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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293号建议的答复
(加强政府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的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0-07-30 20:24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高云勇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政府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质量的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石化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专职推进机构,强化事前审批服务。我市石油化工企业和相关建设项目主要集聚在江北新区。为全力保障石油化工项目的顺利推进,江北新区管委会设立了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产业区新型工业化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通过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坚持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落实责任到人,做好项目服务,全力推动石油化工项目顺利高质量落地,有力破解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牵涉部门多、环节多、程序多、时间长的问题。以今年1-5月为例,新材料科技园召开重大项目推进会7次,重点协调了空气化工中压氮气管线、中科康润3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前期手续报批、江苏普润生物医药研发制造项目“信用承诺制”申请等问题。针对部分参建单位对申报程序不熟悉、办理手续繁琐的情况,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让参建单位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有关要求。同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主动为企业跟踪服务,逐项梳理行政许可的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程序以及投诉咨询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手续办理的及时性。

(二)设立工程监管部门,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广泛,使用的设备种类、材料繁多。施工过程中极易产生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隐患,也会影响我市石油化工产业化发展的进程和速度。为强化我市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减少石油化工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发改委授权的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石油天然气质量监督总站在我市分别设立南化站、金陵站等专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时,根据2011 年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市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批复》(宁编字〔2011〕25 号),我市又单独设立南京市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称“石油化工站”),统筹负责全市化工、石油工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南京市石油化工站自建站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园区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和安全。

结合省、市、新区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要求,近年来石油化工站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特别是危大工程的管控,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以2019年1-10月份为例,石油化工站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29次,日常监督抽查280余次,专项检查3次,共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00余条、工程质量问题200余个。发出安全监督抽查记录78份,整改通知书13份,下发工程(局部)停工通知书9份。

(三)严格安全审查,确保工程运行安全。石油化工项目专业性强、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其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水准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还关乎投入使用后运行安全。为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我市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12〕153号),细化内容,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审查要求,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互联网+监管”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执法计划,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日常监督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危化项目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情形严重的,协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石油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四)强化特种设备监管,补齐安全短板。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存在着大量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涉及公众安全,是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目前,我市石油化工工程中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主要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并委托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及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对该部分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实施全过程监督检验,确保我市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助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相关建议和下一步打算

经过深入交流,人大代表还关心:市石油化工站虽然承担了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但并无执法权,该站工作人员也无法取得执法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缺少有力的抓手,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违法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建议由市司法局会同江北新区管委会,研究并明确市石油化工站的执法权限和人员执法资格,规范其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活动。

我市相关部门将认真采纳代表的建议,认真梳理学习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法规、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加强石油化工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为我市石油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