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327号建议的答复
(支持、鼓励社会消费零售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30 11:1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梁超代表:

您提出关于支持、鼓励社会消费零售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相关政策

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消费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消费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提出进一步激发服务消费领域的发展潜力,以提质增量培育消费新热点、满足消费新需求、扩大市场消费总量。同时,按照“既要讲好普通话,又要讲好南京话”的原则,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文件要求的同时,《意见》创新提出“创建‘宁满意’消费品牌”,将“宁满意”品牌从政务服务领域延伸拓展至居民消费,尤其是新兴的消费服务领域之中。依托各专业消费平台的数据追溯功能,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和产品、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推进放心消费。将“宁满意”消费平台的矛盾问题化解处置,整合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按快速响应标准流程和要求及时处置消费矛盾。

关于扶持政策,《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2020年新增100家总部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9〕66号),明确了对总部企业的4个方面10条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同样适用于新兴零售企业。一是落地奖励方面,有3条:(1)对新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新认定的区域型总部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4%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新认定的功能型总部企业,按其在宁实收资本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2)对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约定人数和标准(人均10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办公购、建房补助(分五年等额兑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3年内按逐年实缴房租的30%、20%、20%比例给予办公租房补贴,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3)对在总部企业来宁注册落户、开办运营和实现预期经济贡献等关键节点发挥重要作用的有功人员,按节点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二是提质增效奖励方面,有2条:(1)新认定的总部企业当其年度内对我市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达到3000万元时,自次年始给予连续五年的新增贡献奖励,奖励金额按其上年度对我市地方经济贡献相对前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的50%核定。(2)对既有企业达到《行动计划》中所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以其上一年度对我市经济贡献为基数,当其增量贡献超过3000万元且市外资源贡献超过50%的,可享受第4条提质增效奖励。

三是人才激励方面,有3条:(1)对总部企业招引的年薪资收入50万元以上(含)在宁高中级技术、管理、服务人才,根据其对我市的经济贡献,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2)总部企业人才纳入我市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可按照人才安居办法、人才购房服务办法等规定,申请租、购人才安居住房或申领购房补贴、租赁补贴。进一步加大对总部企业员工承租租赁住房、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利用市场化途径切实解决他们在南京的居住问题。(3)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人才鼓励政策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管,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户籍、参保、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居留与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对总部企业需在本市永久居留的外籍高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优先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评“荣誉公(市)民”和国家及省、市“友谊奖”。

四是其他支持方面,有2条:(1)经认定的总部楼宇,根据其对我市的经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总部企业上市融资可享受市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总部企业申报国家和省支持产业及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并在不重复享受同类型优惠支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给予市创新名城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开展“十四五”新型消费促进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规划编制,进一步研究对新零售、新服务等科技创新型消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政策。

二、关于拓展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消费服务业科技创新项目落地

一直以来,市商务局积极支持新兴商业项目的发展和引进,鼓励商业企业开展技术探索创新。2017年底,商务部就在南京召开了全国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现场推进会。南京独角兽企业名单中,孩子王、汇通达、运满满等代表企业均为商业企业。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市委、市政府提出“四新”行动计划。其中,新消费行动计划提出,发展网红直播经济、推动商业数字化、发展平台经济、发展品牌连锁经营等消费新模式。市商务局积极落实行动部署,组织直播电商赋能商家系列活动,举办南京首届直播购物节,鼓励支持新零售企业发展,促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布局,有力促进了商贸流通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得到行业认可。

关于支持新兴商业项目落地方面。《南京市市级机关房产管理办法》(宁委办发〔2016〕7号)明确规定:市级机关房产出租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开交易;市级机关房产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商业性房产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各区、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办法。市商务局在严格遵守相应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新零售、新消费项目需求,积极帮助对接适宜的载体平台,促进项目的落实。一是帮助项目方与载体产权方对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帮助引入适合的业态项目。二是除公有载体外,帮助项目方寻找适合发展的非公有载体平台,做好对接服务。

关于支持新兴商业项目发展方面。按照《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18〕5号),南京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与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相一致,符合现代服务业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代表产业发展前沿或引领产业创新,有利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以及按国际标准提升发展水平的服务业项目。”以及“重点支持商贸流通方式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采取申报评审的方式,以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扶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几年来,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通过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了一批商业创新项目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予以政策资金扶持的同时,按照《南京市关于对标志性重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等进行“一事一议”激励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重大商业模式创新(指我市企业围绕新经济领域,运用新技术在业态、模式上进行创新,并产生重大影响,产生明显效益的经济活动)予以“一事一议”激励。市商务局认真贯彻政策要求,按照具体企业具体项目的具体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支持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议,促进相关项目的发展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消费行动为引领,继续推动新兴商业发展。根据商业创新项目具体情况,帮助对接合适载体,促进项目落地。对商业创新项目予以资金、政策支持,着力促进项目发展。适应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商业品牌首店、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鼓励本地企业发展相关项目,吸引外地企业项目落户南京。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改造,积极宣传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三、关于在建邺区先行先试

建邺区是城市新兴发展的中心,河西商圈、元通商圈正在发展起步阶段,具有极强的发展潜力,具备大力推进商业创新发展的条件。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积极推动建邺区商业创新发展。前不久,韩立明市长到建邺区观摩“四新”行动项目,实地调研元通商圈发展情况。

2019年,建邺区修订《关于促进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明确商务商贸列为我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加大对新零售、电子商务的发展扶持力度。正在编制《建邺区新零售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新零售先行示范区”为目标,重点实施全区新零售“一区、两圈、三街区、四网点、五十个示范企业”工程。即一个新零售总部集聚区,两个新零售智慧商圈,三个新零售示范街区,四个新零售示范社区网点,五十个新零售示范企业,努力将建邺打造成南京都市圈新零售总部企业聚集地、新零售高端人才汇聚地、新零售创新技术先发地、新零售消费场景体验地。通过引进“品牌首店”、培育具有“新、奇、特、高”时尚元素、特色产品的新零售示范企业,以新零售、体验式消费引发建邺零售新一轮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新兴业态发展。打造越“邺”越美丽夜经济品牌。创造参与感强、体验感佳的综合消费场景和优质项目,推动商业综合体、商超、连锁便利店、特色商业街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联合主题博物馆、美术馆等场馆资源夜间开放,引入夜间主题展览、特色运动馆、沉浸剧场及主题书店等潮业态,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形成商旅文体融合的夜间经济发展氛围,逐步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造网红街区。围绕创智活力人群的特点及需求,创建喵喵街美食街区、银杏里潮牌街区、拉德芳斯风情街区等网红街区;联合新零售科技企业研发街区新零售商业模型,将线下店铺、商品、促销、宣传等在线上做承载,将街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打造建邺直播电商产业园。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构建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目前,直播电商产业园内部分网红电商已开始运营。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建邺区,继续推进建邺区商业创新发展,支持河西商圈、元通商圈能级提升。一方面,鼓励金鹰世界、华彩天地、国金中心等大型商业载体引入首店(旗舰店)、引入新模式新业态,为南京商贸流通业创新转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支持本市或外地商业企业聚焦新零售、新消费,落地新型商业场景,创新新型消费模式,为南京商业发展先行先试。

南京市商务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