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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060号建议的答复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午餐服务)
    发布时间:2020-07-29 17:17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梁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午餐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多措并举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做法如下:

    1.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自2012年起,市教育局启动中小学食堂提升工程,至2017年全市共提升400余所中小学校(含校区)食堂,新建扩建食堂近9万平方米,维修改造食堂近14万平方米,惠及师生约42万人。提升后的食堂结构安全、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使用方便,工作流程符合《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规定,全部按照明厨亮灶要求、A级食堂标准进行施工,同时要求对于食堂后场出入口、切配间、储藏室、操作间、备餐间等一类监控区域配置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工程的实施大大提升了我市中小学A级食堂比例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覆盖率。为加强食堂管理,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模式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今年,将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的“阳光餐饮”智慧平台,将食品安全监管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有效结合,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将后厨从幕后搬到前台,从学校管理和部门监管拓展到社会监督,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全市优秀等级的学校食堂比例已达82.2%。

    2.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目前,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区、校三级监督管理机制。学校按照每天关键项目检查、每月一次全项目检查的要求开展自查并记录台账。区级巡查由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每学期对所属学校进行至少一轮全覆盖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市级检查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每学期对各区学校进行抽查,对市直属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站,2017年市食药监局授牌)每学期在每区抽取不低于2所学校进行飞行检查,市直属学校全覆盖,检查组直接进校,确保检查结果真实。以2019年为例,3月份,市教育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5所学校进行飞行检查。各区相应开展检查,共计检查372所中小学、324所幼儿园、42个村办点。4月份,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对12各区的每区两所学校开展联合检查。5-6月份,配合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市教育局对190家学校(幼儿园)的学校卫生工作与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检查。9-10月份,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对12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秦淮、六合2区8所学校阳光食堂监管平台使用进行检查、调研。在开展的各项检查中,同时对学校小卖部及自动贩卖机经营行为监督,对部分寄宿制学校的取得证照的小卖部等,严格督促落实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要求,禁止售卖高油、高盐及其他不允许售卖食品、饮品,严查过期食品。对于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当场予以指正,检查结果以文件通报形式发至各区教育局,并限期整改。对于问题比较多的学校坚持“回头看”,督促整改,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形成闭环。

    3.切实加强准入管理。目前,全市绝大部分学校自办食堂,部分学校因校园场地受限等原因由配餐企业配送。我市高度重视强化对食堂大宗食材、配餐企业等采购过程的管理,采购过程接受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行风监督员等评委们的监督,评委们根据各区要求对企业进行选择,最终决定中标企业,然后学校(家委会、膳食委员会)再进行二次选择。为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对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市市场局对出现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责任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对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着力推进家校合作。我市中小学广泛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实施“家长义工”制度,家长全面参与食材验货、食品加工(有健康证)、分餐、品尝等环节,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及时改进工作。如栖霞区教育局统一编制了《栖霞区学校膳食委员会工作手册》,在提高信息公开的同时指导、规范家长代表参与食堂管理工作。鼓楼区自2012年起就建立了各个学校的食堂食材菜单公示平台,2018年开始全区推广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的“五常”管理办法,不少学校食堂引进家长义工监督员。全市其他各区学校也通过食堂开放日邀请学生家长进校、进食堂参观,邀请家长参与监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和师生对膳食的满意度。

    5.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提升食堂工作人员记录台账的效率和准确性出发,2018年开发了南京市中小学食堂信息化管理系统,截止2020年6月,系统被400多所学校主动使用。2019年9月1日起,江苏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在全省开始推广,我局积极在全市推广,基本实现全覆盖使用。平台内容涵盖了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的全部方面,平台设置省、市、区管理员(教育局)及学校管理者等角色可以实时监控;同时根据平台的财务模块可以详细了解食堂财务信息,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该花的地方。该平台还预留了家长登陆功能,后期完善后将对所有家长开放。当前信息化发展背景下,“智慧食堂”是发展趋势,信息化手段的推广应用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强有力助手,各位委员提出的“二维码”扫描记录信息的方式也很好的启发了我们,下一步,我们也将研究该方式的推广运用,实现更好的全过程监管。

    6.制定合理的膳食营养标准。为更好做好学生膳食营养相关工作,为学生成长提供更科学、有力的营养支持,2013年9月-2016年11月,我局共组织开展5期国家公共营养师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食品营养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与评价、膳食营养指导、学校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等,累计135名教职工通过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在学校从事食品营养与安全等相关工作。2017年对营养师注册要求改变,办班计划因而取消。各区也积极开展营养膳食相关工作,如玄武区教育局开发了学生膳食营养智慧管理平台,对市场上各种食材的营养成分进行整理和分析,逐步建立起来的食材营养成分数据库并整理出500多种常见菜谱。该平台系统智能评估各校制定的食谱,分析每日学生膳食是否达到营养健康标准,推动中小学生膳食营养标准工程的落地实施。目前,学校普遍参照2018年国家卫健委颁布的膳食营养标准,在保证学生饮食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学生必要的营养摄入。

    7.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补助。我市目前已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等11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代办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助学金)。目前我市中小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的生活补助(助学金)提高50%发放。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助学金),包括在校餐费补助。

    关于学生就餐时间和餐费价格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调研,同时积极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从学生“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于增加课间餐的问题,我局会继续关注学生的健康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小学生营养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引导家长重视学生的早餐和晚餐,同时,我们将在部分区和学校继续加强调研,家长意愿比较集中统一的学校,可先行试点。

    学校食品安全关乎学校师生的切身利益,是学校正常发展的基石,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较好,但仍有提高的地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路径,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各方监督,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午餐服务。

    南京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