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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宏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务社会工作全面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以下简称“医务社工”),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这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出了新要求。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2018年,国家卫健委制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医务社工作为改善医疗服务不可或缺的部分,已纳入其中考核指标。近年来,我市直属医院相继开展了此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积极探索实践,落实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要求,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研究制定了《南京市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同时,认真落实《江苏省“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二、三级医院进一步壮大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服务,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内涵。各级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
我委依据《2019-2020年二、三级医院不定期重点检查内容和标准》(苏卫办医政〔2019〕13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南京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0年)》,2019年完成4个直属单位大型医院巡查。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巡查,计划三年完成9个直属单位大型医院巡查任务。今年,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巡查,扩大巡查覆盖面,积极探索将医务社工列入巡查内容,并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南京鼓楼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成立医务社工机构。鼓楼医院设立社工与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归口团委,专职人员1名,今年拟招聘1名;3个单位设立医务社工部,市第一医院由2名团委人员兼任,市儿童医院有4名人员,1名主任,2名卫管专业干事,1名干事,没有社工专业人员;市中医院有专职人员2名,均为副主任护师。
鼓楼医院在医务社工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了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指导,以志愿者为服务主体的本土化医务社会工作模式。经过近10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一二三四”的工作模式,即“一个工作站”“二种服务形式”“三支服务队伍”“四个服务品牌”。 鼓楼医院现为省医院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主委单位、市首批城市志愿服务站示范点,单位及员工先后获得“医药卫生界生命英雄”称号、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市最美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市儿童医院先后与紫金厚德大病救助计划、江苏省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等十余个爱心企业和个人,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工作;每周定期开展小屋主题游戏活动、家长学校以及健康科普宣教工作;联合临床专科组织“南京市儿童医院健康夏令营”系列活动。2019年,开展活动484次,覆盖患儿4396人次,资助患儿266名,救助金额569万元,为来院就诊患儿提供门诊指引、自助终端操作等22项志愿服务,进行门诊导医和病房陪伴活动2808人次,服务时长7000余小时。
二、明确职业定位,构建长效体制。医务社工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性社会服务工作,致力于被帮助者恢复自信,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正轨。社工助人的过程对于帮助者来说,更是一种心灵支持的过程,在医疗机构中围绕疾病的诊断、治疗与康复过程所开展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与医疗卫生体系相融合,以病人为中心作为服务理念,提供规范的专业化服务。他们是医师的助手、护士的伙伴、患者与家属的朋友,是家庭的保护人、社区的组织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合作者。
医务社工人员是现代卫生健康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专业技术人员,属于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原人事部于2006年颁布了《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中第二条:适用于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其中民政部负责组织专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试题库;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同时,人社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第十二条规定了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这两个办法对取得初、中、高三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2011年9月,多部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明确,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活动。2019年11月,市人社局转发《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明确了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由此可见,医务社工人员职称有晋升空间。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目前,社会对医务社工人员存在较大需求,但我市培养医务社工的学校较少。据了解,我市仅有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设置医务社工相关专业。自2006年起,设全日制三年专科“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课程紧扣专职社工能力,培养老年社工、医务社工等,学生参加国家初级社工师考试。2017年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有“老年服务伦理与政策法规”“老年社会工作”等实用性课程。与银城东方颐年养老、江苏佰仁等多家养老机构开展合作。2018年与香港新华集团组建“新华国际康养学院”,拓展国际合作。
市中医院通过医务社会工作团体标准建设,2019年向江苏省民政厅医务社工协会上报2项医务社工团体标准,并通过立项,其中《脑卒中患者康复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已通过标准审查。
医务社工中也遇到一些难点和问题:一是医务社工专业人才配备尚未到位。二是医务社工专业人才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三是医务社工缺乏有效合作交流平台。四是医务社工宣传推广推进力度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医院巡查方案,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市民政部门要增设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工作量化评价标准,拓宽医务社工的职业发展通道,探索跨系列的职称晋升制度,为具备卫生序列职称的医务社工转评创造条件。加大多方合作力度,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性继续教育,架构医院与学校间的学生实习平台,让学生有机会去医院实习体验。邀请医院专业人员到高校分享实务经验,加强与医务人员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推进医务社工理论与实践转化工作。整合多方资源,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社工机构、社团组织等专业力量作为重要补充,为医务社工持续稳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根据我市各级医院、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不同需求,学校定向培养医务社工人员,为我市医务社工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举办“国际社工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优秀案例及项目评选,从社会层面加强对医务社工的重视,让更多人参与并支持这项工作。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