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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引导网约车运营过程中有序停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约车发展情况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实施, 赋予网约车合法地位,网约车正式成为出租汽车服务的一种新形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2017年1月19日我市依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网约车发展依法严格规范。
目前我市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网约车车辆和网约车驾驶员实施许可准入管理,具体为一级许可、二级监管的模式,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网约车事项的行政许可,市、区两级运管机构负责日常监管。截止2020年6月底,首约、神州、滴滴、曹操、美团、易到、庞大叮叮、T3出行共计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我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资质;网约车运输证累计申请56030辆(其中37775辆已取得运输证,18255辆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办理中)。
二、我市网约车交通违章的情况
随着网约车的快速发展,在为市民出行带来更多便利选择的同时,也带来了如您在人大建议中提出的“随时停靠(想停就停、想靠边就靠边停)、占道停车、占据小区出入口停车、占据道路岔口停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
据统计,2019年全年我市网约车累计发生各类交通违章行为177720件,其中涉及各类违反交通法规停放车辆的44299件占比24.9%;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9544件占比16.6%;人行道不停车礼让的19094件占比10.7%。
从上述统计数据来看,我市网约车从业人员道路交通静态违法行为主要发生等候乘客上、下车的时候;动态违法行为主要是行车时随意变道、加塞、闯单行线等,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一)网约车营运方式问题。目前网约车的营运主要以手机接单方式为主,驾驶员在车辆行驶时可能会将一部分精力用于关注手机客户端的订单信息,导致出现交通违章行为,也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营运中随意变道、突然刹车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加上部分非本市籍网约车驾驶员对市区道路状况不是十分熟悉,营运中普遍依赖手机导航,容易出现违反禁行标志、在禁停地方停车待客以及随意变道绕行等交通违规行为。
(三)网约平台评价考核问题。网约车平台一般采取派单方式,通过驾驶员服务分的高低进行订单派发,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的服务分的考评主要是参照投诉和评价情况,一旦出现差评和投诉较多,会影响到驾驶员的服务分,平台的派单会根据驾驶员的服务分进行动态调整。
乘客在通过打车软件叫车时,定位的上下车地址往往都在路边、小区出入口等地,按照平台要求,驾驶员需要在定位地点等待乘客,如果驾驶员未在乘客的定位地址等待,容易引起乘客投诉或给予差评,直接将影响驾驶员服务分,驾驶员往往因担心投诉差评影响自己收入,一般会在定位点停靠等待乘客。这也导致出现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占道停车、占据小区出入口停车、占据道路岔口停车”等问题。
三、目前开展的工作
针对目前网约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问题,交通部门通过开展月度违章信息通报、强化日常监管和完善信誉考核等方面工作,督促平台公司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网约车营运安全工作。
(一)通报违章信息,做好教育约束。交通部门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每月向网约车平台通报其所属车辆违章信息,要求平台公司梳理违法违章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的重点人头道路安全教育,设立安全警示机制,对屡次违章的驾驶员采取降低等级评价等约束机制,督促其整改,提升其安全服务意识。
(二)加强日常督查,杜绝安全隐患。2019年交通部门累计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5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滴滴、美团、曹操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行业生产督查,对T3、首汽约车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对督查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平台整改;对于现有手机接单方式,平台公司要开发独立的接单系统和提高电子地图定位精度,减少因手机接单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于乘车规则,平台公司要推行“人等车”的订单模式,对乘客叫车行为进行约束,最大程度减少车辆等待时间和车辆随意停放问题的发生。
(三)完善信誉考核,督促平台整改。目前我市已经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年度信誉考核,其中平台公司的交通违法行为、线下服务能力作为考核重点,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拒绝整改的,依法给予处理。通过信誉考核,督促平台公司出台和制定相关交通安全等问题的约束机制,有效的推动了平台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路面执法,完善社会共治。针对网约车随意停靠等乱象,公安部门从路面执法和社会共治两方面着手,有效规范网约车通行秩序。一是强化路面查处,结合网约车运营特点,围绕商业大街、医院学校、公交枢纽、风景名胜等重点区域,加厚路面警力部署,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同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静态秩序抓拍点位布局,加快监控抓拍设备建设,并依托扁平化指挥系统加强视频巡查,精准处置网约车违停行为。2019年,全市共查处出租车、网约车交通违法2.1万起。二是推行严管模式,在新街口地区试点网约车“电子围栏”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南京南站。同时,与“美团”、“滴滴”等六家网约车运营企业及“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开展密切合作,通过区域限制预约、周边定点停靠、道路途径指引、推送提醒信息等措施,督促网约车驾驶人和约车用户前往指定地点上下客,同步跟进抓拍查处,引导网约车规范停靠。三是深化联动合作。建立共治共管机制,一方面,定期统计网约车驾驶人违法数据信息,通报相关平台企业,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落实限单、停单等内惩措施;另一方面,共同推动出台规范性行业管理政策,力争通过立法保障约束网约车驾驶人文明、安全驾驶。
四、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五点治理和规范意见非常中肯,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今后网约车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合力做好网约车的规范工作。
(一)严格背景审查相关工作。依据从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在驾驶员报名时,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中交通违章背景审查,主要包括:有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二)要求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平台公司经营主体责任,尤其是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定期对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并将培训工作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平台公司利用技术优势研发行车主动干预系统,在驾驶员出现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并在后台进行记录,作为驾驶员服务评价的指标;梳理每月违章的重点车辆,采取降低服务分、限制派单等措施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惩戒。
(三)完善法律法规做好约束。向立法机关建议完善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化对网约车平台在安全和服务层面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措施;增加网约车驾驶员在交通和客运违章方面的从业行为限制;增加对车辆所有人的监管职能和法律责任。
(四)深化协同合作加强执法。下一步,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将强化双方之间的协同合作,持续深化执法整治,创新管理手段,多措并举,引导网约车规范运行、规范停靠,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开展多样化的手段,向一些网约车管理水平较好的城市学习经验,系统总结其他城市在网约车协同化执法监管、数字监管、精细化监管、社会化力量监管等层面的典型做法,提升我市的网约车管理水平,做好领导组织、制度政策、数字技术、部门联合、执法惩戒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