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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各类‘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各类教育宣传进校园等工作,定期梳理相关检查、评比、进校园等活动,按要求精简会议、检查、考核、进校园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关于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切实减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1.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2.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教育主管部门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3.规范各类宣传活动。各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等各类宣传活动。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更不得把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除此之外,方案还在督查评比的方式方法、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规范各类教育统计和调研、教育数据采集、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接下来,市教育局还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并指导各区、各单位严格落实具体举措,切实为中小学校减负,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南京市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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