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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新军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南京市卤菜经营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卤菜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为小作坊和小门店,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之一。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卤菜行业监管工作,特别是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来,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卤菜行业监管难题。
一、卤菜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情况
(一)全面贯彻省条例,推进登记管理。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制定和发布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品种目录,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建档,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监管工作。目前,我市取得登记证的卤菜食品小作坊449家,摸排出的卤菜食品小作坊全部完成登记。
(二)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紧紧抓住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契机,针对小作坊基础条件薄弱、管理水平低下这一最突出的问题,按照《南京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实施方案》,采取以帮扶为主的监管方式,向市财政申请奖补经费,并派出监管人员主动上门指导小作坊改造升级。在监管部门积极帮扶和示范点带动下,全市卤菜小作坊业主广泛开展生产环境改造,基础生产条件实现跳跃式提升,法律法规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2016年至2019年,我市共扶持改造卤菜小作坊350余家,创建示范点250家,对完成改造达到示范点要求的小作坊给予每家一万元的奖补。
(三)强化日常监管,提升信息化水平。一是建系统。为规范方便信息登记,我局开发了涵盖食品小作坊网上申请登记和审批核发的全流程网上操作系统,修改食品生产监管系统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管模块检查内容和频次,打通登记系统和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二是严制度。严格落实公示栏、台账管理制度(添加剂使用、原材料添加物质进货、消毒、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销售等记录台账),按照省局制定的公示栏模板样式,紧贴我市食品小作坊实际,由市局统一印制并强制小作坊按规定要求张榜公示,强化小作坊业主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强监管。对食品小作坊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大肉制品高风险品种检查频次。同时,市局以条件较差的非示范点小作坊为主要对象,开展督查检查。
(四)大力开展无证食品小作坊的清理整治。充分发动街镇政府及食安办的力量,组织公安和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对不愿意改造、生产条件差、无法达到登记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实施联合取缔,对媒体曝光的无证小作坊坚决予以打击。
二、卤菜经营监管情况
(一)强化证照管理。严格要求卤菜经营户做好“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及亮证经营工作。
(二)严格监督落实自律制度。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进销台帐记录制度,销售的卤菜制品标识标签符合规范。
(三)强化宣传教育。统一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督促卤菜制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抽检
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对食品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及业务监管需求,加强对“四重四热”食品的抽检监测,尤其加大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抽检盐水鸭等酱卤肉制品抽检652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97.70%。截至7月底,2020年共抽检酱卤肉制品抽检290批次,总体合格率100%。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持续强化卤菜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