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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延续事项如何办理?
来信内容来信时间:2021-02-05 11:00
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延续事项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1-02-05 11:50
南京市安管继续教育延续事项自2020年2月3日起实行“不见面报批”制度,报批流程:经办人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南京市建委宣教处邮箱,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查看证书是否已办结。
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安管人员延期登记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提交申请延期)、安管人员延期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安管人员电子证书扫描件、安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答复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