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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南京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出台了《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等系列政策,重点在政务效能、商务环境、法治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寻求创新突破。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也是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一环。根据职责分工,我局与市发改委、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金融机构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加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目前,南京已集聚各类金融、新型金融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超过900家,其中,银行类机构占比约为8%(法人银行14家、金融租赁2家、信托公司2家),证券类机构占比约为12%(法人证券公司2家),保险类机构占比约为12%(法人保险公司3家),地方金融组织(其中小额贷款公司65家、融资担保机构26家、典当行60家,融资租赁公司60家、商业保理机构4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26家)占比约为30%,经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47家。基本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导,各种新型金融业态并举的现代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是泛长三角区域金融集聚度最高、金融辐射力最强、金融组织体系最完善的城市。
近年来,大陆首家台资法人银行—永丰银行、全国首家京外银行债转股子公司—工银投资、南京市与央行等五方联合组建的南京数字金融研究院等重点金融项目也先后落户南京。同时,我市特别重视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等重点领域倾斜,目前我市5家村镇银行分布在5个涉农区,239家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实现了对无银行网站行政村的全覆盖;此外,我市九成以上的涉农街道均设有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市级每年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涉农业务给予风险补助;截至2019年底,我市涉农贷款余额2317亿元,有3家涉农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南京金融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二)加强司法保障,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一是加大涉金融案件司法处置力度。2019年,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担保、票据、证券、期货、保险、民间借贷等各类涉金融案件4万余件;依法妥善审理“钱宝”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57件。
二是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市信用办(市发改委)、市中院、公安、民政、房产等部门协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900人,限制高消费45271人;将公积金、养老金等纳入网络查控系统,将失信曝光、悬赏执行、司法拍卖等内容嵌入“我的南京”APP。
三是扎实开展各类非法金融风险排查和整治。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对40万家企业开展风险排查,化解风险企业3000家。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我市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数量、存量待兑付业务规模持续下降,由2017年整治初期的69家、存量121亿元降至2020年6月底的8家、存量8.3亿元,相关P2P机构已全面实现“线上业务清退”。
四是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金融宣传。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先后组织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倡导理性投资、防范非法金融”等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讲活动2000多场次,发放宣传品40万份,通过各类平台发送警示短信190万条,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宣传4400余次。
(三)加强信用建设,努力营造诚信环境氛围
一是推动金融失信专项治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信用办(市发改委)制定了《南京市关于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性文件,推动联合惩戒相关工作落实。同时,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
二是整合公共信用数据与金融信贷数据,实现数据融合利用,探索提供普惠便捷金融服务。在“我的南京”APP提供“南京e贷”服务,全线上、纯信用,贷款累计投放180余亿元,余额15亿元;拓展针对小微企业的“企e贷”业务,累计放款1202万元,累计支持小微企业39户。市信用办(市发改委)、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积极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将应收账款融资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拓宽农户融资途径。
三是持续推进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建设,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南京市子平台共接入中小企业近3.5万家,发布融资需求5764笔,金额219.43亿元;获得授信3122笔,授信金额168.93亿元,融资撮合率达77%。
四是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金融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依托“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苏省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相关经营主体的信息,在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查阅相关数据,为授信及信贷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六稳”“六保”相关决策部署,结合贵单位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会同人行、银保监、发改、法院等单位,协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动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推动南京金融组织提质增量,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深入推进政银担合作;进一步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面向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及“三农”等开展业务的奖补力度。通过重点打造建邺区“金鱼嘴基金街区”和江北新区“扬子江基金街区”等基金集聚区,引导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支持力度。完善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政策体系,落实好“宁航行动计划”,建立“一企两专员”等工作保障机制,为拟上市企业做好精准专业的服务,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同时,利用编制南京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契机,深入研究、集思广益,探索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量化、指标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化落实金融助企援企政策,重点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着力提升金融政策“直达性”。充分发挥11家科技银行、10家文化银行对科技型企业、文化企业的定向信贷支持作用;对于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信贷支持产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让利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治理。加大对失信人特别是恶意逃废债人员的惩戒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规定程序,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上的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及时上报人行征信系统予以惩戒。同时,充分发挥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作用,为诚信主体提供便捷融资途径,进一步释放信用红利,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发展,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的沟通协作,着力净化金融发展环境。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行、银保监等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驻机构、市中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深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同时,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行为,以深入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为抓手,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规制融资借贷高利行为,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降低,缓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提升金融审判工作实效,保障合法的金融债权顺利实现。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贵单位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发改、人行、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努力改进金融生态环境,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