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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关心。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是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局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2016年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我局多措并举,积极破解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主要举措
(一) 积极贯彻省《条例》,着力推进登记管理
我局以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为抓手,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职责,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2017年1月10日,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并同步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印发《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政府制定发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在全市连续三年开展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监管。目前,我市登记食品小作坊769家,登记率100%。
(二)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开展示范点创建
我市紧紧抓住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契机,针对小作坊基础条件薄弱、管理水平低下这一最突出的问题,制定《南京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实施方案》,采取以帮扶为主的方式,通过向市财政申请奖补经费,对完成改造达到示范点要求的小作坊给予一万元一家的奖补,同时监管人员主动上门对小作坊改造升级进行业务指导。在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和示范点带动作用下,全市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意识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广泛开展了生产环境改造,小作坊基础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6年至2019年,我市市区两级投入奖补经费360余万元,扶持改造食品小作坊500余家,创建示范点365家,有力推动了我市食品小作坊整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
(三)探索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站,推动社会共治
2017年起,我市试点在江宁汤山七坊、黄龙岘茶叶集中区、栖霞区狮子冲和高淳阳江小作坊集中区等六个食品小作坊聚集区域,依托主办方或者规模企业,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食品安全工作站。每个工作站配备2-3名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内设快检室对产品开展快检,同时开展日常生产加工的监督巡查、对区域内小作坊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市局给予每个工作站20万元建设奖补资金,日常运行由区局和街镇政府扶持。食品安全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集中区食品小作坊生产行为,提升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弥补了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强化了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四)强化日常监管,提升信息化水平
一是规范登记流程。我市开发了涵盖食品小作坊网上申请登记和审批核发的网上操作系统,2017年9月登记系统投入使用后,我市小作坊登记全部使用网上登记,为基层登记和及时掌握信息提供了便利。二是提升监管效能。我市制定了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统一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结果的判定方式,并提出全覆盖的检查要求。组织完成了食品生产监管系统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模块开发,并打通登记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了运用食品生产监管系统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三是严格内部管理。市局统一印制食品小作坊公示栏、食品小作坊台账,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台账、食品原材料添加物质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小作坊消毒记录台账、食品小作坊不合格食品召回记录台账、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记录台账,要求登记小作坊全部执行公示栏制度和统一的台账制度。
(五)大力开展清理整治,有序组织监督抽检
我市在对无证食品小作坊的清理整治中,充分发动并依靠街镇政府及食安办的力量,组织公安和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对不愿意改造、生产条件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小作坊组织联合取缔,对媒体曝光和清查出的无证小作坊坚决予以打击。加强对食品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检,2019年南京市级抽检食品小作坊产品共109批次,涉及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12个食品大类,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96.33%。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全市各级监管部门连续多年努力攻坚下,我市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食品小作坊整体从业人员少、文化水平低、规模小等业态的自限性,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反映的,仍有部分小作坊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较差,尤其是消毒设施不健全,消毒措施未落实;食品安全意识不是很强,食品安全知识欠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能力欠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系列问题的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你们提案的建议,并落实到下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工作计划中。
(一) 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专项行动
我局将按照《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开展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普查摸底,重点从经营环节入手,特别是通过对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和卤菜门店等销售食品的源头摸排,摸清无证无照小作坊底数,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采取分类指导,疏堵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引导业主主动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但有意愿改造的进行帮扶,指导业主改善卫生条件,规范工艺布局,加强管理能力,达到登记条件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且无改造意愿的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二) 推动落实食品小作坊经营者主体责任
具体将采取四项工作举措:
1. 签署食品安全责任书。
2. 培训教育。我局将运用食安员大讲堂在线培训,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
3.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对肉制品等风险高的品种将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抓好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4.规范日常管理。把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小作坊业主规范使用统一印制的台账,做好食品溯源作为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规范生产经营的突破口。
(三) 加强监督抽检和后处置工作
2020 年监督抽检计划已经下达,要求对食品小作坊100%开展抽检,不合格处置率100%。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向食品小作坊业主发放告知书,向房屋出租主发放提醒信,要求小作坊业主主动登记,提醒房屋出租主不能给无证无照小作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在全市范围开展有奖举报,对举报本市范围内无证无照小作坊生产加工线索的以及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的,按照相应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请继续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