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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顺霞代表:
您提出的“推动南京仲裁事业快速发展,加快国际化区域仲裁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办十分重视,积极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沟通,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南京仲裁工作的基本情况
南京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底,成立20多年来,受案范围基本涵盖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各领域,包括了金融、保险、土地、房产、租赁、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领域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方面。通过主动融入、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妥善处理个案,化解社会矛盾,自2019年起,仲裁受理案件数突破千件,提前超额完成全市对标找差工作指标,2020年上半年受理案件数已突破一千件,近年来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55%以上,案件当事人遍及全国各地和港、澳、台地区以及10多个国家。先后获得“长三角仲裁机构创新奖” “长三角仲裁机构规范奖” “全省优秀仲裁机构”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1 名仲裁员被评为“江苏首届金牌仲裁员”,2名仲裁秘书被评为全省仲裁工作先进个人,今年还有1名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一) 持续开展仲裁宣传,扩大南仲影响力
近年来,南京仲裁办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各专业类型沙龙活动,承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届仲裁与司法论坛,与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等共同举办“南京-香港调解论坛”;连续四年举办“南仲紫金杯”大学生模拟仲裁庭大赛,与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各项法律讲座、仲裁沙龙活动;持续开展仲裁“走进机关、走进行业、走进企业”活动,与各部门、行业或单位,深入交流沟通,建立联系或合作机制。今年因疫情原因,造成无法开展线下聚集性活动,我办创新思维,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多项线上宣传、培训活动:面向不特定群体,联合多家高校合作创新开展六期线上仲裁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获得较高的点击率,社会反响强烈;结合4.8司法日“政风热线”活动进行仲裁宣传,通过贴近百姓生活的仲裁案例,真实展现南京仲裁服务水平与能力;借助新闻媒介宣传仲裁,在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直播南京》栏目开展为期90天的直播宣传。通过系列线上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仲裁知识,让社会大众以更为直观、形象的了解南京仲裁。通过微信、微博和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活动、仲裁动态和典型案例,让市场主体了解仲裁,信任仲裁,选择仲裁。
市国资委会同我办在市属企业和区国资监管机构中积极开展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邀请我办派员进行专题授课,介绍我国仲裁制度、南京仲裁委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在国有资本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属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建立诉讼、仲裁案件的管理机制。在市属企业合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将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规范性作为检查要点之一,对检查中发现的争议解决条款缺失、仲裁选择条款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争议解决条款。
(二) 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近年来,围绕南京“创新名城”、“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在相关部门支持下,经市政府批准,南京仲裁委员会先后设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港澳仲裁院、江北新区仲裁院和江苏(南京)涉台仲裁中心、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等专业工作平台;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除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设立办事处,结合新五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非诉服务中心,设立仲裁窗口,培训相关人员就近就便提供仲裁服务。通过积极发挥“四院两中心五办事处”专业平台作用,开拓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抢抓仲裁事业发展的新机遇。
2015年,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原工商局、版权局,挂牌成立了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2018年4月,知识产权仲裁院在江北新区落地,与江北新区仲裁院合署办公,提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宣传拓展等综合性仲裁法律服务。201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建立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加强仲裁与调解工作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中心整合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加挂了“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工作站”“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等多块牌子,并为仲裁调解预留了办公场所和仲裁庭。2019年4月,市知识产权局与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四方签订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工作衔接机制合作协议》,共同推广运用知识产权仲裁。每年4.26知识产权日期间,面向企业举办系列知识产权公益讲座。已连续四年在市政府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中专章介绍知识产权仲裁工作情况。
(三) 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第五届南京仲裁委员会聘任了643名仲裁员,这些仲裁员中有高校的法学教授,有省市区三级法院的退休法官,有知名、资深的律所律师;专业涉及工程、金融、知识产权、经贸、技术等社会各个领域,地域涉及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等地。职业分布多元、专业分布广泛、区域分布合理的南仲仲裁员队伍为提高南仲仲裁案件的质量提供了保证,同时一批在省内外、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仲裁员也大大提升了南仲的影响力。为推动“一带一路”和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多元化机制的建设,加快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建设,即将增聘一批有丰富涉外商事纠纷处理经验的仲裁员。为了提升南仲仲裁员业务能力,南仲成立了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涉公司法、商事调解、仲裁发展小组等六个仲裁员专业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解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进仲裁员与仲裁机构交流,增强仲裁员的归属感。
南京仲裁办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为23人,政治及专业素质普遍较高,其中中共党员、取得硕士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者,均占70%以上。另有编外聘用人员4人。
质量和效率是仲裁的生命。一是加强“五个重要节点控制”,提升办案效率。对仲裁案件的秘书分配、组庭、开庭、合议、裁决书制作等可能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个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控制。细化秘书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大标的案件仲裁员指定须通过专题会确定;对于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召开业务分析会、启动专家咨询会。二是完善办案监督机制。制定了南京仲裁办廉洁办案“十不准”规定,在每个仲裁庭张贴公示,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明确仲裁员指定规则,优化推荐、决定程序,形成随机的、各层级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仲裁员回避制度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止利益输送。通过办案平台系统加强廉政提醒、由仲裁员接案时签字作出书面承诺。建立全面、准确、更新及时的仲裁员信息库,为选聘和指定仲裁员等工作提供支撑。进一步研究改进“三方意见反馈”工作,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改进信息收集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当事人的参与度,进一步健全仲裁监督体系。修订《信访和投诉处理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信访投诉工作,做到有件必查,件件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聘请行风监督员,与作风建设组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发展仲裁工作职能、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在市政府的关心下,南京仲裁办的办公环境也有了显著改善,2014年10月搬入白下路314号办公,结束了长期以来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历史,市政府又调剂了2000多平米的写字楼供南仲使用,近期即将搬迁,业务工作条件将大大改善。
二、南京仲裁工作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南京仲裁工作虽然取得了少成绩,但作为省会城市的仲裁机构,南仲的案件受理数和争议标的额与南京所处的城市地位,与南京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南京的法治建设的现状都不甚匹配,原因既有市场主体的观点习惯的问题,也有仲裁质效亟待提升、仲裁制度推行需要进一步强化和仲裁机构改革方向有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根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其他协办部门的意见及南京仲裁办对标上海仲裁委的要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南京仲裁发展。
(一)大力宣传,提升仲裁覆盖面。继续大力开展仲裁宣传。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讲座,宣传仲裁优势特点,继续发挥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仲裁与调解工作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市国资委的协助下,通过专家授课、案例交流等形式,对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负责人、企业分管法务的负责人进行仲裁制度学习,提升国有企业运用仲裁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南京仲裁网站、南京仲裁微信号发布动态消息、典型案例、仲裁理论实务研究文章,使之成为法律人了解南京仲裁的窗口。
(二)形成合力,提升推进仲裁实效。2018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2019年10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动江苏仲裁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我委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和省两办文件精神,推动南京仲裁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南京仲裁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为今后三年南京仲裁工作规划目标、明确任务、指明方向,目前已提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将仲裁法的宣传纳入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治宣传计划;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合同特点约定适当的法律纠纷律解决方式,在合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在金融、知识产权、建设、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力争在这些最适合仲裁的重点领域有更多的仲裁受案量,以培育成为仲裁发展的主阵地;深入贯彻落实南京仲裁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诉讼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市区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对仲裁文书的执行力度,高效办理仲裁保全案件,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建立健全公正、开放、高效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我委金融、知识产权、港澳、涉台、江北新区仲裁院及五个仲裁办事处的作用,打造密集无死角的仲裁发展网络。
三苦练内功,提升南仲公信力。公正高效是仲裁的生命线,是仲裁发展的基石和源泉。为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修订了《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仲裁员的选聘标准,规范仲裁员遴选程序,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将法律水平、专业水平、程序控制能力、起草仲裁文书的质量、职业道德等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记入仲裁员档案,作为仲裁员选聘、指定、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办案的督查力度,今年将实行案件抽查办法,调取案卷笔录、开庭视频,提升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完善仲裁办内部疑难案件讨论机制,与专家咨询会议制度形成有机结合,在不影响仲裁庭独立判定的前提下,为久拖难决案件提供解决方案,推进案件程序。强化内部体制机制的建设,正在积极与财政、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给予仲裁委员会在财务、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提高发展活力;探索适合仲裁发展的人员薪酬评估、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引才聚才激励机制。
四强化服务,提升南仲软实力。在升级完善现有仲裁案件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打造南京智慧仲裁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送达等功能,为当事人和仲裁员办案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交易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南京仲裁委继续优化互联网金融仲裁系统,与更多金融机构、银行建立工作联系并接入系统,实现“一键仲裁,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体验便捷、高效、优质的仲裁服务。今年南京仲裁委员会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加挂了“中国(江苏)自贸区南京仲裁院”牌子,参与“ 江苏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筹建,增挂“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请示目前已报至市政府,将推动南京仲裁委员会尽快建成在全国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化区域性商事仲裁中心,吸引更多当事人选择南京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地。
感谢您对南京仲裁的关心,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南京仲裁委员会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南京仲裁一定会不负众望,在不长的将来一定会取得长足的发展。
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