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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林代表:
您提出关于“三治融合,打造幸福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共同家园,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并且要求“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一直以来,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我市六合区“党建引领、网格为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助力乡村治理”工作荣获2020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最佳案例。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基层社区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打造有核心的社区。
2018年,市委印发《南京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运行办法(试行)》,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席会议,将本级区域内的机关部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各类院校、驻区部队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党组织联系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在原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的基础上,通过“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组织模式,吸纳辖区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民警中的党员以及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参与社会治理,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行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鼓励社区“两委”交叉任职,引导“两委”成员、党员兼任业委会成员。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的优秀党员吸收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二、规范物业管理,建设有服务的社区。
2019年,市委组织部、市房产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物业行业建设的意见》(宁组通〔2019〕57号),明确提出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中,街道社区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明确提出不宜作为委员候选人选的具体情形,严格候选人资格把关,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要逐步提高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等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牵头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和辖区各方面治理力量共同参加的“1+N”多方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融入基层治理,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街道社区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监督,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2019年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党组织引领和完善小区自治机制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业主自治工作的引领和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制度。
三、坚持依法自治,形成有协商的社区。
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城乡社区证明类盖章事项》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的职责边界,促进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村(居)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6〕31号)要求,围绕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转化协商成果等重点。每年组织各区申报社区协商试点,并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估。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出新、平安稳定等七大类事项列入协商范围,通过“谋(整体谋划)、试(试点推进)、商(协商议事)、联(多元联动)”四方面整体推进。雨花台区雨花街道翠竹园社区打造的党建引领下“四方平台”社区协商议事工作法入选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大力推进社区在线治理创新。各区以及江北新区也在积极试点社区治理信息化,社区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在线协商,拓宽 “居民自治议事通道”。鼓楼区推行社区“线下网格生活会+线上网格治理群”工作机制,搭建线上线下平台,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协商。栖霞区“掌上云社区”获得“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
四、鼓励多方参与,激发有活力的社区。
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者有机联动作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修订出台《南京市公益创投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市区街三级公益创投机制建设。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以项目为牵引,重点培育扶持社区居民急需的养老、为小、调解、助困、社区矫正等专业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明确“小办公、大服务”,规定社区用房总面积的80%以上用于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每年举办南京社区暨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洽谈会,借鉴招商引资市场理念,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搭建对接平台,每年推动1000多个服务项目在社区扎根。推动20个街道建立社区型基金会,有效吸纳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2015年以来,市、区财政在确保社区年度运转经费不低于20万元的基础上,按1:1配比设立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社区党组织以项目形式为民办实事。此外,市财政下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40%以上资金用于三社联动基层实践。
五、精准对接需求,构筑有温度的社区。
围绕当前社区服务大众化、网络化、多层次化等趋势,推进社区服务体系改革。为老服务:引入专业医疗机构或专业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医疗、助餐等服务。目前,瑞海博、心贴心等专业养老社会组织已形成连锁,提供个性化服务。为困服务:社区设立小型公益金,通过民主自治方式,做到“难有所帮”;社区“爱心超市”、“慈善超市”全面外包,更有效发挥作用。为小服务:放学来吧、4点半课堂遍布城乡社区。为新市民服务:推进社区服务资源对流动人口全覆盖,引入“协作者”等社会组织,提供维权服务。为中产和精英人士服务:围绕兴趣爱好,成立不同组织。比如雨花台区翠竹园社区在职居民自发建立“社区互助会”,居民参与从被动转向主动,由弱势群体为主转为全员广泛参与。
六、注重价值宣传,树立有内涵的社区。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融合。坚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将“三治融合”作为社会治理基础性工程。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中,全面开展“一街一镇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各社区(村)因地制宜打造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法治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以多种宣传方式推动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制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发展和宣传社区道德楷模、好人好事、褒奖善行义举,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增进社区文化认同,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等文化相互融合,培育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精神,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鼓励乐于反哺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发挥其根植乡土、贴近性强的独特功能,涵育文明乡风,推动乡村社会善治。
建设“幸福社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下步我局将协同其他部门通过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打造专业社工队伍,推进三社联动等多方面工作,着力提升我市社区治理能力建设。
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