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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石臼湖蓄水工程立项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石臼湖湖泊面积207km2,南京、马鞍山两市约各占一半,湖泊现状为自然调蓄状态,汇集溧水区新桥河、天生桥河等区间来水,湖区经塘沟河、三汊河与水阳江(姑溪河)连通,在当涂县金柱关汇入长江。汛期,长江、水阳江高水位时,江水倒灌入湖,蓄水量可达14亿方;由于湖泊出入口无控制,遇干旱年份,水阳江及长江水位低时,湖泊水位低、蓄水较少。为改善石臼湖水资源条件,推进石臼湖备用水源地建设,2011年,根据南京、马鞍山两市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协议,宁马两市水利局启动了石臼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拟在石臼湖马鞍山市境内的三汊河、塘沟河分别建闸控制。
工程可研“低闸方案”以及相关专题研究、专项报告编制等工作于2014年初完成。我局与马鞍山市水利局也同步就项目申报立项事宜与长江委、两省发改委、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但由于该工程属于相对敏感的“湖控工程”,且涉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部门许可和工程立项难度大,加之两市对工程方案意见不一、两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变化等原因,前期工作一直无实质进展。
二、相关部门意见
2019年四季度石臼湖区域再次发生较严重旱情,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局会同马鞍山市水利局对石臼湖枢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再次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并征求了省水利厅,两市生态环境、规划资源、绿化园林、交通运输等部门意见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对湖泊生态影响不确定。据生态环境局、绿化园林局等部门意见,工程对湖泊生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湿地、鸟类不利影响。石臼湖是候鸟南北迁徙的重要中转站,是珍稀鸟类越冬和栖息繁衍的重要场所,秋冬季枯水期滩涂上的水草是小天鹅等鸟类的主要食物来源。工程建设后对鸟类栖息和水生动植物不利影响较大。二是对水质水生态影响不确定。石臼湖现状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工程增加湖体蓄水量,水体流速变缓,有利于增加透明度,促进内源污染物的氧化和分解,但也增加了淹没区面积,地表污染物进入量变大,营养物质在库区滞留时间加长。
二是石臼湖管理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石臼湖已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和亚洲重要湿地目录,是安徽省省级自然保护区,湖面包括工程闸址处均划入国家级生态红线,对湖区内各类建设活动要求越来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需要由安徽省相关部门上报申请调整国家级生态红线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同时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湿地鸟类、水质、水生生态等研究报国家和苏皖两省相关部门审批,且由于对此类敏感的“湖控工程”存在诸多分歧,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难度较大。
三是工程效益需与流域内工程统筹考虑。通过石臼湖水利枢纽建设,可以拦蓄水资源,改善本地区水资源条件,改善石臼湖内航运条件。但是由于石臼湖湿地要求,枯水期控制水位较低、蓄水量较小,加之周边汇水不足,枢纽建成后遇特殊干旱年份仍需考虑向湖区补水问题。省水利厅建议重点关注流域内安徽省当涂闸、芜湖闸建设推进情况,并利用现有工程,对秦淮新河闸-天生桥闸跨流域调水、新天生桥河及芜申线秦淮河支线航道取水方案做进一步研究,据此综合考虑石臼湖水利枢纽建设计划。
三、两市沟通情况
近年来,省市人大代表及地方政府领导分别就石臼湖水位控制多次提出建议,我局也积极与马鞍山市水利局进行沟通,两局主要领导多次见面研究石臼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2020年5月25日,市政府霍慧萍副市长带领市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赴安徽省马鞍山市调研石臼湖水利枢纽,查勘了工程现场,并与马鞍山市政府领导会商石臼湖水利枢纽推进相关事宜。
马鞍山市表示,结合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部门意见,继续推进石臼湖水利枢纽立项报批相关工作难度较大。马鞍山市在石臼湖水利枢纽停滞后开展了姑溪河闸(当涂闸)前期工作,当涂闸防洪效益明显、蓄水范围更大,也是流域规划明确的项目,同时芜湖市也希望马鞍山市建设当涂闸,以便与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的芜湖闸联合运用。两闸均为流域规划的工程,且远离石臼湖湿地,建成后可提升马鞍山、芜湖防洪能力,并调节水阳江、石臼湖水位,改善区域整体水资源条件,受益范围涉及两省四市,效益更明显。
两市领导就先期推进当涂闸建设,视运行效果再研究推进石臼湖水利枢纽工程达成一致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两市政府达成的意见,为解决石臼湖区域水资源不足问题,我局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调市发改委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都市圈等平台,与马鞍山市、芜湖市政府协商加快推进当涂闸、芜湖闸建设,解决区域水资源不足问题。
(二)在相关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前,支持指导溧水区根据沿湖行政区产业用水需求,实施蒲塘河水系连通、湫湖灌区干渠续建、新桥河综合整治等工程,改善区域水资源状况,并研究推进从秦淮河流域跨流域调水方案。
(三)配合市相关部门、支持指导沿湖区落实苏皖两省石臼湖保护合作协议,进一步做好入湖河道整治、区域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逐步提高入湖支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控制要求,改善石臼湖水质。
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水务局
2020年7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