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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明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民生实事收官工作”建议收悉,您的建议指出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对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理念不动摇,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形成了“业主主导,政府搭台,专业辅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我市累计2488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2202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487部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1276部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及完工1126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 完善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办法》出台后,试点先行,不断总结,历时两年,对《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会同市民政局多次调研,结合南京养老机构现状,起草出台《南京市养老院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且于2019年9月18日印发执行。
2. 加强监管,提升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市、区、街三级通力配合,建立街道普查、区级专项检查、市级抽查的工作体系。更是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加装电梯施工现场巡查,督促施工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消除隐患、把控质量上构筑多重防线。
3. 统筹协调,提升加装效率。针对加装电梯工作中出现的管线迁移、规划审批、安全文明施工等各类问题、矛盾,我们组织召开协调会、专题会,有针对性的逐一解决,针对疑难问题,聘请专家进行现场调研,给出相关解决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以来,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29篇,其中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省级以上媒体5篇。
4. 落实维保,提升“养老”服务。南京加装电梯量大、面广,电梯的后期维保是我们目前的重点工作。我们调研各区加装电梯现场,组织居民召开长效管理调研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南京现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期维保工作的通知》,从明确使用主体、强化安全管理、落实资金筹措、深化联合监管四个方面,建立后期维保机制,并首次提出“电梯养老金”的概念,鼓励业主设置电梯维保初始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发力。
1. 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坚持目标导向,不定期组织专家到街道社区指导一线工作人员,提升服务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 坚持责任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将加装电梯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及时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抓好统筹。街道、社区要服务好、协调好大家最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主动协调钝化邻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协调在基层。同时,也要注意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建设者是加装电梯工作的责任主体,避免大包大揽,本末倒置。
3. 坚持舆论导向,持续扩大影响。坚持讲好加装故事,传播好加装声音,向大众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加装电梯工作影响力,提高宣传效果,注重宣传内涵,挖掘潜在有加装需求的群众,不断扩大加装电梯成果,让群众共享加装电梯带来的生活便利。
4. 坚持服务导向,做好后期维保。加装电梯后期维保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要不断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学习、研究讨论等方式,完善加装电梯后期维保机制,在为群众解决后顾之忧上下功夫,在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上下功夫。
您提到的蒋王庙街4号和宁栖园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迟迟未投入使用的情况,经与玄武区增梯办沟通,相关情况如下:蒋王庙街4号4幢1单元,总包西安标准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租赁式电梯),开工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宁栖园5幢1单元,总包南京泓溢源电梯公司,开工时间2018年5月11日。因2017年、2018年玄武区增梯工作推进力度很大,开工建设单元数量多,施工单位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到位、工人数量少等原因,致使部分单元工期过长,业主未能及时用上电梯。2019年,为加快已施工加装电梯项目尽快完工,玄武区增梯办和街道增梯办多次约谈南京泓溢源电梯公司、西安标准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等施工进度缓慢的相关企业,要求加快施工进度,让业主尽快用上电梯。通过多次协调沟通,蒋王庙街4号4幢1单元租赁式电梯,已于 2020年1月19日电梯通过特检验收,投入使用,宁栖园5幢1单元,于2020年1月16日电梯通过特检验收,投入使用。目前这两个单元的电梯运转正常,业主表示满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房产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0年6月11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