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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什么时候可以取消4.5吨以下货车的从业资格证?
来信内容来信时间:2019-01-02 11:35
南京什么时候可以取消4.5吨以下货车的从业资格证?
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9-01-04 10:00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12月25日公开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答复单位:市交通局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3号