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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区域协同立法落地
教育、就业、就医等300项事项可“跨省通办”
时间:2026-04-01 09:08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社保医保跨省转移、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新生儿出生事项联办……以往需要往返两地、跑多个部门才能办好的事,如今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就能轻松办结。

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

3月31日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以视频形式共同举办关于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的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在此次协同立法过程中,沪苏浙皖共同起草草案,内容保持高度一致,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四地握手合作让老百姓和企业跨省办事更省心。

自2019年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紧密协作,持续创新跨区域政务服务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经过6年探索实践,长三角已初步建成“一网通办”事项清单管理与实施体系,联合推出涵盖企业和个人服务的300项事项清单,覆盖人社、医保、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公积金、税务等重点民生与涉企领域,长三角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更入选国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案例。

在区域协同立法过程中,三省一市经充分协商论证,将清单管理明确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础性制度,写入《规定》第四条,成为本次立法的亮点。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清单管理的核心目的,是通过跨省协同编制、清单化管理、标准化实施、动态化调整,清晰划定跨省可办事项范围、统一办理标准、明确服务路径,最终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同标准、无差别、便捷办”,让企业跨区域经营、群众异地办事不再受地域壁垒制约。

作为制度核心,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清单管理构建起“多地协同、内容全面、执行高效”的完整体系。其一,多地协同编制,由三省一市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发布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服务方式、责任部门等关键信息,编制前广泛征求社会与部门意见,厘清牵头省市、办理分工,确保权责清晰、流程顺畅。其二,聚焦全生命周期需求,清单覆盖企业准入准营、招聘用工、纳税缴费、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注销退出全链条,以及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身后等全场景办事需求,并将根据企业经营与群众异地办事需要动态扩容。其三,全域高效协同,清单作为三省一市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渠道融合的核心依据,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落地,保障线上线下服务精准可达。

为支撑清单管理制度落地,三省一市已同步完成一系列配套保障。目前已协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建成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40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汇聚数据目录924项、注册挂载数据资源1336个,为“跨省通办”提供坚实制度、平台与数据支撑。《规定》进一步明确,三省一市将统一政务服务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互通互认,创新接续办、集成办、免申办服务模式,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清单事项真正落地见效。

作为制度落地的重要力量,江苏省数据局已形成清晰落实路径。截至目前,江苏累计办理长三角跨区域办件1284万件,在“苏服办”PC端与移动端上线长三角“一网通办”专栏,全省政务服务大厅开设远程虚拟窗口和服务专窗231个,提供服务3.7万次,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175个事项接入五大银行2.3万台自助终端,让群众就近办、异地办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