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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238号建议的答复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15 08:5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高庆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议收悉。现将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为贯彻我省《关于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推进养老服务28条行动计划要求,我市连续出台《市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25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宁民福〔2018〕138号《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诸多扶持政策。全方位给予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金融支持。

一、关于银行信贷支持

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创新创业贷款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9】19号)。《南京市创新创业贷款实施办法》(简称“宁创贷”),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养老服务企业中的小微企业也属于“宁创贷”政策覆盖范围,养老服务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只要符合各合作银行审贷条件的,皆可以获得贷款。

目前,“宁创贷”合作银行已达36家,除广发银行和广州银行以外,在宁内资商业银行皆为“宁创贷”合作银行。

为了进一步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6月,我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将科技、教育、文化、民政(含养老服务机构)等行业中的民办非企业也纳入“宁创贷”政策覆盖范围。

市金融监管局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运营和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企业或民非组织等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养老服务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提供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在疫情期间,对在政府采购中中标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积极对接我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协调相关银行金融机构,针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南京市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对到期的贷款续贷,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还款压力。

二、关于财政贴息支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0〕4号)中关于对企业贷款贴息的相关要求,我局出台了《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宁财金〔2020〕46号)。对在我市生产经营并纳税的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于2020年2月1日-4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化利率1%给予企业3个月贷款贴息。

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不一的情况,为落实国家“六保”战略部署和南京市“四新”行动计划,让未享受过贴息政策的企业受益,结合相关主管部门的反映和企业的诉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将贴息认定时间延长3个月至7月底。将未享受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旅游企业中的非小微企业,以及科技、教育、文化、民政(含养老服务机构)等行业中的民办非企业,在2020年5月至7月期间纳入贴息政策享受范围。

三、关于商业保险支持

为有效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减少涉诉涉访事件,防止引发社会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有序,为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2015年5月21日,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福〔2015〕105号。文件规定,市民政局委托保险经纪公司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一般为两年),且以保险公司共保体的方式,承担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业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纳入投保范围,每年每个中心(站)投保1000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综合保险,重点保障在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筑范围内活动的老年人,因意外或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老人人身伤害;工作人员在护养服务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前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探视、慰问老人的亲属、朋友,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筑范围内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均由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综合保险资金来源于市、区两级政府补贴和自筹资金,市、区两级政府补贴资金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没有参加综合保险的养老服务组织不得享受政府补贴配额。

2019年7月,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标志着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全市统一、政府主导的时间银行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全市时间银行运营健康有序。目前市财政启动资金1000万已到位,募集社会资金150万元。各区也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供需双方的意外保险、各级服务点的绩效补贴等运营管理支持。目前市级层面已经与恒泰保险达成协议,即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恒泰保险为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提供免费的保险服务。

市金融监管局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服务民生作用,切实落实“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养老政策,减少或避免老人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意外事故损失及减少入住老人意外伤害。鼓励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加大推动南京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力度,丰富老年人养老需求。2020年市委一号文之《市关于加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需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联系试点保险公司提出融资申请。

四、其他支持措施

在支持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我局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注重提升资金效益。2020年全市财政预计投入44亿元用于养老服务。在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上,我们已制定了一些举措:一是会同民政、人社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共渡难关有关政策的通知》(宁民养老【2020】88号),对减轻养老服务机构成本、提高财政补贴标准等做了细化。二是优化财政补贴方式。加快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节奏,督促各区财政在民政部门考核结果出来后的一个月内,把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对于长期合作的、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组织,也可研究采取预拨部分资金的方式,以提高养老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做好调查研究,继续完善养老服务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险产品与养老服务业的结合度,鼓励各区积极探索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为居家养老、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领域提供保险服务,降低服务风险。

感谢您对政府养老事业的支持!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