。体现社会对医疗服务这一特殊商品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又使得这种公平必须建立在国家经济实际发展水平基础之上。既要满足社会人群基本医疗需求,又要求医疗机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效满足不同需求人群的不同服务需要。同时,还要能够补偿基本医疗需求以外的成本费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医疗服务自身的这种“准公共品”特性,还将深刻地影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生相应的变化。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南京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紧抓“互联网+”的发展机遇,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推广应用,改造优化就医诊疗流程,畅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南京市率先建成了医用耗材(药品)阳光监管平台,同步积极推动医保在线支付工作,实施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这些工作都将对南京市数字医疗产业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发展优势领域
一是开展慢性病在线管理。促进慢性病在线健康管理与服务规范化。重点做好老年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完善慢病网络直报、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是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托实体医院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推进“互联网+远程医疗”,全面提升远程医学会诊、临检、影像、心电等中心的业务协同能力。到2020年,新五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部接入远程医疗系统;到2022年,远程医疗就诊模式得到普遍应用。
三是优化药事管理服务。增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仿制药品目录遴选能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二级以上医院做好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开展处方事前审核,鼓励医疗机构推进“智能审方系统”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的药事服务。鼓励互联网医院等医疗机构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药品。
(二)培养核心市场
一是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合作开展医疗机器人、智能阅片、3D打印、中医智能辨识等新技术的研发。开展医学、药学、护理学等领域的专项研究,构建相关领域基于医疗大数据的知识库模型,逐步建立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
二是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促进医疗卫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相关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以应用带动产业发展。探索开展智能问诊、分诊与导诊、远程诊疗、机器筛查、语音电子病历、个人健康管理等服务。
三是推进“互联网+”医养融合发展。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促进远程医疗向医养结合机构延伸,丰富医养康复服务供给。将医养结合机构中个人健康信息归集到居民健康档案。推广应用可穿戴设备、便携式监测设备、自助检测设备、智能监护设备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三)夯实基础支撑
一是政策支撑。2019年市卫健委印发了《南京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为推进数字医疗事业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了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医保局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10号)要求,为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导致的院内感染风险,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积极争取为首批确定的20家互联网医院开通医保在线支付接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网络药品销售行为。
二是技术保障。建设并完善全市卫生数据专区及数据灾备中心,推进卫生健康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市卫健专网实名认证、医疗一卡通、移动应用等全覆盖。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强各区和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全面对接市智慧医疗项目。积极开展新一代政务云建设,加快完善网络和云计算基础平台提升支撑能力。政务云一期正在加快建设,将于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也将在年内启动,将更好地支撑各业务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信息系统整体部署、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依托市新一代政务云系统,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为相关业务部门开通数据共享账号权限,实现相关数据的在线共享应用。持续推进相关数据梳理,为数字医疗发展做好数据支撑。
三是平台建设。率先建成南京市医用耗材(药品)阳光监管平台。平台汇集了招采平台、招采价格信息平台、医院HIS信息平台、医保结算信息平台四大信息平台数据,主要目标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药品)全面实行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实施“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支付”全流程监控管理,阳光运行,实现价格降低,便企惠民。实施统一的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接入“江苏医保云”开通公共服务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医保服务,推进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功能。2021年底前开通90%以上医保服务事项,全面推进电子凭证应用,实现诊间支付、扫码购药等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开通报告查询、历史诊疗、支付明细查询等功能,实现全流程医保、医药、医疗服务;2022年底前全面整合医保医疗各方信息资源,拓展人性化、个性化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一网通办”。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