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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网络订餐监管》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网络订餐是近年来新兴并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营业态,在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针对这一新生业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一、我市网络订餐服务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2016年以来,我局定期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多家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负责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入网审查、实名登记、证照公示等对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与各平台签订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承诺书》。同时,及时通报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各平台自查自纠和限期整改。
(二)推广食安封签保障“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
2019年9月5日,我局联合美团平台开展外卖食安封签集中启动仪式。今年,联合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制订了《南京市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使用规范》地方标准。食安封签是指上线商户按照消费者的订餐要求,将制作好的外卖餐品包装后,贴上统一的采用安全环保材质制成的专用标签,从取餐到送达消费者的过程中,确保外卖封签始终保持完好,如消费者在收餐时发现封签破损,有权拒收并向平台投诉。实施网络订餐食安封签,是强化监管、保障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的又一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压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餐品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餐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为外卖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三)组织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
2019年6月起,我局开展为期一年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缔利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订餐的无证“黑作坊”,规范外卖骑手配送,有力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降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对全市3.52万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了全面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4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262家,取缔无证经营6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76件,立案17件。
(四)加强网络订餐配送人员管理
为有效防控网络订餐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制定了《餐饮单位送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进一步加强配送环节监管,要求送餐单位严格控制送餐距离以及送达时间,采用清洁、完好的送餐容器和包装,完善容器外包装上的标签内容,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冷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此外还发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订餐时需要注意的食品安全事项。
(五)建设推广阳光餐饮平台
餐饮经营者量大面广分布散,监管执法难度大,为解决这一难题,2019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开始探索阳光餐饮平台的建设推广,运用互联网+,打造企业、政府、社会三方共治的监管服务系统。计划在中小学校园、餐饮聚集区等重点场所选择试点企业推广使用,2020年完成800家餐饮单位纳入系统。以期通过平台的有效运行,达到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智慧监管执法服务体系、创新监督执法监管模式、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效果。目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电脑端,阳光餐饮监管平台已实现食安智脑综合食品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明厨亮灶、风险监测、溯源索证、门店档案管理、健康证管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自查自改、信用评级等等业务功能。全市总安装量达352家,其中,餐饮单位335家,占95.17%;食堂17家,占4.83%。共有约800个摄像头,日均在线的摄像头约520个,在线率约65%。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抓拍异常32015次,其中卫生异常480次,着装异常1191次,行为异常27次。
二、下一步工作
(一)突出制度建设,增强网络餐饮业态监管水平
探索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实施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履行义务。逐步实现网络餐饮提供者加工过程中可视,外卖配送途中有封签,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吃的安心。
(二)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管能力
拓展延伸“明厨亮灶”,在原有阳光餐饮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将外卖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的全过程、餐余垃圾处理、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主要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等整合为一体,在一个终端显示设备上,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包括互联网、手机APP),用实时视频集中向社会公众展示,达到信息可查、食材可追、加工可视、风险可控、群众可参的目标,方便监管部门和群众在线监督。积极加强政企合作,推进许可系统和平台商家数据对接,推进入网餐饮提供者加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
(三)落实违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通报及失信惩戒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局每月两次上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存在违规问题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并由市局统一发函,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时下线处理。对因违法经营而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理。
(四)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继续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做到严格准入、规范经营、防控风险,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入网单位资质审查、登记要求,杜绝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订单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等情况,保证网络销售的食品线上线下一致。同时督促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按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和监测,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严格规范入网单位许可证、量化分级等信息公示,防控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五)着力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引导安全消费意识,推进行业规范自律,积极回应媒介关切,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共同促进网络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科学运用12315投诉举报系统,加强与第三方平台投诉举报系统的衔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建立消费预赔金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六)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网络餐饮诉求专项整治行动
实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线上实现“以网管网”,线下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比例不少于5%,并对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南京市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使用规范》地方性标准的宣传力度,推广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的使用,防范配送环节食品污染。
再次感谢您对网络餐饮安全监管的关心,请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