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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394号建议的答复
(切实加强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
发布时间:2020-07-31 15:26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刘伟京代表:

您提出的“切实加强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在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时,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建议具体可行。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专题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空气质量总体呈现改善趋势。2013-2019年,我市空气优良率总体逐年提升,在52.1%~72.3%范围内波动上升。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指标总体呈较明显的下降趋势,与2013年相比,PM2.5浓度从78微克/立方米(2013年度)下降至40微克/立方米(2019年度),降幅约48.7%。2020年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截至6月底,全市空气优良率80.8%,PM2.5浓度34.1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空气优良率分别位列全省第1、5位。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一)高位协调,系统谋划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始终把治气降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出台系列文件。市政府逐年印发年度治气工作方案,制定出台蓝天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特别是2019年下半年,为了扭转大气污染形势,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史上最严格的“大气攻坚40条措施”,2019年下半年全市改善幅度位列全省第一。2020年初,为了全面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在国内率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专题研究出台年度臭氧污染防治方案。二是建立相关机构。市政府层面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蓝天行动计划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先后设立“扬尘办”、“巡查办”、“餐饮整治办”等实体化运作机构,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压实压紧责任。每年以责任状形式落实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在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生态环境、“263”专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环保类指标占到25分(城区23分)。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制订出台《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坚持按月排名、按月通报。2017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调度环保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源头治理,推动结构调整

一是推动转型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构建“4+4+1”的全市主导产业体系。2019年,全市七大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19%,较2018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以来,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8万千瓦,淘汰炼铁250万吨、炼钢360万吨、焦炭58万吨、水泥326万吨、印染5180万米、玻璃207万重量箱。开展工业布局调整和整治,完成“三高两低”企业关停整治609家,关停、转产化工企业100家以上,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实现“零化工生产企业”。三是控制煤炭总量。2013年起,率先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先后完成第二热电厂、协鑫热电、秦源热电、法伯耳关停,累计完成1247台燃煤锅炉关停或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减煤量170万吨。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域。全市煤耗总量从2013年峰值3490万吨逐年下降,2019年为2931万吨,下降16%。

(三)全面推进,防治工业污染

一是实施工程减排。全市累计实施完成污染减排项目800多个,在省内率先完成全部35台燃煤电力机组、8台钢铁烧结机、6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硫或脱硝工程。进一步推进电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在用27台燃煤电力机组已全部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焦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截至2019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十二五”初期下降42.1%和44.5%,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二是强化提标整治。严格执行国家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推进电力、石化等行业废气提标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先后完成22家水泥企业、140家铸造企业、261家砖瓦企业整治,取缔关闭158家。三是加快VOCs治理。在省内率先开展VOCs污染治理,推行石化化工提标改造与LDAR技术,并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印刷、整车制造、干洗、汽修等行业综合整治,完成省“263”专项行动763家企业VOCs专项整治。2020年度,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年度125项重点工程已完成99项,133家重点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已全部完成,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

(四)车油并重,加强移动监管

一是加强尾气检测。布局环保检测机构72家,检测线221条,实行机动车安检、环检并行,定期检测率稳定在90%以上。会同公安部门创设“环保警务室”,环保、公安联合办公、联合监管,为省内首创。二是实施限行淘汰。在全省率先实行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2019年10月15日起每日7时至24时在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累计淘汰“黄标车”7.8万辆、老旧车辆5.03万辆,发放补贴近5亿元。三是车油同步提标。全面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四是发展绿色交通。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348公里,居全国第四,绿色公交出行分担率达63.1%,成为全国首批2个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之一。

(五)高压严管,控制扬尘污染

一是推进绿色施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精细、高效实施工地监管,累计建成1568家。升级实施工地“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清扫保洁、裸土覆盖、工程机械、油品、渣土运输车辆达标;签订油品使用、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二是加强道路保洁。不断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和标准,以克论净,城区、郊区机扫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三是严格渣土管理。对全市渣土运输车安装密闭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全过程监控,8719辆渣土车全部更新为新型渣土车。全市国控点降尘量从2012年6.92吨/平方公里·月到2019年3.85吨/平方公里·月,下降44.4%。

(六)多措并举,落实面源防控

一是全面实施“禁放”。2014年,在全市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全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连续三年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并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二是全面落实“禁烧”。建立市、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三是全面治理油烟。建成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95条,整治餐饮企业6802家,有效缓解油烟扰民问题。

(七)常态防控,实施精细管理

一是开展常态防控。制定《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起连续五年出台“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控方案”,制度化实行冬春季大气污染两级防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实施精细管理。科学制定管控清单,实施差别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豁免,坚决不搞“一刀切”,促进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强化巡查检查,督促落实管控措施,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八)科学施策,探索精准治气

一是探索区域共治。建立与周边城市定期协调沟通联络机制,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重大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应急管控,统一指挥、协同协调、合力保障,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强化基础建设。已建有基本覆盖全市的国控、省控、市级、区级四级自动监测站点网络,监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依据。三是探索精准治气。我市是国内最早开展PM2.5和VOCs监测的城市之一,并率先试点PM2.5源解析和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为精准治气提供支撑。邀请中国工程院、中国环科院等专家专题会商,会诊南京臭氧问题。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走航监测,精确发现存在问题,实时开展整治。

二、存在问题

(一)结构调整艰难。我市长期形成偏重的工业结构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发展惯性大,实施调整难。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为3009万吨,分别是杭州、广州的2.9倍、2.1倍。我市化工、钢铁、水泥产量、发电量均居全省前列,石化、钢铁、火电和水泥四大行业的主营收入占工业的30%左右,但煤炭消耗量占比为9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占比分别高达98%和70%,结构型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臭氧污染加重。2019年,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臭氧超标天数较同期明显增多,超标69天,同比增加23天,导致优良天数较同期明显减少,进而导致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指标未达到国家、省下达的目标。当前,我市对臭氧的防治工作基础还较为薄弱,对臭氧生成机理以及有效控制的手段研究不足,对于臭氧重要前体物即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和削减还不够深入,对于氮氧化物、VOCs治理的协同性不够,实施臭氧管控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

您就如何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压减煤炭消费”“推进结构调整”“强化VOCs治理”“加强臭氧研究”等4条具体建议,条条中肯实在、点题准确、要求具体,对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非常赞同。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年,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保南京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和副省级城市前列,我们将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并将您的建议体现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工作之中。

(一)强化“系统”治气。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综合施策,系统防治。一是调优产业结构。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八大产业链”,找准重点方向,实现关键环节突破,形成产业链上中下游互融共生、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一体化产业组织新模式,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有序推进梅山钢铁等重点企业搬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关停江北新材料科技园10家化工企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二是调优能源结构。科学制定年度减煤方案,分解减煤指标,严控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加快推进扬子石化和金陵石化服役期满燃煤机组淘汰;加强煤质监管、提高用煤效率,杜绝不达标煤炭流入我市,督促企业继续使用高热值煤炭,通过热值“加法”实现用量“减法”;严格执行禁燃区规定,严厉打击小散乱用煤。三是调优交通结构。积极发展公共交通、绿色物流,推广新能源车(机)船,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落实排放标准、规范使用油品;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大力削减移动源污染对大气的影响。

(二)强化“减量”治气。全面开展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最大限度削减污染排放量。一是强化臭氧防治。严格落实“臭氧防治30条措施”,紧盯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完成各项重点VOCs治理工程建设。落实重点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加强帮扶指导,开展问题排查与整治。推进园区综合治理,实施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环境提升专项整治,全力建设VOCs治理达标园区。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油墨替代使用,切实加强源头防控力度。二是严控工业污染。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要素达标排放;全面完成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任务。三是严控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施工扬尘,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制度,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综合整治道路扬尘,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水平;严管渣土车,推动渣土运输白天有限开禁。四是严控餐饮污染。开展餐环专项整治“回头看”;实现重点管控区域规模餐饮企业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机关、单位等食堂油烟整治,妥善处理群众身边大气问题。

(三)强化“精准”治气。切实提升监测、监管能力,精准溯源,精细监管,确保治气措施更有力更有效。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构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热点网格监管平台,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企业五级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实现溯源追因、精准监管;严格落实“点位长”制度,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指标排名,强化治气攻坚考核、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应急方案。进一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控应急管控频次,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三是完善豁免办法。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坚决不搞“一刀切”;落实差别化豁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差别化管理工地“应免尽免”,全市豁免企业、工地数量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增加。

(四)强化“科学”治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性研究,全面提升科学治气能力。一是开展源头解析。编制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对重点企业加强VOCs排放解析;动态开展PM2.5及VOCs源解析;定期组织专家会诊,及时研判污染成因,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二是开展科研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组织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加强臭氧及PM2.5污染控制、VOCs及NOx协同管控等对策研究;系统评估减排措施对空气质量达标改善成效。三是开展科技帮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家下沉、宣传先进典型,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深入开展VOCs治理“五送五强化”专项指导帮扶,在防疫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同时,帮助企业积极复工、合理生产、达标排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